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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流中学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考评及奖惩制度

东流中学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考评及奖惩制度

  东流中学“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考评及奖惩制度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县纪委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精神,结合有关文件的总体要求,为落实我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实施方案》,提高我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意识,现制订廉政文化建设考评及奖惩制度:

  一、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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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二)尊重学生,热爱学生(9分)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转变差生;

  2、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

  3、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重学生人身安全,无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9分)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职业信念不动摇;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3、按时作息,守时守岗,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四)严谨治学,求真务实(9分)

  1、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知识,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争做学者型、创新型教师;

  2 、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3、善于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并有教研成果。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12分)

  1、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师生关系融治,同事关系良好;

  2、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做损公利己之事;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勇挑重担。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六)廉洁从教,乐于奉献(24分)

  1、坚持高尚情操,发挥奉献精神,不向家长索要钱物;

  2、不乱订购学生学习资料,不向学生乱发复习资料;

  3、不从事有偿家教;

  4、不从事第二职业或校外兼课活动;

  5、不恶语伤人,不打架闹事;

  6、不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不搞小团体、小集团,不诽谤诬蔑他人;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6分)

  1、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严于律己,作风朴实正派;

  2、遵守教学纪律,课前不饮酒,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3、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上班时间不上网玩游戏、聊天。

  4、自觉遵守各种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不徇私舞弊。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八)诚实守信,尊重家长(9分)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教给家长科学的教育方法;

  2、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不指责、不刁难学生家长,不推卸应承担的教育责任;

  3、充分利用社会、家庭、学校等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教育学生。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二、廉政文化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1、明确督查考评的时间。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师年度考核程序进行。每年年终为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督查考评时间。

  2、明确督查考评的方式。

  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对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督查考评。采取座谈、发放评议卡打分等方法进行考评。

  3、明确督查考评的奖惩措施。

  对督查考评的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并把它列入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且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按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待岗等处分。对督查考评中成绩优异的,要及时进行表扬,并作为职务晋升和评定年度先进的依据;

  4、明确督查考评的相关责任。

  按照廉政文化进校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的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要求,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确保整个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序健康进行。

  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督查考评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各处室正职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2:东流中学校长巡课及行政值班制度

  流东中学校长巡课及行政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促进“教师乐教,学生勤学”良好校园氛围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巡课制度

  1、巡课由校长、副校长负责执行。

  2、巡课目的在于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与班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与课任教师和班主任交换意见,进行整改。

  3、巡课内容为: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检查课任教师的出勤情况和教学状态;检查课堂纪律;检查课任教师是否携带教案授课;检查课堂教学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

  4、巡课人员职责

  (1)督查行政值班情况。

  (2)巡课人员应检查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教师是否按规范调课。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

  (3)巡课人员应检查老师课堂教学常规,老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教态亲切;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是否有接听手机、课堂内抽烟等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现象;是否在课堂中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4)巡课人员应检查班级课堂纪律。巡课人员应检查教师组织教学的情况,必要可以进入教室内听课5-10分钟。课堂纪律情况主要巡查学生是否做和上课无关的事情,是否随便讲话、吵闹。教师是否对学生放任自流及是否有其他课堂违纪现象。

  (5)巡课人员应每天至少巡视两次,既可以全校遍巡,也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巡视。每次巡视都要认真填写巡课记录表,记录的内容和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具体,并及时与相关老师或班主任反馈情况。

  6、巡课人员安排:

  总巡课:z

  巡课:zzz三位同志依次每人两天按序值班。

  二、行政值班制度

  1、行政值班由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执行,办公室负责安排分组轮值,并对值班工作进行管理。

  2、值班工作职责:

  (1)学校安排行政值班,实行行政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学校,须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不能关闭手机。

  (2)当值人员要做好早读、课间操、就寝时间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到岗签到工作。

  (3)当值人员必须巡视检查早读、晚读、晚自修时间(第四节晚自习)各班纪律和学生出勤情况,按优良中差对各班情况进行评定并记录。

  (4)晚上就寝时间,当值人员必须在警务室值班,维持就寝秩序。

  (5)当值人员如发现违纪行为、安全隐患、学生急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协同政教处、警务室共同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以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行政值班安排

  (1)值班人员:zzz

  (2)每天三人值班,一位负责早读、课间操、就寝时间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到岗签到工作;另两位负责各自分年级检查早读、晚读、晚自修(第四节晚自习)各班纪律和学生出勤情况,担任班主任的值班人员不检查本人所带班级的年级。三人交替负责。

  三、考核赋分

  (1)纪律:优、良、中、差分别按6、4、3、1赋分。

  (2)学生出勤率:实行10分制,缺勤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说明:出勤率在非因流行性疾病感染等特殊情况下,不考虑病、事假等因素的影响)

  四、巡视、巡查考核结果的应用:

  (1)教师教学情况记录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作评价的依据之一。

  (2)班级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班主任聘任与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校长巡课记录由校办室负责按月统计公布;行政值班记录由政教处负责按月统计公布。

篇3:东流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流东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树立“以教研促教学,以教研促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学科研理念,建立一支适应新课程改革要求、素质优良、业务扎实、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通过教师自身专业发展带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逐步发展,从而促进和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实现教学是中心,质量是生命,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办学目标,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科研课题奖励办法(课题必须是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教科研机构以文件形式批复立项的课题,凡报社、杂志社或非法学术机构等所属课题及其借助上述机构名义立项的课题均不在此奖励所列范围)

  集体成果奖:省级:一等奖、 2000元,二等奖、 1000元;

  市级: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400元:

  县级:一等奖、 400元。

  个人成果奖:省级: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800元;

  市级: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400元:

  县级:一等奖、 200元。

  备注:申报并获立项的全国、省、市级课题,学校提供科研经费。科研课题必须要有完整批复文件和课题实验方案、课题研究报告、课题工作报告、课题实验报告等资料;课题奖只有优秀成果奖,无一、二、三等奖区分,科研成果鉴定优秀成果奖认定为一等奖,科研课题结题鉴定证书按二等奖奖励。本条所指集体为科研课题组参加科研课题研究的全部老师,个人奖是指个人单独申报的课题,如成果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者完成,仍按单列奖金金额发放,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

  二、论文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 200元。

  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

  备注:在各类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按同级二等奖认定。论文评选只认定各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单独组织的论文评选,发表论文刊物必须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注册批准,公开发行的正式的学术刊物;同一作品如果被不同学术刊物转载,如果转载刊物的级别高于首次发表作品的级别,则按制度补发两个级别之间的奖金差额,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奖金金额仍按单列奖金数额发放,不按作者人数累积发放。各种论文专刊、习题集及非教学研究类文章不予认定。各种教学基本功比赛(如教学设计评比、教育叙事、课件评比等)均按论文奖发放。

  三、优质课(含说课)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县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

  备注: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参照县级奖励办法执行。同一人参加同一项但不同层次的比赛,只发最高级别奖金。几名教师联合参加同一内容竞赛获得同一奖项,按单列奖项发放奖金,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奖金。

  四、各类竞赛指导奖

  国家级:一等奖、3000元/生,二等奖、2000元/生,三等奖、1000元/生;

  省级: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800元/生,三等奖、500元/生;

  市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50元/生,三等奖、100元/生

  县级:一等奖、100元/生,二等奖、80元/生。

  备注:竞赛必须是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级教研部门单独组织、统一阅卷的各类学科竞赛,此奖只发给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同一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同时获得几个等次的奖项,奖金累积发放。若干名教师指导一名或若干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获奖,奖金仍然按上述奖励单列办法奖励,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奖金,一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同时获得几个等次的奖项,奖金按获奖等次最高的奖项发放,不累计发放。县级竞赛若只设定一、二等奖,则只颁发一等奖。

  五、音、体、美及技术学科指导奖

  集体奖:

  省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级: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3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00元。

  备注:若比赛集体奖不设等次,只取名次,则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依次类推。此奖发给指导组,不按指导教师人数发放。

  单项奖:

  省级: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800元/生,三等奖、500元/生;

  市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00元/生;

  县级:一等奖、100元/生。

  备注:若比赛奖不设等次,只取名次,则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依次类推。此奖发给获奖学生指导教师,若干名教师指导同一名学生获奖,奖金仍然按上述奖励单列办法奖励,不按指导教师人数累积发放。

  六、优秀教研组、优秀年级组及优秀处室奖

  省级: 100元/人; 市级: 80元/人; 县级:60元/人。

  备注:教研组教师人数核定办法-----本学科实际参与教学教师(含实验员),

  年级组人数核定办法-----本年级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校级按县级认定。

  七、教师承担各级各类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或其它学术讲座活动奖

  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 县级:200元。

  备注:本条所指各类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或其它学术讲座活动,不包括行政性活动。如同一讲座的内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者完成,仍按单列奖金金额发放,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相关学术活动必须由相应机构发放的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的证明和讲稿或电子文稿等到教研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发放相应奖金。

  八、 教师所获各类行政奖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本办法不溯及以往;如出现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奖励类型,由教研室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并比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做临时决定。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第二年元月。凡调离我校的教师在学校任教期间所获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奖励,在其调离时还未兑现奖金的情况不包括在本办法所列奖励范围之内;新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在其调入我校之前所获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对于获奖日期的认定,以论文发表的时间或获奖证书上书写的时间为准。本办法第一、二、三、七这四项奖每项每人每年只发放一次,一人同一项一年内多次获奖,取最高等次发放。以上所有奖项若上级有关部门已颁发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若上级所发奖金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数额,学校将补足差额部分。凡在教学科研中取得重大教研成果并对我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特色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学校将视具体财力情况给予特别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九、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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