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榆林中学课题研究工作规定

榆林中学课题研究工作规定

榆林中学课题研究工作规定

  根据《林榆中学课堂教学改革行动方案》,针对我校课改工作开展一年来的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支架探究教学”各级课题的实施工作,经研究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课题组成员要求

  1、从本学期开始, A类教师每学期研究课和汇报课必须有组长参加听课两节,其它听课教师必须有两人以上,未达此标准的研究课汇报课一律无效。为保证此项规定的真正落实,教师在确定研究课和汇报课讲课时间时,必须首先与组长协商,在保证有组长和其他两人以上教师听课的基础上才能公示讲课。B类教师每学期研究课和汇报课必须有组长参加听课一节,其它听课教师必须有两人以上,未达此标准的研究课汇报课一律无效。

  2、所有教师的研究课汇报课必须是新授课,不能讲习题课和复习课。高二、高三已经进行全面复习的课程也要将若干知识组合起来,按照“支架探究教学”的要求进行。

  3、全体教师务必尽快提高自身的信息技术水平,所有研究课汇报课必须编写课件,使用教室多媒体教学。研究课汇报课的“课件” 纳入课改评价,没有课件的视为不合格。

  4、必须养成每天在学校校园网和课改QQ群上获取工作信息和课改信息的良好习惯,学校再不单独向个人通知,凡因此而延误各种会议或活动的,由教科处负责考核登记,学期末兑现处罚。

  5、研究课汇报课的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第一次研究课安排时间为第二周至第六周,第二次研究课安排时间为第七至第十三周,汇报课安排时间为第十四周至第十八周(或二十周),超出规定时间段的研究课汇报课一律无效。

  6、所讲研究课汇报课必须在讲课前一天在学校课改QQ群公示,没有公示的和讲课当天早上6时以后公示的一律无效。本人确实在前一天公示,因网络原因专家组没有看到,并能在当天提供QQ页面复制证明的例外。

  7、必须充分重视教学反思的撰写,月反思(两次研究课的反思)必须在500字以上,单独成文,不能与教案混在一起。期反思(汇报课反思)要在月反思的基础上,就全学期的课题研究进行总结,必须在1000字以上,可以作为教学论文,亦可作为学期教学总结。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优秀教学反思评选活动,获奖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8、国家课题学科中心组成员、省级课题成员每学期必须单独撰写具有学术意义的研究论文,可以在月反思和期反思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拓展和升华。

  9、必须圆满完成研究课、汇报课、观摩课的听课任务,A类教师每学期每人参加研究课、汇报课、观摩课的听课不少于20节,所有听课教师均须在《课堂教学改革评价意见表》上签名,作为评价奖励时的核实依据。每周实上课时12节(含12节)以上的,听课任务减半;高三教师听课任务减半。凡未完成听课任务的,组长扣除课题经费200元,组员扣除100元。要坚决纠正和严格检查在听课签字上弄虚作假现象,发现一次即视为全部课改考核不合格,取消全部课改经费。

  10、B类教师的研究课汇报课任务改为每学年2节(每学期1节)。但必须认真准备,精心施教,必须符合支架探究教学要求,必须使用课件,教案、反思、课件三者缺一不可。

  11、国家课题成员每学期增加课题经费200元,学科中心组组长以上领导增加课题经费300元;省级课题成员每学期增加课题经费100元,组长增加课题经费200元。国家课题和省级课题重叠的人员,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二、课题组长要求

  1、每个课题小组每天只能安排一人进行研究课或汇报课教学,如出现2人以上,以最先公示的1人为准,其他人无效。

  2、课题组长必须保证完成听课任务(本组成员每人最低听两节),要认真作好研究课汇报课听课笔记,详实记载讲课教师的姓名、时间、课题和评价意见,期末上交教科处考核,优秀者予以奖励。

  3、组长听课后要认真组织评课,督促讲课教师填写《课堂教学改革评价意见表》,并核实其他教师的听课签字,亲自将《课堂教学改革评价意见表》交到课改专家组,不允许由讲课教师本人或其他教师代交。

  4、研究课汇报课教学优秀者,课题组长有权提请专家组公开表扬。

  5、为调动课题组长的积极性,从本学期开始,每学期评选优秀课题组长。评为优秀组长的,组长课题经费提升为600元。评选条件为:

  ①全组人员(中层以上领导除外)的研究课汇报课任务在规定时间段圆满完成;

  ②能按规定标准出席所有组员的研究课汇报课教学,并认真组织评议;

  ③小组成员的研究课和汇报课获得专家组表扬较多,所承担的校内外观摩课较多。

  ④能按时圆满撰写小组总结、计划报告之类的课改材料。

  三、课改包科领导要求

  1、包科领导所听研究课汇报课的规定节数为每学期20节。常态课和其它类型的听课节数不在此列。包科领导有权建议专家组对讲课教师进行公开表扬。

  2、包科领导听课后要认真组织评课,督促讲课教师填写《课堂教学改革评价意见表》,并核实其他听课教师的签字,亲自将《课堂教学评价表》交到课改专家组,不允许由讲课教师本人或其他教师代交。

  3、所有包科领导要确实提高信息技术水平,要形成每天上网浏览校园网和课改QQ群的良好习惯,自觉收看课改QQ群公布的研究课汇报课安排信息,学校专家组不再单独向个人通知。

  4、包科领导要认真作好研究课汇报课观摩课听课笔记,详实记载讲课教师的科目、姓名、时间、节次和评价意见,期末上交课改专家组,由吴忠宝、刘生来负责检查考核,优秀者予以奖励。

  5、凡圆满完成听课检查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包科领导,每学期领取课题研究经费400元。考核优秀者另外奖励200元。

  四、观摩课要求

  1、观摩课由教科处负责组织安排,分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五大组,时间固定为每周五第七节,学校各部门安排其它活动时要注意回避。全体教师按所属组别分别参加,亦鼓励不同组别的教师积极参加。确有要事须向刘生来校长请假,凡当天当节有课的须向教科处登记。

  2、观摩课听课情况由教科处进行严格考核,无故缺席者,每次扣罚100元。扣罚情况在学期末由教科处向全校教师公示,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扣罚教科处领导200元、责任人400元。

  3、所有观摩课由学校统一安排摄像,并制作光碟纳入学校资源库。

  4、承担观摩课的教师,如在研究课汇报课任务之外,每节单独奖励200元;亦可计算为研究课汇报课任务,但不再享受单独奖励。

www.234FW.com 234范文网

篇2:金岸中学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及成果奖励规定

  金岸中学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及成果奖励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加强教育与教学研究活动,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与成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促进我校教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更好地发挥教科研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教学理论等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课题。

  第三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视实践性,注重成果性。强调研究课题必须与教育教学第一线紧密结合,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在实践中检查验证,以教育教学实际成效大小作为衡量课题研究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第二章 确定研究课题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对我校、区、市、省乃至全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第五条: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科学,步骤可行,有一定的创新与与特色。

  第六条: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向。针对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

  第七条: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并在该课题领域已进行过前期研究,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主客观条件。

  第三章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校长室统一负责课题的规划、评审、立项、督导、鉴定和评奖等工作。学校教务处(教研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第九条:立项课题由省、市、区教科研主管部门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日常研究工作在本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条:课题承担者负责对本课题的实施进行管理。

  第四章 研究课题的分类

  第十一条:依据研究课题的重要性,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限,研究课题分为:规划课题和年度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领域,研究课题分为:学科教学研究,课程研究,评价研究,教学管理研究,教研工作研究,教学理论研究。

  第十二条:重点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对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的课题;一般性课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对局部的教育改革能起到推进和促进作用的课题。

  第十三条:规划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长的研究周期(2年以上),具有较强计划性和前瞻性的课题;年度课题主要是指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的课题。

  第十四条:学科教学研究主要是指各学科开展的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课程研究主要是指课程教材改革与建设研究,以及课程管理研究;评价研究主要是指针对学科或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开展的理论、方法、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教学管理研究主要是指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养、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研究;教研工作研究主要是针对教研室工作的性质与职责,从提高工作效益与工作水平出发而开展的自身建设方面的研究;教学理论研究主要是指学科或综合性理论研究。

  第五章 申报和申报人

  第十五条:课题申报原则上实行限时受理、定期评议的办法。校级课题一般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份。

  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教研室)负责全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受理,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申报个人或单位须填写统一制定的《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属年级组和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学校申报课题原则上先报送区教研室,个人申报由各教研组上报校教研室。

  第十八条:重点课题或规划课题的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第十九条:同一时间内同一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第二十条: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课题者,2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第六章规划、评审与立项

  第二十一条:依据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研究课题指南》,供研究选题参考。申报者也可自定其它课题。

  第二十二条:申报课题由学校组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由学校下达《立项通知书》。

  第七章 课题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立项课题由教研室和课题负责人共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所有立项课题,教务处将采用多种方式不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研究情况。每年的1月和6月底之前,每个立项课题必须向教务处提交学期内课题阶段性小结报告(内容包括阶段研究成果,实验开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第二十五条:立项课题在研究时,应建立必要的档案和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十六条:课题研究中,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对“实施方案”确定的研究目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不能随意改变,如需作重大改变,则须书面报告,经课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七条:研究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时,课题负责人应主动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教科室提交报告,阐明理由,并提出终止要求。

  第二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况的课题将作中止研究处理。中止研究的课题按本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1、课题立项后,无故不提交学期内课题阶段性小结报告;

  2、在规划到期后,没有形成成果,或者形成的成果与预期目标太远的。

  第八章 课题的经费

  第二十九条:研究课题经费原则上由学校根据课题等级给予一定的数额,并分两次下发。立项时下发经费的30%,结题后下发经费的70%。

  第三十条:课题负责人应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精神,合理地编制研究经费的开支计划(经费预算)。经费开支范围限于该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课题负责人有权按照研究计划和研究经费预算支配经费。

  第三十二条:课题研究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必要的财务审核。

  第三十三条:对于被撤销的课题,根据性质终止或追回课题经费。

  第九章 课题结题与鉴定

  第三十四条: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工作。课题完成了符合《申报表》中所承诺的课题成果,即可结题。每年的1月和6月为全校课题结题工作月,由教务处(教研室)统一安排结题工作。

  第三十五条:研究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写出结题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递交《课题研究记载册》,内附课题研究的主体报告和附件;附件包括主要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包括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结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发给结题证书。

  第三十六条:课题研究成果的形式分为: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着、教育产品(仪器、教具等)等。

  第三十七条:已立项的课题,到期因故不能完成,课题负责人应以书面的形式主动向学校提出延长课题研究的要求,经同意批准后方可延长。原则上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未能按时(含延长期)结题的课题,将被撤销。

  第十章 成果推广与评奖

  第三十八条:成果的推广是进行课题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体现课题价值,产生出效益的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课题负责人应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确保研究课题的推广。

  第三十九条:对课题研究开展较好的以及成果推广比较好的,学校每年评选出教科研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金岸中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