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实小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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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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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京实小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年6月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年9月执行)
为了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改革发展进程,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规定、区教育局《关于口京区区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镇京教[20**]94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及近三年方案实施状况,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口京区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学校聘任的在职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广大教职工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职工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者倾斜,引导带动广大教职工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三、资金类别
绩效工资的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四、发放项目
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后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后年终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1、年度考核奖(考核办法见附件1)
学校根据教职工一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末进行考核。考核程序为: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校内公示,确定等次。绩效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凡年度考核优秀者每人发放约4500元/年、合格者每人发放约4200元/年、基本合格者减半发放、不合格者不发放。校级优秀4300元/年。
(2)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扣
发30%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分别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从事有偿家教者;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2、安全责任奖:1200元/年,每月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2)
3、公益活动奖:400元/年,每月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3)
4、年级部自主管理奖:每学期期末考核。一等奖2个300元/每学期;二等奖2个250元/每学期;三等奖2个200元/每学期。(考核办法见附件4)
5、创建与成果分享奖:年末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5)
6、特殊津贴
(1)班主任任津贴
※基础性班主任津贴:350元/月,每月发放,按10个月计。
※奖励性班主任津贴:根据每月班级管理考核结果评定,综合等第,优秀
100元/月,良好50元/月,按10个月计每月考核年终发放。(考核办法见附件6)
(2)副班主任津贴
※基础性副班主任津贴:1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个月计年终发放。
※奖励性副班主任津贴:根据每月班级管理考核结果评定,综合等第,优秀
50元/月,良好30元/月,每月考核、按10个月计年终发放。(考核办法见附件7)
(3)毕业班津贴:依据毕业班教师工作投入程度考核给予的津贴400元-800元/年。每月考核,年终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严格执行“教学五认真”。
※有学科总复习计划。
※有自主设计的总复习练习。
※主动承担校级或校级以上毕业班研讨活动。
※所教学生学科毕业率达100%,优秀率达50%。
(4)加班津贴:经主管校长批准(分管校长、校长或书记共同签字认同)同意寒暑假、双休日加班,全天按8小时计算,按5元/每课时下发。
7、岗位责任奖
(1)学科教学课时奖:3元/1学科教学工作量每月考核,年终发放。
(2)行政管理责任奖
按行政岗位职责和年终教育局目标责任状考核:经考核合格副校长每人500元/月,中层正职:450元/月,中层副职:400元/月。每月考核,年终发放。
(3)级部管理责任奖
按级部考核办法和年级组长职责考核,考核合格发放400元-600元/年。每学期考核,年终发放。
(4)学科管理责任奖
按学科教研组长职责和学校对教研组的工作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发放400元-600元/年。每月考核,年终发放。(按《教研组长考核方法》进行)
(5)工会活动组织奖
按工会委员职责考核,年末考核,考核合格发放100元/年。
(6)辅助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人事、电教辅助员质量奖每月100元,按月考核,年终一次发放。
后勤人员岗位责任奖,按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职责,综合民主测评情况,考核合格发放1000元-1500元/年。每月考核,年终发放。如在完成工作量基础上,超额完成学校其他工作,酌情计奖。
(7)专家指导与成效奖
按专家组工作职责考核,考核合格发放600元-800元/年。年末考核,年终发放。
(8)训练奖
工作时间内3元/每课时,非工作时间5元/每课时。每月考核,年终发放。
8、优秀个人奖、优秀集体奖
(1)优秀个人奖励
①校级个人奖励
“年度考核校级优秀教师”:教师总数的15%,每人奖励100元;
“和美”阅读先进教师:教师总数的20%,每人奖励200元;
“网站建设”先进个人:教师总数的20%,每人奖励200元;
教科研先进个人:教师总数的10%,每人奖励100元;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教师总数的10%,每人奖励100元;
连续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三年、两年教师,每人奖励300、200元。
“突出贡献人物”:10名,每人奖励200元;
②考核优秀人员奖励
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占教职工总数的15%,优秀人员人均奖励300元。
(2)优秀集体奖
优秀集体奖(教研组、课题组、项目组、学科教学工作室等)每学年评比一次,在每年的六月上旬完成考核,组内成员人均奖励100元。
(3)参与集体活动奖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代表学校其他各类活动效果好。奖励100-200元。当月组织即考核,年终发放
(4)拔尖人才奖:按照市、区拔尖人才考核办法考核,考核合格市学科带头人250元/月、市骨干教师和区学科带头人100元/月、区骨干教师50元/月,按12个月发放。
9、工作成效奖
(1)教学质量奖:①语、数、外期末测试及格率98%,优秀率45%以上,200元/每学期;年级平均分及以上100元/每学期;年级平均分以下2分以内(1-3年级1分以内)50元/每学期。②班级自身教学质量进步明显的100元/每学期,略有进步的50元/每学期,但不重复享受。常识技能学科专职教师课堂抽测合格率100%,有区、市级调研质量在第一方阵,根据专职特长带队训练,并在校级以上活动展示成果。
(2)论文评课等辅导奖
A、论文参赛、发表、交流奖,发放标准如下:
级别标准类别校级区级市级省级
国家级
参赛奖稿费的1倍奖稿费的2倍奖稿费的3倍
交流按同级别三等奖计算
说明:
①有重大影响的论文获奖,由校长研究决定是否提高奖励标准,最高为1000元
②该奖励对教育教学因文章获奖、发表、交流实施,教师参赛原则上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如果是非专业机构组织的经校长同意参赛获奖,按一半标准发放。
③文章系二人及以上合写,只对第一作者实施奖励。
④学校组织的教师文章发表,视实情决定是否奖励。
⑤同一篇文章(未经修改或改动不大)只享受最高奖。
B、教师个人评课发放标准
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公开教学奖
按同级别三等奖计算
教师基本功竞赛发放标准
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教师多媒体、网络课件制作
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C、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成果奖
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D、校本课程、社团课程开发奖
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E、辅导学生竞赛奖
(a)、田径比赛奖励办法: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金额
单项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奖额
注:团体名次资金奖励教练组。单项获奖属学校系统训练的享受全额奖金,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由校长室研究后,酬情奖励。
(b)、科技类竞赛奖励办法
类别等级组别及奖励标准直接辅导学生参赛获奖
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注:团体与个人同时获奖,按高算,不重复享受。学生个人奖按前三名计奖。
(c)、推荐、并辅导学生作品发表按下列标准执行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国家 省 市 区
注:※团体奖一般指5人以上有团体获奖证书的情况。
※大型团体操60人以上(或体育、舞蹈创作类活动)根据参加人员及训练情况参照“承担项目与成果奖”执行,由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小数报按区教研室的奖励办法测算
※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按二分之一算。
(3)承担项目及成果奖:(考核办法见附件8)
(4)青年教师指导奖:享受被指导教师的获奖待遇
10、校产管理奖:(考核办法见附件9)
11、老当益壮奖:女50周岁,男55周岁满工作量者享受1500-2000元/年。每月考核,年终发放。
12、其他
(1)带一节课6元,少上一节课扣6元。
(2)病假扣10元/每天,事假扣20元/每天,如课务由学校安排按节数实扣,如课务自行安排必须提前到教导处备案,否则造成空堂或事故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3)出门时间累计按病、事假算(可以用休息日对冲病、事假)。
(4)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下,每月享受半天休息,课务自行安排。
女40-50周岁,男45-55周岁,每月享受一天休息,课务自行安排。
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每月享受1.5天休息,课务自行安排。
可按学期累计休息日冲病事假(不含带课费)。
(5)病假半月以上,事假一周以上,不得被评为年终优秀。
一学期累计病假满(含)30天,(学校安排的享受假日可以用来销假,但不跨学期),扣除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1/4;一学期累计病假满(含)60天(学校安排的享受假日可以用来销假,但不跨学期)),扣除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1/2。一学期累计病假满三个月的,扣除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5/8,一学期累计满4个月,扣除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
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含)10天的,扣除学期考核奖的1/4,超过(含)20天的,则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奖。
(6)当年出满勤奖励500元.。每月考核,年终发放。(学校规定每月享受休息日除外)。
(7)工作量不满,年终不得评为优秀,每少1个工作量扣300元。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周工作量照顾5。
(8)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一次扣20-100元/次。
(9)旷工、旷职扣100-500元/次。
(10)如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因故外出,副班主任(或班主任)在两天内无条件主动顶岗带班,两天以上按实计算。
六、考核程序
按月考核、学期累积、年终汇总。
1、每月考核。教师个人对照考核内容、完成自评、然后校评,汇总考评结果并由考评对象核实签字。
2、民主测评。年终汇总两学期个人考核情况。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学校考核小组按考核标准,结合个人自评、学科组、年级组(部)或部门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3、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确定结果。对公示无异议者,确定考核结果,并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七、相关说明:
1、本修正《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2、如本修正《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本修正《方案》自20**年9月起实施。
234范文网-www.234Fw.com篇2:堰草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堰草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考核为契机,把竞争机制引入教职工人员分工和工资制度改革之中,全面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收入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推动学校教育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把师德放在首位,突出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避免繁琐。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1.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2.每学期考核一次,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两大部分。
(一)突出贡献奖励及临时性工作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
(二)考核部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95%)
考核分五大项,基本分为100分。第一项为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二项为师德,基本分20分。第三项为出勤,基本分10分。第四项为工作量,基本分30分。第五项为工作效能,基本分40分(其中教学效果30分,教学“五认真”及管理工作10分)。
五、考核细则
(一)突出贡献奖励及临时性工作补贴
1.主要用于校内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师德标兵、骨干教师津贴,各类竞赛、论文论着、课题研究、宣传报道、部门工作或学校整体工作获奖奖励,中考、职高注册招生、七年级招生等特殊贡献奖励,临时突击性工作、特殊工作补贴,中层以上干部管理奖(参照班主任标准执行)等。
2.由校长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方案,经领导班子会办通过方可实施。
3.本项经费不得超支,积余部分平均发放给教职工。
(二)考核部分
1.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或部分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生(家长)满意度不足60%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以教谋私,搞有偿家教,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4)在工作过程中,因人为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且态度不好,不思悔改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其它违反教育教学要求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
(6)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8)行为不检点,有超出教养关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公安部门查处的;
(10)人为责任,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1)在编不在岗的;
(12)无特殊情况(本人患重大疾病、嫡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家庭及其他特殊情况)出勤考核分在-20分以下的;
(13)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及其以下的;
(14)工作量不足校平均工作量50%且不愿意接受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的;
(15)教学效果中,优秀率、平均分、低分率等考核指标在历次质量调研中位于同轨学科的倒一且差距较大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1)无特殊情况(本人患重大疾病、嫡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家庭及其他特殊情况)出勤考核分在-10分至-20分之间的按其考核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发放,在-5分至-10分之间的按其考核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发放。
(2)工作量不足校平均工作量70%且不愿意接受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的,按其考核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发放。
2.师德(基本分20分,实行加减分制)
3.出勤(基本分10分,实行减分制)
(1)集队*(升旗、周前会、教研会、集体备课、校会、其它专项会议或临时性会议)迟到一次扣0.1分,病事假一次扣0.15分,缺席一次扣0.5分(因公或学校特许情况除外)。
(2)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一次扣0.1,随机点名不在岗的一次扣0.2分,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堂的发现一次扣0.3分,旷课(含晨读、自修、坐班等)一节扣1分,旷职一天扣1.5分。(含培训、学习、听课等未调好课务情况)
(3)根据学校考勤制度,超出规定的病假(癌症、重症肝炎、严重传染病、确实无法正常工作的其它疾病除外)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0.5分。
(4)计划外怀孕采取人流措施的或由于身体原因保胎的,一律按病假处理。
4.工作量(基本分30分)
(1)课时工作量系数折算方法:
年级 科目 工作量(课时/周)
七思品2×0.8
八思品2×0.8
九思品2×1.2
七地理2×0.8
八地理2×0.8
九历史2×1.2
七生物3×0.8
八生物2×0.8
九物理3×1.2
七历史2×0.8
八历史2×0.8
九化学4×1.2
七语文5×1.0
八物理3×1.0
九语文5×1.2
七数学5×1.0
八语文5×1.0
九数学5×1.2
七外语4×1.0
八数学5×1.0
九外语4×1.2
七体育3×0.8
八外语4×1.0
九体育3×1.0
七音乐1×0.7
八体育3×0.8
九音乐1×0.9
七美术1×0.7
八音乐1×0.7
九美术1×0.9
七综合3×0.7
八美术1×0.7
九综合1×0.9
七地方3×0.7
八综合2×0.7
九地方3×0.9
七辅导课0.5/节
八地方2×0.7
九辅导课0.6/节
八辅导课0.5/节
(2)职务工作量系数折算方法:
职务工作量
副校级(总务主任)60%
中层正职(总务副主任)45%
中层副职(网管)35%
语文教研组长1课时/周
数学教研组长1课时/周
英语教研组长1课时/周
理化生教研组长1课时/周
综合科教研组长1课时/周
音体美劳教研组长1课时/周
七语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七数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七英集体备课0.8课时/周
八语集体备课0.8课时/周
八数集体备课0.8课时/周
八英集体备课0.8课时/周
八物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九语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九数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九英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九物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九化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九政集体备课0.8课时/周
九历集体备课0.8课时/周
物理实验室3×0.8课时/周
化学实验室3×0.8课时/周
生物实验室2×0.8课时/周
体育器材保管3×0.8课时/周
音乐室1×0.8课时/周
美术室1×0.8课时/周
图书管理3×0.8课时/周
收发3×0.8课时/周
电脑维护2×0.7课时/周
摄像2×0.7课时/周
心理健康课2×0.8课时/周
课间操1课时/周
(3)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作量照顾20%。持有残疾证的照顾50%。
(4)后勤、教辅人员的工作量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分工、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及是否服从分配等情况会办确定。
5.工作效能(基本分40分)
(1)后勤、教辅人员依据各部门制订的考核细则,经考核领导小组会办研究确定各人的效能得分。
(2)教学及行政人员工作效能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教学效果(基本分30分),二是教学“五认真”及管理工作(基本分10分)。
A、教学效果(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分别进行考核)
考试学科:实绩量化积分考核,以备课组为单位,分别以班级名次和年级区间进行考核。①班级名次考核:第一名得15分,以后每一名次依次减1分,最后一个名次减2分。②年级区间考核:每次考试班级平均分值与年级的平均值比较,超过平均值且超出合理区间的得15分,另外超出平均值且在合理区间内得14分,低于平均值但在合理区间得13分,低于平均分且超出合理区间的得10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每项数据以县、校出具的书面数据为准。
②同次考试,多班累计取平均值纳入考核。
③学科均分的合理区间:文科(语、综合科)正、负1分,理科(数、理、化、英语)正、负2分。
④任教九年级毕业班的老师,在中考中学科在全县排名1-5名、6-10名、11-15名的每人分别另加5、4、2分。七、八年级任教同学科的酌情加分。
⑤期中、期末两次考核得分相加,再加上奖劢性得分即为个人教学实绩总得分。
⑥语、数、外、物、化带双班的老师每学期在个人总得分的基础上,同年级的加3分,跨年级的加4分。
⑦初三第二学期以班级均分和前十五名学生的均分两项指标进行考核。每项指标加减分都为前各项指标的一半。
非考试学科:非考试学科老师的实绩以校教学实绩平均分作为基础,另再依据学校活动的组织、辅导学生参赛、培训的运动队在省、市、县获奖情况,依最高奖项分别加4、3、2分。
B、教学“五认真”(定期检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
①备课。不备课上课发现一次扣3分,备课质量较差的(空洞、备而无用、被点名批评的)扣2分。
②上课。在县级视导及其它检查中,定为不合格课的一次扣5分,定为合格课的一次扣1分。
③训练。违反学校规定的相关要求的一次扣1分。
④教研。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2 分(病事假扣1 分,迟到、早退扣0.5分)
管理工作:依据《z县堰草初中班主任工作考评细则》《z县堰草初中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考核细则》《z县堰草初中领导班子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考核。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最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应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
1.因工作需要,经县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抽借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建盐临发[20**]5号文件执行。未经批准的抽借用人员一律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派出学习人员根据接受学习学校的考核结果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3.对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已提前离岗人员可照顾性享受学校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5%。
4.病事假人员按有关文件执行。经诊断为癌症、精神病、重症肝炎以及其他经县级以上权威部门鉴定丧失工作能力的重大疾病教职工,可照顾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90%。
5、到龄的校级班子全额享受校平均绩效工资。
八、组织实施与要求
1.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z。成员:zz。考核办主任:z。
2.制订切实可行的便于操作的考核方案及相关细则。评价体系要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改的方向和正确的导向,提倡奉献精神。评价的过程要有利于促进全体教职工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促进全体教职工弘扬正气、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利于调动全体教职工协作共进,顾全大局;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的办学风气,提升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3.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考核必须按规范的程序操作,杜绝拉关系、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阳光操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
4.分工:班主任考核、师德考核结果由政教处提供,出勤考核结果由校长办提供,工作量及实绩考核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5、副校长(副书记)的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县级文件精神执行。
6.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篇3:东台实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台东实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促使全校教师立足岗位,真正履行“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动学校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意见》精神制订本案。
二、考核对象: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励、岗位奖励和业绩奖励三部分组成,其比例为2:5:3 。
四、考核办法:切块分配,按月考核,学期小结,年终发放。
切块的总原则是根据基础性工资进行。切块比按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的平均数与后勤人员基础性绩效的平均数之比进行。
根据规定,班主任工作在考核合格后按10个工作月发放120元班主任津贴。余下的资金即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计为A+B,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部分数额为A,后勤人员部分为B。两类人员的考勤、考岗、考绩等分配方案如下:
人员项目考勤考工作量考业绩班主任或管理超课时
教 师0.2A0.5A0.3A*80%/0.3A*20%
班主任0.2A0.5A0.3A*80%120*50.3A*20%
干 部0.2A0.5A0.3A120*6、130*6、150*6/
工 人0.2B0.5B0.3B*80%0.3B*20%
为便于操作,考勤部分按实扣发、现金结算;考岗部分原则上实行自身工作量与学科满工作量占比计算;考绩部分由平均奖和贡献奖组成。平均奖占80%,人人都有,贡献奖占20%,绩优分多。
根据规定校长岗位考核为全校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其业绩由教育局考核,副校长、中层干部和主办会计按教育局规定完成本职工作后参照班主任执行。学校所有行政干部不参与20%贡献奖的分配。
不在岗的中层以上干部与男满58岁周岁、女满53周岁并经教育局批准退养的教师,可享受绩效工资0.94A;借出人员类:干部教师0.94A,工人0.94B;提前离岗人员和非正常流动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借用人员担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津贴,其它工作在原单位考核。
五、考核细则
(一)考勤
1、满勤满奖。
2、学校安排的代课每节课额外补贴15元;如果本身工作量不足,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满工作量教师。
3、早读课除干部、班主任外,每次补贴3元。(仅限20**年春学期,秋学期不补)
4、双休日加班每整天补贴40元,平时加班被认定的每天补贴20元。
5、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影响较大的体育赛事训练和艺术活动竞赛训练,原则上实行金额包干,以奖代补。
6、事假1天扣20元,短期病假1天扣5元(以下各条如与此冲突不累计)。
7、学校工作会议无故缺会一次扣10元,私假扣5元。
8、学校或年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席的扣10元,私假扣5元。
9、集体备课;挂牌听课同备课组之间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私假扣5元。
10、上课迟到或放空一次扣10-30元,监考迟到或缺席一次扣15-30元。
11、正常上班时间的关键时段,突击抽查发现一次迟到或早退扣15元。
12、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岗
1、满岗满奖。
2、校内岗位设定按专业技术岗位,后勤岗位实施考核。
3、教师工作量考核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参考值如下:
语、数、外理、化政、史、地、生、体信息、音乐、美术及其它技能课
2个班2-3个班5-7个班(初三政史4个班)10-12个班
注:(1)任教初三语数外双班、初三理化3个班或初三政史5个班,每学期每人加20分;其他初三任课教师每学期每人加10分。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者,工作量不足,视同满工作量;工作量饱满,每学期加20分。
(3)工作量不足(语数外单班等),每学期扣600元。额外代课另外计算,但不得超过满工作量教师。满工作量教师代课按实计算。
4、具有教师身份但由于工作需要,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完全在教学一线,而实际班课时不足的,则根据兼职工作量的多少综合考核折算。
实验室: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核定实验员一人,在保证各项课堂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即算满工作量。
图书室:图书管理、教材发放、报纸收发等正常,即算满工作量。
党务、政务、政教、教务、总务、工会、档案、机要、会计、电视台、摄影、摄像、宣传、校刊、网站等工作可以组合折算班课时,由各处室按学期综合考核。
(三)考绩
1、教职工在完成常规的教育教学或工作任务,无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可获基础性奖励。基础性奖励分别为×80%,×80%。
2、业绩奖励分别先提取80%作为教职工平均奖励基金发放,另20%则作为对广大教职工在教科研,各类竞赛,组织指导学生参与素质教育活动取得突出教育成绩以及其他岗位完成正常工作或有突出贡献的奖励。
3、具体奖励措施
奖励基金的发放方式为×20%×,×20%×
(1)考试学科教师每学期期末考试均分和优秀率综合评比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者记(50、45;40、35;30、25)分(初一以绝对名次;初二、初三绝对名次与看起点比进步相结合);中考考试学科成绩优秀的备课组视成绩(均分、优秀率)在全市突出程度每人另记(30、20、10)分;对中考成绩突出或进步特别明显的班级另行奖励;非考试学科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记20分。
(2)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按国家、省、市、县,校内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15,12)(15,12,10)(12,10,8)(10,8,6)(8,6,4)分。(同批次、同类别的竞赛以最高奖算;不同批次不同类别的奖项积分可累加)
(3)教师指导各级各类学生活动参赛获奖的,按国家、省、市、县,校内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12,10)(12,10,8)(10,8,6)(8,6,4)(6,4,2)分。(每学期辅导学生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一人;班主任所获的班级活动奖不再重复计算)
(4)教师在国家、省、市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的,按国家、省、市分别奖励(15,10,5)分。教师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6,4)分;教师在盐城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4,2)分。(每学期以最高级别计算一篇。)
(5)涉及学校形象的对外宣传,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新闻通讯的,一次按(30,20,10,5)分给予奖励。
(6)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的台东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每学期记(20,15)分。
(7)校报编辑、校园网站建设经考核合格每学期记30分。
(8)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出色完成工作记20分。对有重复担任和不到位的分别给予适当的奖惩。
(9)教师参与学校重大活动如课题研究、检查验收出色完成阶段性任务一次记10分。
(10)期中、期末考试和初三月考命题正常者每次记20分。
(11)体育教师广播操、课外体育活动、升旗等经考核正常每学期加15分。
(12)参与初三月考服务、初三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初二生物信息操作考试监考一次计10分。初三非班主任的英语听力训练一届加25分。
(13)后勤工人类计算工分为(0、15、20、30、40、45、50)分。
六、扣罚条例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当月奖励绩效。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被发现或举报并查实者。
2、利用职务之便或以教师的身份在校园内、外向学生推销或出售任何物品者。
3、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工作延误者。
4、酒后进班级上课或辅导,造成不良影响者。
5、不规范收费,或未经批准乱收费的造成学校工作被动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扣除学年奖励绩效。
1、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
2、利用职务之便或以教师的身份在校园内外向学生推销或出售任何物品,经教育不改者。
3、工作不服从安排,经解释说明仍不接受,做思想教育工作后仍拒绝者。
4、搞有偿家教,经查实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者。
6、因工作失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者。
(未尽事宜,由教代会主席团会议解释执行)
篇4:南沙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南沙中学20**年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张家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张教〔20**〕6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zzz”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做到按劳取薪,优绩优薪,激活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调动极大多数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全体教职工的素质在流动中获得提高,使学校的发展水平在竞争中获得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落实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三、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校长除外)。
2、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组员:z
3、根据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每次考核成立由支部、行政、工会、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若干个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标准、教职工工作绩效依据、考核过程、计算办法、考核结果等都及时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确保考核客观公正、透明。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各考核小组并全面负责学校的考核工作。校长组织一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学校班子成员;政教处组织一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班主任;教导处组织一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教研组长、任课教师、教辅人员及所属管理部门;总务处组织一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总务后勤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四类。
第一类: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考核合格以上,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第二类: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减发一个月到三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第三类: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家长礼物礼金或有价证券经查实,考核结果下降一等次,减发六个月到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第四类:以非法方式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家长礼物礼金或有价证券经查实,且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为不合格,减发当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且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同类型人员平均总额的60%发放,绩效工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备注:减发绩效工资是指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岗位津贴降一等次发放(已发放的将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骨干教师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的考核、分配机制,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津贴”、“工作质量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三部分组成,考核细则如下:
A级项目B级项目C级项目考核、发放方式考核细则
名称权重名称权重名称
考核标准
工作津贴 58%
岗位津贴 35%
教育教学
管理岗位
中层正职500元/月*12月
中层副职400元/月*12月
年级组长80元/月*6月/学期*2学期
教研组长80元/月*6月/学期*2学期
备课组长60元/月*6月/学期*2学期
中层津贴年终统一发放;组长津贴由教导处组织对各组长进行考核,年终统一发放。
说明:中层以上干部兼班主任享受一半待遇,教职工身兼数职者,以所任职的最高待遇享受,并享受其他职务的一半待遇。调出金港镇不享受(组织调动除外)。
附表一:南沙中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考核细则
教学一线
岗位津贴
满工作量学科系数:
初三语数外1.25,物化1.2,政史1.15,体育1.1;
初一、初二语数外1.2,物1.15,政史1.1,体育1.05;初二生物1.05,初一生物1;
艺、劳、地理、综合等其他学科1
标准课时数参照张教(20**)2号文件精神。
由教导处根据每位教师年级、班级数、课时数计算出工作量系数,实得岗位津贴金额为:
该项考核金额总数/全校工作量总数*本人工作量系数
说明:中层最高不超过同学科满工作量系数;兼课教师最高不超过同学科满工作量系数(就高原则);退休前三年的在编教师(有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服从学校分配,即为满工作量(系数为1),仍在一线工作的教师享受同学科满工作量系数,以每学期开学时计算为准,中间不作变更。
附表二:各岗位工作量明细
教辅和后勤岗位津贴
满工作量系数:教辅0.85;后勤0.75
班主任津贴
400元/月*6月/学期*2学期
按月发放,政教处制定细则,年终考核。经考核后高于或低于上述数额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发或扣除。
说明:调出金港镇不享受(组织调动除外)。
附表三:班主任考核细则
超工作量津贴3%
加班、值班、代课等
加班30元/天;值班20元/天;代课10元/课
以办公室和教导处统计为准,年终统一发放。
基础津贴约10%
节日费
全年2000元/人:元旦200元;春节500元;三八节100元;清明100元;五一100元;端午100元;教师节300元;中秋300元;国庆300元.
按标准年终统一发放。
说明: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发(如当年已发在下一年度中扣除);调出金港镇不享受(组织调动除外)。
出勤津贴约10%出勤奖
200元/月*10月
迟到、早退、中离、集体活动缺席等达四次起(包括前三次)每次扣10元;病假每天扣20元,事假每天扣30元;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全部出勤奖。因重病、大病或难事造成的病、事假,学校酌情在年终给与一定补助。
校办室组织考勤,按考勤制度实施,年终统一发放。
说明:当月因病、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或当年病假累计满10天或事假累计满5天,或旷工半天及以上将影响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的发放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详见考勤请假制度。
附表四:南沙中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A级项目B级项目考核、发放方式考核细则
名称权重名称考核标准
工作质量考核35%
中层干部考核奖
正职为教师平均考核奖的1.3
副职为教师平均考核奖的1.2
由校长室组织考核,年终统一发放。
说明:中层干部不再享受本校教师考核奖。
附表五: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教师考核奖
教师考核为1
由教导处和总务处提供每一位教师的考核结果(月常规考核、学期考核的综合成绩),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教师考核奖和部门教职工考核奖。
附表六:教师考核方案
部门教职工考核奖
教辅人员为教师平均考核奖的0.7-0.8;
后勤人员为教师平均考核奖的0.6-0.7
附表七:部门教职工考核方案
教育教学成果7%
教学质量奖
包括学科奖等
由教导处根据学期成绩实施考核,年终统一发放。
附表八:南沙中学教学质量奖考核
教科研奖
包括论文、课题、业务竞赛等
由教科室根据实绩实施考核,年终统一发放。
附表九:南沙中学教科研考核方案
其他
包括体育竞赛奖、文艺汇演奖、学生辅导奖等
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备注:报账员的津贴、考核按金港镇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同类型人员平均总额的60%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六、说明:
1.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于20**年1月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本方案经张家港市南沙中学第十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有效。
4.各项考核细则将在一周内制定完毕,届时召开第十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
张家港市南沙中学
篇5:安陆实验小学实施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48号和《陆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试行方案。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退休(职)人员均属这次绩效工资实施的范围。
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依岗位设置,依照上级规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考核结果分配。退休(职)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三、在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办法
1、学校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市教育局测算的人年均数×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下两学期两次考核(1~6月;7~12月),由学校造册汇总,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送市财政局审定发放。
3、岗位津贴(除班主任、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计生干事外,其他不重复)
(1)班主任:每月150元×10个月
(2)年级副主任、教研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年级辅导员(不重复):每月60元×10个月
(3)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校委会成员、微机教师(不重复):每月100元×10个月
(4)计生干事: 每月30元×10个月
4、超课时津贴:每课时5元 (周标准课时:语文教一个班、数学教一个班兼2节课、英语教4个班、音体美18节、微机16节、科学社会14节。注:担任两个班数学教师和微机教师除外。)
5. 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
(1)优秀班级考核:合计约3万元
(2)单项奖:合计约2万元
(3)安全奖:合计约2万元
(4)全勤奖:合计约5万元
(5)年度考核:合计约5万元
(6)绩效考核:合计约4万元
(7) 代课时补贴:合计约1万元
四、几点说明
1、此方案自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化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以当年市教育局测算人年均数和在职人数为依据。
2、教学成果及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部分,按测算总数以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发放。
3、如有剩余部分按平均发放,如出现不足按比例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