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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高中校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浦江高中校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浦江高中校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关于评选校级三好学生的意见

  评选三好学生,目的在于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工作,让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评选条件:

  1、德育: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班集体建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诚实谦虚,艰苦朴素;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操行等第优秀。

  2、智育: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语、数、外单科不低于80分,其它各科不低于70分(上学期学习成绩按学期总评分计算,下学期学习成绩按学年总评分计算)。

  3、体育:身体好。平时能认真上好体育课和活动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认真参加早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达标,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二、评选办法

  1、公布三好学生标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加强评选三好学生的透明度。

  2、期终考试后,按成绩要求,由班主任在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确定预选名单,通过全班差额选举,选出正式三好学生名单,报政教处审批备案。

  3、每学年评比两次,上学期评选出来的为初评三好学生,下学期评选出的为学年度三好学生。

  z浦江高级中学

  关于省、市、区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省、市、区级三好学生,必须是高三毕业年级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者。具体条件是:

  ⑴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人民,爱学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⑵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⑶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

  2、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毕业班正、副班长;正、副团支书记以上学生干部。具体条件是:

  ⑴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⑵能关心、团结同学,热心帮助同学,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评选办法

  1、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公布评选条件并根据上级分配名额及学校实际下达具体指标,征求高三年级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意见,报学校办公会批准。

  2、由年级主任通知班主任酝酿报名,年级组初审,再由政教处、团委征求分管高三年级组的领导进行复审,确定公布名单。

  3、由政教处、团委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再一次广泛征求学校各部门、所在年级、班级的学生、教师的意见。

  4、政教处、团委根据公布名单后反馈信息,确定上报名单,交学校办公会批准。

  5、由班主任组织填表,整理典型事迹材料,政教处、团委审核,签署意见,上报区教育委员会。

  z浦江高级中学文明班级评比和奖励实施意见

  为加强班集体建设,引入竞争机制,使班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调动班主任和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对文明班级评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比办法

  1、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文明班级”评比,常规占50分,系列活动50分(评分细则见附表),合计100分。每学期评比四次,期末得出均分为“文明班级”评比分数。

  2、文明班级设一、二、三等奖。按年级组评选,一等奖占30%,二等奖30%,三等奖40%,一等奖的班级学期均分必须达到80分。如本年级没有班级达到80分,该年级一等奖空缺。

  3、为扩大奖励范围,进一步强化文明班集体建设,特另设浮动“一等奖”若干名,不以年级组为单位,从全校各年级二、三等奖中评选出10%,但班级学期总分必须达到80分。

  4、各年级文明班级比例:

  高一、高二、高三: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

  新疆班单列,参照以上办法进行评估。

  二、奖励办法:

  1、文明班级发“文明班级”红旗一面。

  2、奖金: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3、文明班级评比结果作为评选各级先进德育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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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J化一小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吉化一小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比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主动,善于思考,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并带动同学共同学习的先进事迹。化吉班级成绩前5名,学年成绩在学年前50名。

  2、热爱祖国、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积极维护集体合法利益、以自身才智和技能为集体做贡献的先进事迹。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言行文明有礼貌。自尊自爱,谦虚谨慎,真诚待人,有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生活情趣和尊老爱幼的先进事迹

  4、化吉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有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和乐于助人的先进事迹。

  5、化吉热爱劳动,勤俭朴素,在劳动中任劳任怨,积极肯干的突出事迹。

  二、评比流程:

  各班学生根据条件民主推荐-------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学生唱票选举-----年级主任、学生处审批化吉-----主管校长审批----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公示

篇3:高从小学三好学生、红花少年评选办法

  淳高小学三好学生、红花少年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鼓励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使自己成为智、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争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特拟订“三好学生”和“红花少年”的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的数量:

  以班级为单位,三好学生以10-15%为宜,红花少年以15-20%为宜。

  二、评选的标准: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有理想、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尊敬长辈,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乐意助人;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学期品德评定为优秀者。

  2、努力学习好。上课专心,踊跃发言,作业认真,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学习成绩优良,基础学科成绩必须达到“优秀”,其它学科成绩必须达到“良好”者。

  3、锻炼身体好。能认真上好体育课和两操,能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锻炼测验“达标”,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视力不低于1.0。

  (二)红花少年条件

  对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一学期

  中有突出进步的学生,可评为红花少年表扬、鼓励。

  三、评选的办法

  1、评选前,班主任要向学宣布条件,让学生充分酝酿,发动学生民主评议。

  2、评选时,班主任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任课教师、班级干部和学生意见,保证评选的质量。

  3、评选后,要根据学校意见填写登记表,交德育处审定,审定后要在“学生报告单”上签章。

  4、对在一学年中都被评为“三好学生”者,学校张榜公布表彰。

篇4:朗南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南朗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爱校、爱班、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为学生中的榜样。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用功,勤奋上进,刻苦钻研,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各科学习成绩优良,主科成绩总评在80分以上。

  3、身体好:身体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认真做好广播操,上好体育课,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在80分以上。

  4、德育考核评为“优秀”。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班委或团支委以上任期满一年);

  1、必须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2、热爱学生会、团支部、班干工作,树立为学校、班集体和同学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热情,积极主动,任劳任怨。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正直诚实,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和班级的荣誉。

  5、严于律已,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带领同学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关心集体和他人利益,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较显著。

  6、 主科成绩总评在70分以上。德育考核评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

  1、评选指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占该班实际学生数的比例不超过25%。

  2、各班组织学生民主评议,提出初步名单,经正副班主任审查,报学校审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填写呈批表,每人一份。

篇5:技术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技术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树立勤奋学习、开拓进取的精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20**”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学习成绩优秀,名列所在系(专业)前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体育合格标准》。

  4、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居班级人数10%之前,且获得本学年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生”评选条件第1、3条。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注重技能培养,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成绩。

  3、积极、主动承担班级、系、学院布置的有关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创造性开展活动并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社会工作任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是老师的得力帮手。

  4、学年综合测评名次一般应在班级人数20%之前。

  三、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名额分别为班级人数的4%和3%(不足一人以一人计,一人以上按四舍五入计)凡被评为本学年度校先进班级的可增加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2、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衡量,推荐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向系务会提名推荐;系务会审核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综合推荐名单,并初步评审后报院领导审定。

  4、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在新学期(九月份)开学第三周前完成。

  四、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学校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若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