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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一中学生会章程

如皋一中学生会章程

  皋如一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皋如市第一中学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行政和党总支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校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皋如市第一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守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艺术、社团、义工、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学生会章程。

  3、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成员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常委3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下设学习部、纪律部、卫生和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各部部长各1人。(也可以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增设其它部门。)

  第八条 成员产生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2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上届学生会委员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3、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

  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2名(毕业班级可以不参加竞选),经班主任、审批后,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后,推选出候选人员报校党支部、校政教、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正式候选人选13名。

  ⑷参加竞选的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实行差额4名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九名。

  ⑸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从新委员中提名,由新一届学生会委员进行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常委,再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委员委员会议,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选整补新的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委员,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 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 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职责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干部须自觉接受监督、考查、考核,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上进。

  2、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严自律,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勤奋踏实,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种任务。

  4、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6、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政教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

  第十二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学习和宣传部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制定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查评比作业,并举办优秀作业展览,组织学习类竞赛(如英语单词、古诗文等);搜集、反映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务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与团委宣传委员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2、纪律检查部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纪律和行为习惯的要求,制定本期纪律工作计划;组织对学生组织纪律、宿舍纪律和行为习惯的督 促、检查、评比(包括教室和宿舍);根据政教处处分规定,组织对违纪学生违纪情况的定位,提出处理意见;在学校(或年级)大型活动时,组织对学生纪律情况 进行检查评比;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3、卫生和生活部部长职责:

  宣传、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制定本期卫生工作计划;对各年级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 比;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对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制定本期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班公物(包括水、电、木)定期检查;收集并反 馈对学生餐厅、公寓的意见和建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4、体育部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期体育工作计划;负责各班眼保健操的落实和检查;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5、文艺部长职责:

  负责校内大型文艺演出和参加校外文艺演出的组织工作;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举办校级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各项文娱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文艺修养;,帮助同学活跃身心,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6、女生部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女生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全校女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的方面的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举办各类丰富女生学校校园生活的活动;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的各项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

  (1)学生会常委会议定于每月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常委委员对上一阶段校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讨论下一阶段的工作,以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调配。

  (2) 学生会部长会议每周一次或间周一次(每周星期一中午时间)。

  (3) 学生会团委干部联席会议间周召开一次(每周星期一中午时间)。

  2、值日制度

  值日工作由学生会、校团委干部轮换进行(具体由主席每学期初安排)。值日干部当天下第四节课后到团委办公室坐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填写值日笔记,第七节课后打扫办公室卫生。每周由学生会主席考勤,纳入期末评优考核内容。

  3、干部考评制度

  ( 1)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对本班的学生会干部在班内的表现进行评定打分;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较差)

  (2)每学期期末由主席负责对各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考评,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较差),具体内容如下:

  (3)每学期值日工作:缺勤0.1分/次;

  (4)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各部门每学期举办活动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较好的酌情加0.1-0.5分;

  (5)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扣0.1-0.5分;

  (6)例会出勤:缺勤0.2/次,迟到0.1/次。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具备评优资格:

  (1) 在任期间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 在任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被停职,撤职务者。

  (3) 学生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较差"成绩者。

  (4)学生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一般"成绩者。

  5、每学期期末综合以上情况,对每位干部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高低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皋如一中学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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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苏州一中学生会章程

  州苏一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州苏市第一中学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州苏市第一中学委员会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州苏市第一中学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服务于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把州苏市第一中学建设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五星级学校而奋斗。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 本会承认《州苏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六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

  (三)组织同学开展帮困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具有州苏市第一中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决议;

  (二)接受本会协调和指导;

  (三)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市学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校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校学生会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委员会提议,并得到校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二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会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是州苏市第一中学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两年,它的职权行使到下届学生会选出新的委员会为止。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校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三)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主席的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有定期反映同学意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五)以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开展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

  第四章 学生会各部的职责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的职责

  (一)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任期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

  (二)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汇报学生情况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映。

  (三)完成学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经常请示汇报工作,做好各部门活动经费的审报工作。

  (四)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大型活动。

  第十七条 学生会副主席的职责:

  (一)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

  (二)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三)加强对外联系,协助主席处理来函来访

  (四)做好分管工作和内勤工作。

  (五)做好学生会会议记录和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六)做好大型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学社部的职责:

  (一)深入了解和掌握全校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教务部门及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三)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汇报会、演讲会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团结同学树立良好的学风。

  (四)组织各种知识竞赛及各类智力活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五)负责学校学生社团的一切事务。

  第十九条 宣传部的职责:

  (一)配合学校围绕各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

  (二)宣传同学中的好人好事,抓好各班的宣传工作,明确下达宣传工作任务。

  (三)办好板报,定期评比表彰。

  (四)及时报道学校学生活动情况,积极宣传社会各界的热点问题,以提高学生认识能力。

  (五)协助学校参与社区、街道大型宣传活动。

  (六)做好学校电视台、广播室的宣传报导工作。

  第二十条 体育部的职责:

  (一)定期组织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二)协助学校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工作,对课间操和眼保健操进行考勤和评比。

  (三)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各类体育比赛。

  (四)配合学校做好大型体育竞赛的开展。

  (五)协助学校各体育运动队开展训练。

  第二十一条 文艺部的职责:

  (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二)组织召开各班文娱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文娱工作的开展。

  (三)配合学校搞好元旦文艺汇演等各项文艺活动。

  (四)协助学校开展与共建单位,区街的文艺交流活动。

  第二十二条 生活部的职责:

  (一)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和劳动委员会议,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二)经常与学校校医室等部门联系,反映有关情况,并协助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三)监督和检查各班教室和卫生情况,并进行评比公布。

  (四)负责学生会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的记录。

  (五)及时准确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六)广泛征求学生对膳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有计划地做好膳食质量等检查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干部须自觉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履行本章程第七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上进。

  (二)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严自律,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勤奋踏实,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种任务。

  (四)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六)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于

  (一)学校行政拔款

  (二)会员缴纳会费

  (二)组织勤工俭学收入

  (四)接受社会资助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用途

  (一)日常工作

  (二)收集资料和情报

  (二)组织学生各种活动和培训

  (四)其他经费资出

  第二十八条 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由生活部长负责记录,由学生会主席审批,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州苏市第一中学学生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

篇3:南郊中学学生会章程

  郊南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郊南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德育领导小组关心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据学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4、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发展与兄弟学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全校师生的联系。树立郊南中学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6、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7、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郊南,服务社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

  想时时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

  第三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l、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班长、宣传、文体、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委员,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章程郊南中学学生会二零00年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篇4:合肥六中学生会章程

  (一)坚持党的路线不动摇。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以德为首,以教育为中心,打好基础,发展个性、培养特长,形成能力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群众性的观点,广泛团结全体同学与同学们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学生会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学生会会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纪律性,保证学生会的决议得以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要努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班委会。

  第一章 学生会会员

  第一条 肥合六中的学生都是六中学生会的成员,承认学生会的章程,愿意在其中积极的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努力学习、积极锻炼、强健体魄。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虚心学习。

  乐于助人,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学生会中有选举权、配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学生会的会议和校内媒体上,参加关于学生会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的讨论,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学生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学生会的权利。

  第四条 对于模范履行学生会义务在学校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章程、学生会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 学生会的组织制度

  第六条 肥合六中学生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其基本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七条 学生会的工作人员都由选举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各级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九条 学生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按自觉自愿的原则,差额选举产生。

  第三章 学生会的干部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工作的骨干,学生会的干部要做同学们的表率,模范地履行会员的各项义

  务,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为广岛同学服务的精神。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政治科学文化知识。

  (三)作风要扎实,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义,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

  第四章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

  第十三条 班委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全班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团及学校各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同学自身的积极作用。

  (三)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挥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配合班主任坚决同各种违法放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参与和配合班级管理,为班级老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六)对同学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科学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监督广大同学切实履行义务,保障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对表现良好的同学和班委委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暂时表现不佳的同学提出批评但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章 学生会的对外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在认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时,努力广泛的联系,博采众长、学习他人,争取工作的更大进步。

篇5:临城中学学生会章程

  一、学生会是在学校党总支、团委会、教育处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它是为广大学生服务的组织。

  二、学生会旨在教育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20**”重要思想和20**,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积极贯彻《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城临中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完善和强化学生管理,形成良好学风、校风。

  三、学生会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经常组织开展学习、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活动;鼓励进步,批评落后,表彰好人好事,提高学生思想水平、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本章程是全体会员共同的行为准则,每名会员都应自觉遵守,坚决维护。

  五、本章程由教育处、团委会、全体师生负责检查监督执行。

  成员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讨论和表决学生会的各项规定。

  2、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

  3、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各项活动。

  4、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检查指导各项活动。

  二、义务

  1、凡成员都有为全体同学服务的义务。

  2、凡成员均应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锻炼自己,增强自尊、自爱、自信,提高自立、自理能力。

  3、凡成员都应热爱、支持学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生会的荣誉。

  4、凡成员都应做到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团结、讲礼貌,做精神文明的表率。

  5、及时反馈学生思想动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下设学习部、体育部、纪律部、生活卫生部、文艺宣传部、信息部、社会实践部。

  二、学生会干部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有奉献精神。

  3、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学校及有关处室领导,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

  5、高效完成学校及有关处室交办的各项任务。

  6、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学校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7、准时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提前请假。

  8、注意学生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9、努力学习,保持在各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10、有违纪行为的,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在学生会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免去学生干部职务。

  三、分工职责

  1、主席:

  (1)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反馈。

  (3)围绕学校每个时期中心工作,主持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

  (4)指导学生会各部和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并加以督促检查。

  (5)定期向党总支、团委会或教育处汇报学生会工作。

  (6)总结学生会一年工作情况,并在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2、副主席:

  (1)协助学生会主席全面开展工作。学生会主席因病、因事请假时代行学生会主席职责。

  (2)分管各部具体工作。

  3、学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委员4名。

  (1)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和学习目的性教育,树立良好学风,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征求学生对老师和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建议。

  (3)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学科竞赛、学科讲座。

  (4)协助教师开展课外活动。

  4、体育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委员5名。

  (1)协助学校搞好各项体育竞赛、体育活动。

  (2)组织好上操、各种大型会议、升旗等活动。

  (3)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

  (4)领导各班体育委员积极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

  5、纪律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委员6名。

  (1)协助教育处检查学生课间纪律。

  (2)协助综治办做好遵纪守法教育宣传工作。

  (3)协助宿舍楼管理员维持学生作息纪律。

  (4)了解各班学生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防患于未然。

  (5)督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

  6、生活卫生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委员5名。

  (1)督促检查各班学生打扫教室、卫生区、宿舍卫生。

  (2)组织各班卫生委员定期联查各班教室、卫生区、宿舍卫生。

  (3)高效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4)及时反馈学生对生活方面的意见。

  (5)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传染病和突发性疾病的有关信息。

  7、文艺宣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委员5名。

  (1)组织举办小型的文娱活动。

  (2)协助学校组织好大型的文艺汇演、演讲等活动。

  (3)积极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海报工作。

  8、信息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委员若干(各班的通讯员)

  (1)善于发现和收集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通过校刊或广播进行表扬。

  (2)负责校园广播站工作。

  9、社会实践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委员若干(各班青年志愿者)

  (1)负责管理全校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和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2)指导各班团支部社会实践工作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产生办法

  一、学生会一年一换届。

  二、教育处、团委会向高一、高二年级发出筹建新一届学生会的通知。

  三、班级推荐1-2名学生会成员候选人。

  四、年级教育处把关审查后将候选人名单交教育处、团委会。

  五、教育处、团委会组织候选人参加竞选活动,并选出新一届学生会干部。

  六、新一届学生会成立大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