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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龙小学少先队工作考核细则

三龙小学少先队工作考核细则

  龙三小学“少先队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深化完善学校的制度管理,加强少先队员行为、仪表、言语管理,逐步有意识地提高和完善学校少先队工作,促进学校的管理系统更完善,特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细则。

  一、少先队工作考核对象:各中队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其他教师取基本分。

  二、少先队工作考核方法:本细则分春、秋两个学期考核,年终取两学期得分的平均值。每学期成绩合计100分,分两部分:班级一日常规管理考核50分,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比赛考核50分。

  三、班级一日常规管理考核方法参照《大丰市龙三小学一日常规奖励细则》,计算一学期班级获取红五星总数,红五星总数达到百分之六十,得基本分40分,少1个百分点扣1分。其余10分为考核分,红五星总数达到百分之一百,得10分,达到百分之九十,得8分,达到百分之八十,得6分,达到百分之七十,得4分,百分之七十以下,得2分。

  四、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比赛考核参照各项活动、比赛获奖等次,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9分,三等奖得8分,计算总得分再排名次,总分年级第一的得50分,年级第二的得47分,年级第三的得基本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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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龙小学后勤部分考核细则

  龙三小学“后勤”部分考核细则

  教师姓名:______班级:______考核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项目要求分值得分

  班级管理

  1、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协助总务处收取规定费用,并能及时解交钱款。此外做到不搭车收费,不私设项目收费。此项有一例即扣全分。10

  2、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班级桌椅、门窗、电路设施、教学仪器等无人为损坏。学生无攀爬、践踏绿化及设施等现象。此项有一违例扣1分。扣满为止。15

  3、中午就餐。排队能做到快、静、齐,有序进入餐厅,就餐时能做到文明用餐。得基本分10分。被评为“文明餐桌”10桌次加1分,被评为“待提高餐桌”2桌次扣1分。此项满分15分。15

  4、住宿生管理。从宿舍纪律、安全、内务卫生、学生值日等方面考核。此项以管理员平时考核为主要依据。设被评为“文明宿舍”5舍次加1分,被评为“待提高宿舍”2舍次扣1分。此项满分15分。15

  教师值班

  5、中午就餐。放学铃声响后立即到食堂分餐,照应学生就餐。每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本项扣满为止。此项以值班记录汇总记分。15

  6、中午值班。不缺席、不迟到、不擅离岗位,做到正常巡查,学生管理到位。并做好中午值班记录。每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一次扣5分。其余酌情扣分。15

  7、晚值班。自放学起值班教师即进入值班状态。不缺席、不迟到、不擅离岗位,做到正常巡查,学生管理到位。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能查明原因。结束后将学生送到生活区,与管理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中午值班记录。每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一次扣5分。其余酌情扣分。15

  合计

  说明:

  1、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前勤全体人员。

  2、上表中“班级管理”部分得分,班主任及顶班教师以班级为单位考核记分,不顶班教师取全体顶班教师的平均分记分。第3、4项的考核,一桌或一室涉多个班级时,得分同加或同减。

  3、本细则分春、秋两学期考核,年终取两学期的平均值。

篇3:黄桥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桥黄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苏州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关于建立并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的意见》,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zzz”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20**,以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制度建设,在教师中大力倡导模范遵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满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市履行中小学教师职责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

  2、公开、公平、公正、客观。

  四、组织与程序

  根据教育局、教育工会提出的考核意见,由各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师德考核与教师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或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一般5~7人;校长任组长。

  (二)规范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2、在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测评、考核小组评议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被考核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

  其中各方面评议权重为:

  高中:个人自评20%、教师互评25%、学生测评25%、考核小组评议30%;

  初中:个人自评20%、教师互评30%、学生测评20%、考核小组评议30%;

  小学:个人自评20%、教师互评35%、学生测评10%、考核小组评议35%;(低年级参照幼儿园)

  幼儿园:个人自评20%、教师互评40%、考核小组评议40%。

  3、确定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排序在前10%以内的为学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学校可予以表彰奖励。太仓市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⑴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言行的;

  ⑵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和其他教育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⑶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后果的;

  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⑸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与家长财物的;

  ⑹违反规定热衷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

  ⑺其他违***公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4、反馈确认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向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并签字确认。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作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3、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对师德表现差、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4、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篇4:明达中学高一春学期期中考试教学实绩考核细则

  达明中学高一年级春学期期中考试教学实绩考核细则

  为了强化教学管理,打造高效课堂,夯实教学基础,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增强竞争机制,本着“看起点,比进步,促提高”的原则,制定20**学年度高一年级春学期教学实绩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强化班按中考595分以上人数进行考核;普通班按是考500分以上人数考核,然后按三门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班参评数测算。

  三、考核范围及标准:高一春学期期中考核一次。

  四、起点测算:

  以中考成绩为依据测算各学科各班级起点成绩;

  五、考核项目及奖惩办法

  1、班级指标考核

  一、优等生考核

  强化班语数外年级前50名考核

  1-4班起点分别为10、14、16、11人。完成指标的奖励该班级语数外每位任课老师100元,其他学科老师每人90元。完成70%以上的班级语数外任课老师得80元,其它文化学科老师每人60元。班级每增加一人奖励该班级语数外老师每人50元,其他文化课老师每人40元,以此类推。低于50%的班级扣除该班级语数外任课老师每人30元,其他文化学科每人20元。

  普通班有1人达到年级前50名奖励该班级语数外老师各60元,其他文化学科老师50元,以此类推。

  二、基础考核

  1-4班级以中考成绩595分上,120名(除体育分),普通班以中考成绩前500分上前500名(除体育分)为测算人数

  附各班指标:

  班级参评数指标班级参评数指标

  1班412910班4425

  2班403111班4424

  3班453412班4223

  4班382913班3820

  5班392314班4123

  6班472615班4423

  7班422516班4325

  8班422517班4827

  9班452718班4325

  基础奖金:完成班级指标的班级奖励该班级720元;完成指标80%的班级,奖励该班级630元;完成60%的班级奖励该班级540元;每增加一人奖励该班级90元。

  2.班级学科均分考核:

  各学科人均分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由教务处提供起点离差。每次考试与起点累差比较后,强化班与普通班分别排名。强化班取前2名,分别奖100元、80元;普通班前2名各奖100元,3-4名各奖80元,5-6名各奖60元。名次并列的取平均值。

  每次考试学科比较累差(同层次班级比较)文科超过-5分、理科超过-8分(卷面总分为150分或160分),以及文科超过-4分,理科超过-6分(卷面总分为100分或120分),扣除该老师40元。

  4、班主任考核:指标考核:优等生班级完成指标奖班主任80元,每超1人另奖20元。基础指标班级完成指标奖班主任80元,每超1人另奖20元。强化班与普通班分别测算三门总分离差,强化班取前2名,各奖班主任80元、60元,普通班取前6名,各奖班主任、80元、60元、40 元,名次并列的取平均值。

  高一年级组

篇5:明达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达明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六、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滨海县达明中学20**年度

  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

  一、相关系数设定

  1、职务系数

  对备课组长以上职务岗位设定课时津贴。

  岗位周课时数岗位周课时数

  副校级 10 中层正职 8

  中层副职 6 年级主任 8

  年级副主任 5 干事 5

  教研组长 3 备课组长 3/2

  注2、享受岗位津贴人员如有兼职,在就高的同时享受另一职务的一半津贴,再有其他的兼职不再兼得。

  2、特殊岗位系数

  对特殊工作岗位设定岗位课时津贴。

  岗位 周课时数 岗位 周课时数

  实验员(专职) 6 实验员(兼职) 3

  心理老师 5 教务员 4

  注:网络、电教、学生机房管理员、校报编辑、会计、材料员、非教学岗位的中层干部、工会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等岗位津贴另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后发放。

  3、学科系数

  语、数、英学科:1.2;理、化、生、政、史、地学科:1.1:音、体、美、信学科:1.0。

  4、职称系数

  中学高级:1.4;中学一级:1.2;中学二级:1.0。

  注:因年龄、职务及特殊岗位补助的课时不计算学科系数、职称系数。

  二、测算办法

  根据教学人员实际工作量及各相关系数得出本人学期总工作量。以学校用于工作量考核奖的总金额除以学校两学期总课数(剔除超课时)为单位课时发放标准(称为课时基数)。

  教师工作量考核奖=课时基数×教师个人两学期课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