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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学院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实施办法

技术学院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实施办法

  技术学院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学院决定创造优越环境和条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院工作,为学院快速发展和实现升本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优秀人才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外国语学院的发展目标,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到20**年末引进一百名左右高水平、高职称的专家学者和一百名左右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和水平,增强教学科研能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此外,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学院人事管理制度,以配合本办法的实施。

  二、引进优秀人才的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提高我院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有利于优化我院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学术梯队建设;

  (三)有利于加强我院学科专业建设,加快重点学科建设;

  (四)坚持聘用制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聘约管理。

  三、引进优秀人才的对象和基本要求

  (一)引进的对象

  1、60周岁左右具有教授任职资格人员,

  2、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

  3、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

  4、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学科、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3、教授必须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三年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本学科一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篇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仅限第一作者)。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安家费

  来我院工作的优秀人才, 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安放家费:

  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10万元;50周岁以下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8万元;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博士6万元;45周岁以下副教授4万元;

  属我院重点引进的人才,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安家费可上浮30%--50%;

  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指获博士学位人员或博士后人员)按同类人员的安家费上浮50%。

  (二)科研启动费

  来我院工作的教授、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专款专用):

  教授6万元、博士5万元,鼓励副教授及以下人员带科研项目进校,经科研项目审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科研接传费;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指获博士学位、博士后人员,高级访问学者)按同类人员的科研启动费上浮50%;

  科研项目经费首期拨付20%,其余费用由科研处视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科研启动费发放后,三年内由科研处进行科研项目绩效跟踪考核,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项目管理按科研处有关规定执行;

  凡科研成果为我院取得经济效益的,在我院有权支配的情况下,提取40%奖励该课题组(其中的50%奖励该课题主持人)。

  (三)职称待遇

  参照z省高等院校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规定,学院支持申请参加省高校职称统一评审,评审通过,由学院聘用。

  (四)医疗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合肥市综合医疗保险。

  (五)家属安置问题

  1、重点引进的教授的配偶,学院安排就业,即视其本人条件给予合同聘用。

  2、学院的空缺工作岗位,在平等竞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引进人才的配偶。

  五、引进专任教师的服务期限

  引进优秀人才的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提前离职的,服务期不满一年的按100%扣回引进费用;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80%扣回;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60%扣回;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40%扣回;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按20%扣回。

  六、附则

  (一)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条例发布前引进的专任教师按当时的约定执行。

  (二)本条例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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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简章

  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简章

  根据托县中学教师的实际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年托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人才计划及专业:语文9名,数学3名,英语6名,政治2名,历史3名,地理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1名,共30名。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内蒙户籍的报考者须提供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基础学科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内蒙户籍的报考者须提供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考者当年高考成绩应达到同年汉授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2、年龄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师范类)本科一批应往届毕业生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才办法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组织报名、审核、试讲、考核、聘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引进人才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年 4月18 日─ 5月 10日

  2、报名地点:z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以下基本资料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院校证明(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附本照片JPG格式电子照片);

  (4)报考者需提交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号;

  (5)为建立报考者的诚信制度,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在报名时需签订“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者诚信档案。对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4、报考者报名时应由本人详细、准确、真实的填写《z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报考专业的填写要求

  报考者在填写报考专业时,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参加试讲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试讲通知单。

  五、咨询电话:z

  z县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