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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中学创建文明职工条例

建邺中学创建文明职工条例

  邺建中学创建文明职工条例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和***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论述。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教师*、学习、晨会不发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和做其它事务,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二、重视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严格执行“五不准”,努力做到“五提倡”,使用文明用语,搞好同志间团结。

  三、遵守法纪、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四、教育教学工作做到“五认真”,搞好教科研工作,积极撰写论文并参与各项教学竞赛活动,取得良好成绩。

  五、关心和积极参与学校的各方面建设,并为学校建设、发展献计献策。

  六、响应工会号召,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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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邺中学创建文明办公室条例

  邺建中学创建文明办公室条例

  一、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室内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二、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教书育人并举,重视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室内教育教学科研气氛浓厚。

  三、重视师德修养,注意为人师表,认真执行“五不准”,努力做到“五提倡”。

  四、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为学校的再发展献计献策。

  五、室内卫生整洁,爱护公共设施,勤俭节约。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篇3:新文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罚款条例

  文新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罚款条例

  1、车队必须派三年以内的车况良好的车接送学生,一次不合要求罚50元;

  2、车队必须派有5年驾龄以上的28-50周岁的司机接送学生,一次不合要求罚50元;

  3、车辆执行任务前必须对车进行常规检查,然后准时到达接送地点(周五必须2:30前到篮球场)迟到10分钟内罚20元,迟到10-30分钟罚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罚100元;

  4、车辆执行任务前必须悬挂标志,否则一次罚20元;

  5、严禁司机执行任务前喝酒,否则责令更换司机;严禁司机在有学生在车上时抽烟,否则一次罚5元;严禁司机在进校后和学生下车前在车上打牌、赌博、讲淫秽笑话,否则罚20元/次;

  6、司机执行任务时,必须时刻全方位注意安全,严禁车未停稳前打开车门,严禁门未关好后移动车,否则罚20元/次;严禁超速行驶,浏永不超80km/小时,浏东、浏跃、浏大不超60km/小时,县道不超40km/小时,市内不超30km/小时,否则罚50元/次;

  7、车辆执行任务时,除留一名售票员协助老师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乘客,否则罚50元/次;

  8、司机和售票员执行任务时要注意维护校车良好形象,关心和爱护每位学生,不得呵斥或辱骂学生,不得与家长发生矛盾,否则罚20元/次;

  9、及时掌握和搜集有关安全、纪律方面的隐患,及时解决或与学校教育处联系,一定要防微杜渐,确保校车接送工作顺利、安全进行;

  10、部分校车售票员担任跟车老师的,要求与跟车老师一致。

  文新学校

篇4:新文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

  文新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确保校园安全,严肃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要求学生遵纪守法,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章 违纪处理办法

  第2条 一般违纪:

  ①以下违纪,视情节每人扣1-2分班级五项评比分。

  ⑴爬树、门、窗,坐楼梯扶手,站在课桌、讲课上等;燃放鞭炮烟花;玩危险性游戏。

  ⑵穿越绿化带,故意折断花木。

  ⑶随地吐痰。

  ⑷随便给同学取外号。

  ⑸不佩带校徽;不穿校服。

  ⑹穿拖鞋、穿背心进教室。

  ⑺佩戴首饰,男生留长发,女生化妆,穿奇装异服。

  ⑻不讲普通话,口出粗言,讲痞话,不尊敬师长。

  ⑼在教室、寝室、食堂及其走廊、楼梯间或教学楼前等非运动场所从事足球、篮球、排球等球类运动。

  ⑽在预备铃响后,学生必须将本节课的书本和文具放在桌子的左上角,无课前准备的扣1分/人次,上课铃响后,仍未进教室或仍未归队的(室外课)扣1分/人次,缺席扣2分。

  ⑾课堂吵闹、写字课、观看新闻不认真的扣2分/次,整体不认真造成停课整顿的扣2分/人次。

  ⑿上甲课做乙事的扣2分/人次。

  ⒀课堂顶撞老师的,态度蛮横,扣2分/人次。

  ⒁实验课、活动课、体艺课等不在本班教室上的课,不听指挥的扣2分/人次。

  ⒂私自调换座位的或私自移动桌椅的,整班性拖动桌椅,造成响声的,扣2分/人次。

  ⒃上课打瞌睡(生病除外),扣2分/人次。

  ⒄违反就餐管理的一般行为。

  ⒅违反宿舍管理的一般行为。

  ⒆其它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是常行为规范》的一般行为。

  ②以下违纪,视情节每人次扣2-5分,并公开批评。

  ⑴打架、起哄等故意扰乱一般行为。

  ⑵吃瓜子、嚼槟榔等学校禁吃的食品,乱丢果皮纸屑。

  ⑶拿扫帚、棍棒等追打。

  ⑷随地大小便。

  ⑸乱写、乱涂、乱刻,在墙壁上留脚印,拍球印。

  ⑹用纸团、石头等击人击物。

  ⑺欺负小同学,对女同学无礼。

  ⑻损坏学校公物或他人财产。

  ⑼不按要求收看电视(收看内容、收看纪律等)

  第3条严重违纪:以下违纪,视情节轻重将接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并扣班级五项评比分5、7、9、11、13、15分。

  ⑴考试舞弊。

  ⑵带凶器进校园。

  ⑶偷盗他人或学校钱财。

  ⑷赌博、抽烟、饮酒。

  ⑸未经允许私自出校门或翻越围墙。

  ⑹敲诈勒索,同学间攀比消费,讲排场。

  ⑺损坏公物性质严重:破坏校园绿化、文化建设的。

  ⑻未经允许私自下河塘等游泳。

  ⑼打电游、进营业性歌舞厅,上营业性网吧。

  ⑽打架、以强凌弱、以大歁小的(性质严重者或3人以上打架起码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围观不劝架者也将受到处分)。

  ⑾拉帮结派,谈情说爱。

  ⑿其它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较严重的行为。

  ⒀一般违纪一周扣分达5分且屡教不改者。

  ⒁连续四周操行分在全班倒数第一的。

  第三章 违纪处分程序

  第4条一般违纪:

  ⑴先由督查室将违纪事实登记到班,并公布于评比栏内,再由班主任结合本班班规纳入操行评比。

  ⑵一般违纪出现三次以上要求班主任将情况告知家长并及时教育学生,必要时可以要其写出说明书,如果重犯两次,可上交教育处进行批评教育。

  第5条严重违纪:

  ⑴停课进教育处,澄清违纪经过。

  ⑵写出说明书,告知班主任。

  ⑶教育处协同班主任和家长一起批评教育。

  ⑷教育处确定处分等级,报校长室填写违纪处分登记表。

  ⑸根据处分等级个别谈话,将处分等级电告家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要召集家长开会。

  ⑹黄牌公告处分,广播或*通报批评。

  ⑺建立处分档案,记过以上学生另立个人档案(所有处分没有取消的随生移交上级学校,学生综合素质中“道德素质与公民素养”一项指标直接记为“不合格”)。

  第四章 处分后的教育措施

  第6条 一般违纪由班任、科任教师和班委会结合班规进行批评教育。

  第7条 严重违纪后的教育必须先让当事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交班主任验收后,在全班会议上公开检讨。

  第8条 有过严重违纪处分的同学由生活教官组织进行一至三周的行为习惯,思想作风培训,并规定其每周写出一份一周来的学习、生活、纪律方面的书面汇报,上交给班主任。对记过以上的学生,班主任要每周开一次会议,让他们加强自我批评教育。个别没有改进的学生还要长期找他们谈心,建立定期谈话制度。

  第9条 各班主任要鼓励这些学生多参加班集体活动,多为他们创造改过的机会,引导他们向前看齐。

  第五章 取消处分的办法

  第10条 受处分三个月后无严重违纪现象,可以申请取消处分,如有重大贡献和突出表现的记过以下的可以提前一个月取消处分、记过以上者可以降级处分。

  第11条 记过以下的处分原则上三个月内无严重违纪可一次性取消处分;记过以上处分的三个月内无严重违纪,只能是第一次降等,再过一个月后,方可一次取消。

  第12条 凡要求取消处分者必先提出书面申请,交班委会、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讨论通过(签署意见),且群众同意率达90%以上,报教育处同意后方可取消处分。

  第13条 参加思品培训班学习迟到一次推迟两周取消处分、缺席一次推迟一个月取消处分,迟交汇报材料和缺交汇报材料同样延期取消处分。

  第14条 处分取消后仍有严重违纪,将要加重处分。

篇5:新文学校爱心账户管理条例

  文新学校“爱心账户”管理条例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深化“爱心教育”工程,关心帮助身边的特殊弱势群体,学校于20**年设立了“爱心账户”。为更好地筹集爱心帮扶资金,规范“爱心账户”的管理、使用,强化监督,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爱心账户”(以下简称“账户”)是经学校董事会、党政研究设立的。主要用于资助校内外特困学生、残疾儿童、重病学生和遭受突发灾祸至困急需资助的弱势群体。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广大师生的爱心捐助和天天一元捐收入。

  第二条 学校成立“爱心账户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制定工作方针,确定工作原则,指导款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日常工作。管委会由学校行政、工会、团委、财务人员、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由校长任主任,负责账户管理、募集、使用全面管理,工会主席和团委书记任副主任,负责账户资金的筹集,监督,其他人员为成员。

  第三条 “爱心账户”的筹集、管理与使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每年5月公示账户资金往来情况。

  第二章 爱心账户设立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捐助原则。为“文新爱心账户捐款”属于教职工和学生的自愿行为,不得强迫师生捐助,更不得以募捐作为奖惩学生手段,更不得从教职工的工资中扣抵。

  第五条 独立管理原则。学校财务室设立“爱心账户”科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六条 专款专用原则。账户资金以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必须按照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账户资金,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资金。

  第三章 爱心账户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 账户资金筹集

  1.资金募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进行。

  2.上级划拨的特别资助款项纳入账户中。

  3.通过校内统一组织的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每年5月举行一次全校性的集中募捐活动。

  4.组织师生进行的其它形式募捐,如义工收入等。

  第八条 账户资金管理

  1.学校财务室设专门的爱心帐户科目,由学校主办会计管理账户,学校出纳管理账户资金,校长负责审批,管委会成员负责审计使用情况。

  2.爱心账户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每学年向全体师生报告、公示一次爱心账户资金的基本状况。

  3.账户资金每年募捐充实一次,逐年累积,按照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向需要资助的个体或团体提供爱心资助,上年结余转入下年度使用。

  第九条 账户资金使用

  1.账户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慈善资助。资助因重大疾病、残疾、生活贫困或遭遇突发灾祸发生生活困难而急需帮助的弱势群体,以资助未成年人为主,不得挪作他用。

  2.支出的范围为:

  ①每年助残日,向市特殊学校学生进行资助;

  ②向市慈善会应交纳的“天天一元捐”款;

  ③校内因重大疾病、残疾、生活贫困或遭遇突发灾祸发生生活困难而急需帮助的教职工和学生;

  ④学校校友因重大疾病、残疾、生活贫困或遭遇突发灾祸发生生活困难而急需帮助的;

  ⑤市民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签发需向学校师生募捐的特殊救助对象,主要以市内教职工、学生为主。

  ⑥向市内外贫困山区学校或贫困学生的捐赠;

  ⑦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地域性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向灾区特定区域捐款。

  3.资助标准:根据资助对象的群体或个体情况,由管委会负责商议确定资助标准。①对于个体资助:2000元以下资助由管委会主任签署意见,2000元-5000元资助,由管委会正副主任商议确定,5000元以上资助由管委会集体商议确定;

  ②对于单位的资助:5000元以下资助由管委会主任签署意见,5000元-10000元资助,由管委会正副主任商议确定,10000元以上资助由管委会集体商议确定。

  4.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的款项,根据捐赠者本人的要求进行资助。

  第四章 其他

  第十条 特殊情况需要资助的,需集体决议。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O一0年六月八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在“爱心账户”管理委员会。

  文新学校爱心捐款明细表

  日期摘要收入支出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