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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中学学生会总章程

乐清中学学生会总章程

  一、总则

  学生会是学生群众的自治组织。学生会的工作宗旨:为同学服务,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带领组织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更新和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学生会反映、实现学生意愿,维护学生正当利益。

  学生会配合学校党、团、政部门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学生会应努力为形成良好的校风而工作。

  二、组织设施

  1、组织体系: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和行政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团委的指导。

  (1)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到三名,主席助理一名,构成主席团;下辖学习、宣传、文娱、生活、体育、外联、广播、秘书处8个部门以及执行小组,每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四名;每部设部长助理若干,部员至多20名,若需增加部员,名额须经主席团批准。

  (2)每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部长和部员组成;主席团部属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

  (3)学生会每部聘请指导师一名,由学校推荐或部长与老师及团委达成协议;学生会设总指导师一名,由学校指定。

  2、学生会干部的使用

  (1)学生会干部要求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的学生骨干。

  (2)学生会干部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要求富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3)学生会主席根据团委知道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工作,部长根据主席团的工作指示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各副部长及助理协助部长或分管一项工作,部长可自行选定1名左右助理协助工作。

  (4)学生会主席团几个部长及助理采用免职和辞职制。如在较长时间(二到三个月)内工作没有起色。若严重违反校级以及故意扰乱学生会的行为,可直接由主席团将该同学提出免职或降职,报送团委,经团委同意,免去或调换其职,也可由本人提出辞职。

  (5)部门的设置可以在主席团的批转下进行改变。

  (6)各部门的工作需在主席团的组织下进行,主席团必须做好各部门与学校各方面沟通的桥梁。

  三、工作流程和制度

  1、各部门将下月工作计划转交秘书处,受主席团批转后经盖章后通过该计划,再记入档案。(宣传部、广播部为周计划)

  2、各部门在一个学期结束时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3、学生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一学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工作同时,部长级会议没2周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灵活。

  四、干部考核制度

  1、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分为两大模块一、工作情况考核;二、学生干部成绩考核。

  2、学生会在期末时各部长要根据平时部员的言行、工作状况给予相应评价,最后各部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干部。

  3、若学生干部在二~三次学校考试中成绩较差,则酌情给予建工作量、停职等不同处理。

  五、学生会工作总制度

  1、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执行组组长、副组长、各部部长、副部长要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各部门要有义务地相互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工作。

  六、各部工作条例

  1、各部工作条例在不违背本学生会总章程的情况下可由部长与副部长讨论,经主席团审批盖章通过或实行。

  2、各部职责条例

  ·学习部:负责与学习、益智相关的学生活动开展

  ·文娱部:负责与歌、舞、晚会、联谊等活动的开展

  ·生活部:负责与同学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开展

  ·体育部:开展组织学生体育活动

  ·广播部:负责日常播音活动与视听活动

  ·外联部:负责为各部开展活动拉商家赞助

  ·秘书长:负责文件打印、资料整理、保存、信息收集、记录向主席团反映情况。

  ·执行组:主要是执行主席团派付任务,机动参与各部开展的活动。

  3、各部须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除主席团批准允许之外方可。

  七、修改条例

  1、本章程具有一定局限性,特对修改情况如下规定

  ·发起修改本章程必须要满足其下一种情况即可

  Ⅰ主席团4/5的人提出修改

  Ⅱ部长中6/8人提出修改

  ·本章程修改必须由学生会全委员(主席团、各部长及副部长构成)会议召开公开修订,若有一人不在场,则修订无效。

  ·修订后章程必须经主席团全票通过同时8位部长中7人赞成,再提交团委由团委批准才能正式生效。

  八、学生会违章行为惩罚制度

  1、若有违反《清乐中学学生会成员行为规范》的行为将采取如下惩罚:

  ·部员违反部内规定由部长给予相应处分

  ·部长、副部长由违规行为则由主席团给予相应处分

  2、《清乐中学学生会成员行为规范》为本章程附件,与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章程自通知之日起实行,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属学生会全委员。解释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解释须经学生会主席授权执行。

  20**.11

  第48届学生会全委员会拟定

  《清乐中学学生会成员行为规范》

  -《清乐中学学生会章程》附件

  1、学生会成员要服从学生会整体的指示,将个人利益与意志服从于学生会的利益与意志。

  2、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该行为规范以及章程。

  3、各部门必须按照主席团的指示进行工作,不得以个人意志不经主席团批准进行公众性通知的公布,以及活动的开展。

  4、各部门必须协调一致,团结友爱,不得以个人恩怨或私事而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的开展和秩序。

  5、各部门部员必须听部长的指挥或主席团指挥,不能恶语顶撞、中伤上级。

  6、各部门部员只能在本部部长或主席团组织下才能进行会议的召开,若与非规定的以上人员参与会议则由部长进行严厉处分或开除。

  7、各部部长必须在主席团指示下开展活动,若未经批准则活动或决定无效。

  8、各部长不得恶意顶撞中伤上级。

  9、学生会成员须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有越级的言行。

  10、学生会成员不得在工作中恶意中伤、讽刺他人。

  11、学生会成员不得将学生会高度机密故意泄露给学生会之外人员。

  12、学生会成员不得借为学生会工作之名而因个人问题旷课、请假,在晚自修随意走动,为学生会抹黑。

  13、学生会各成员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14、在举办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拿学生会财务

  15、在召开会议时,若把学生会办公室弄得较乱则须用后清扫

  16、学生会办公室在使用时请各部长提前两至三天将开会时间写在学生会办公室的白板上。

  17、学生会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出借,若有发现,没收该部钥匙。

  18、举办活动的活动经费统计报销时,须持有正规发票,不得以口头形式上报

  19、活动举办后,及时清点物品,及时归还,并做好记录

  20、活动举办后,所有成员尽早起草活动总结,及时上交,以便汇总上交学生会秘书处。

  21、活动中如遇到纠纷,应冷静处理,及时上报,不得冲动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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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东阳中学学生会章程

  阳东中学学生会是全体学生自己组织的,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学生进行工作的。学生会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学生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材、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本会最高权力属于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阳东中学学生会机构设置

  (一)主席团(学生会的核心)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另设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管理。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产生,任期为1年,没有学代会的一年由团委和原主席团成员确定。主席团对校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负责领导和组织各项活动和工作。

  职权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把握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学委会的决议,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向学代会提交前一阶段的工作报告;

  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代会批准,调整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人事安排;

  4.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根据“中期调整办法”对学生会的人事安排进行中期调整;

  5. 领导监督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学生会各年级执委会的活动。

  (二)秘书处(学生会的枢纽部门)

  1.负责学生会的文书工作和档案管理;

  2.预算每学期学生活动经费,审核管理学生会财务,负责保管学生会资产;

  3.负责学委会日常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时间;

  4.监督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5.负责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调配。

  (三)学习部

  1.深入了解和掌握全校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教务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3.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汇报会、演讲会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团结同学树立良好的学风。

  4.组织各种知识竞赛及各类智力活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2.经常与学校饭堂等部门联系,反映有关情况,并协助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3.倡导勤俭节约,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及时准确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5.开展利于增强学生生活能力的活动

  (五)文娱部

  1.定期组织召开各班文娱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文娱工作的开展。

  2.组织各类文娱活动。搞好每年的艺术节和特色活动。

  3.配合学校做好大型文娱活动的开展。

  (六)宣传部

  1.配合学校围绕各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2.宣传同学中的好人好事,抓好各班的宣传工作,明确下达宣传工作任务。

  3.办好版报,定期评比表彰。

  4.及时报道学校学生活动情况,积极宣传社会各界的热点问题,以提高学生认识能力。

  5.协助学校参与社区、街道大型宣传活动。

  (七)体育部

  1.定期组织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2.协助学校做好早操及实施国家锻炼标准的工作。

  3.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包括各年级的各项比赛和活动。

  4.配合学校做好体育竞赛运动会的开展。

  (六)吉尼斯部

  1.配合体育部定期组织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2.从趣味体育角度出发,协助学校做好实施国家锻炼标准的工作。

  3.组织各类趣味体育比赛。办好每年的校园吉尼斯活动

  (七)劳卫部

  1.定期召开各班卫生委员会议

  2.经常与学生处、校医室等部门联系,反映有关情况,并协助开展工作。

  3.监督和检查各班课室和卫生情况,并进行评比公布。

  4.负责各项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与检查

  (八)纪检部

  1.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传达德育部门及学生会会议有关精神。

  2.维持早读、早操和*的纪律。

  3.协助学校检查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4.维持各类活动的纪律。

  (九)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从属学生会,同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联合会下设会长1名,副会长三名,分别管理学术科技、文娱艺术、体育文化、实践服务四类共19个社团。

篇3:晶华学校学生会组织章程

  华晶学校学生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会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 学生会由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学年。学生会干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一至三年。

  第二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宣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

  第三条 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宣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和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7、文体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体育活动。

  第四条 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 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选举办法

  第一条 每年十月至十一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 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 学生会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名代表。

  第四条 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 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学生会职责

  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学宣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活动,开展学生品德、安全、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等宣传教育。大力报道学校好人好事,对违纪事件予以曝光。举行升旗仪式及大型仪式,准备音响设备。

  纪检部:协助学生活动,楼道,就餐执勤工作。及时反馈不安全事件,隐患,巡查学校周边环境,配合学校搞好综合治理。检查课间操出勤情况。

  生活部:配合值周组检查督促寝室内务,学校卫生工作。(对教学楼内外卫生每日两查,督促各卫生区及时清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艺体部:负责校园广播,收集每日广播材料。定期举办校内艺术节和体育活动。

  成员名单

  学宣部:z(57)z(58)z(60)z(47

  纪检部:z(40)z(48)z(46)

  生活部:z(53)z(57)z(44)

  文体部:z(42)z(58)z(49)

篇4:职业中专学生会章程

  职业中专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职业中专学生会是职业中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职业中专学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靠全校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为创建改革示范学校贡献青春才智。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四)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学生服务。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篇5:潮英中学学生会章程

  潮英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z中学学生会是z中学学生的自发性组织,隶属于校团委、隶属于全体学生的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

  第二条 宗旨和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为己任,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服务全校广大师生;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民主交流渠道,倾听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校方反映,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以人文主义,科学精神为依托,相信真理,尊重事实,勇于创新;

  (四)以提高学生学生综合素质为工作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工作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娱、体育、助学等活动,为提高同学的道德水平和扩大同学的知识面而努力;

  (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文明校园,弘扬校园文化,建设符合时代气息和校园特点的校园文化;

  (六)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联系,相互学习,加强团结,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会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校园活动;

  (二)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每一年一届,本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学生代表在选举大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三)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四)一切学生会事物都由全体学生会干部商议通过,民主表决后实行。

  第三章 学生会

  第四条 学生会基层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秘书部、社团部、文体部、宣传部、学习部等五个职能部门。校内的各个社团均属学生会,包括“希望”文学社、广播站、灯谜社、英语俱乐部、舞艺社和环保协会,是学生会的分支。

  第五条 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主席团由1名主席和1~2名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总览学生会一切事务,任何活动需上报主席团,并由主席团确认上报团委书记方可实施;

  主席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部门和各社团工作;

  副主席职务: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二)秘书部:负责学生会的秘书工作,辅佐主席团进行常务工作,也负责平时的文件整理(包括打印、复印)工作;

  (三)文体部: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广校园体育运动,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校同学体艺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四)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及校园黑板报工作,也负责收集校园各方面实际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社团部:负责解决社团问题及协助社团活动、记录各社团活动情况和社团会议内容;

  (六)学习部:负责营造校园学习环境,各种学习性活动的策划和实施、也担负着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学习情况监督和辅导;

  (七)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同时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各部门部长应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出色的带领部门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能紧密联系各成员,及时全面反映成员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八)爱心基金会:“爱心基金”有本会组织管理,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爱心基金会理事由本会干部担任,各理事在处理事务的时候应持认真严谨的态度,并坚持保密原则。

  第六条 会议制度

  (一)学生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二)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各部开会由其部长主持,各社团开会由其社团负责人主持;

  (三)学生会会议内容由秘书部记录并存档;

  (四)社团会议在会议后需将整理好的会议记录上交到社团部,由社团部统一整理并存档。

  第七条 各部门和社团开展活动需拟定计划、填写学生会活动申请书,活动结束后,要书写开展情况,以资料的形式记录整个活动过程并交秘书部管理。

  第四章 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 成员的权利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个干部以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 成员的义务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本会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做其他同学的榜样;

  (三)参与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富有传达精神,善于沟通;

  (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六)不得自行组织损害学校及学生会利益的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z中学学生会。

  z中学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