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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双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

台州双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

  州台双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

  州台市双语学校网站由学校信息技术组主办,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通过Internet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州台市双语学校站”网站。

  第二条 “州台市双语学校”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三条 “州台市双语学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信息技术组负责,对学样我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扎口管理;信息技术组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五条 学校信息技术组是“州台市双语学校”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 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 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六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 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网站内的栏目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信息更新权限交给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学校办公室审核,再由部门负责人或者交信息技术组上传和维护。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具体分工如下:

  1、信息技术组负责网站主页上的信息内容安排;

  2、校办公室负责行政信息栏目;

  3、教务处负责教务信息栏目;

  4、中学部负责学校初中部信息栏目;

  5、小学部负责学校小中部信息栏目;

  6、少先队负责学校少先队信息栏目。

  (二) 信息采集

  1、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国内、国际要闻、党政要闻、开发区内的重大新闻、组织工作动态、干部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

  2、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三) 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核稿工作人员在“核稿”栏里签字,并由上传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七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第八条 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九条 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方案,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配备或指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专职管理人员;

  (二)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三)严禁将外来计算机存储介质(软盘、光盘、MO等)在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如工作需要,应在使用前做好病毒的检测和清除工作;

  (四)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

  第五章 网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州台市双语学校”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网站工作人员每周更新两次网站内容。

  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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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港中心小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港大中心小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三、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四、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六、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七、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八、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九、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篇3:大港中心小学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港大中心小学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帐号设置相应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镇江新区港大中心小学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镇江新区港大中心小学所有。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二、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如学校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学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

  三、学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学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

  四、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学校网站的基本政策。学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五、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学校办公室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办公室。

  六、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学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七、用户责任 :

  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簿等交互式栏目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本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7、不得利用本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八、网站内容的所有权:

  学校定义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学校为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学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九、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镇江新区港大中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篇4:大港中心小学学校网站管理规章制度

  大港中心小学学校网站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镇江新区大港中心小学网站。

  第二条 学校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办网宗旨,积极宣传镇江新区大港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表彰先进人和事,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第三条 学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信息技术组负责,对学校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扎口管理;信息技术组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四条 学校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一条 学校信息技术组是学校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FTP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篇5:C州一完小网站建设及管理奖励办法

  州郴一完小网站建设及管理奖励办法

  为加强学校网站的管理、使用、维护,为了做好学校网站的更新,保证网络和网站的安全运行,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做到宣传学校,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州郴一完小网站管理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超级管理员:z

  管理员:z。

  二、确定学校网站各个栏目的发布人员和审核人员 (详情见附件)

  三、每月召开一次网站管理工作会议。讨论近阶段网站各板块的运作情况,掌握网站各板块的发布量、访问量和网络流量等。

  四、信息发布要求及奖励办法

  1、学校网站教育资源更新必须全员参与,每个老师实名注册(中文),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各年级、教研组等都须有专门领导负责本部门网站内容更新,负责人可指定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执行。

  2、为保证学校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各部门每周必须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具体为办公室2篇,政教处2篇,教务处2篇,总务处1篇,各年级分别2篇,每个教研组1篇,教师个人1篇。 3、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向网站投稿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向网站投稿,每年12月分别颁发一等奖1名,奖金100元;二等奖5名,奖金每人80元;三等奖10名,奖金每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