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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妇委会工作制度

四中妇委会工作制度

  波宁四中妇委会工作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校妇委会组织建设,使学校的妇女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教育局妇委会的统一领导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妇委会是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妇联领导下开展妇女工作的群众团体。

  三、学校妇委会基本职能:

  发挥党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教育、团结、动员学校女教工积极参加文明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代表维护女教工、女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四、学校妇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以“20**”重要思想和20**为指导,围绕学校和党总支的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女教工、女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打造“学习型妇女组织”建设,努力让女教师、女学生成为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女性。

  2.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女性素养工程”和各种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女教工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发现、树立优秀妇女典型,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组织报送,宣传表彰女教工、女学生先进典型。

  4.代表、组织女教工、女学生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时反映女教工、女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女教工、女学生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女教工、女学生服务,为女教工、女学生办好事,办实事。

  5.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6.完成学校及党总支布置的其他有关妇女工作的任务。

  组织机构

  五、学校妇委会由学校党总支协商、推举产生,一般五年改选一次。

  六、学校妇委会实行委员替补制。学校妇委会委员任职期间工作职务变动,其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新任者替补为委员。

  七、学校妇委会设主任1人,委员4人。(职责详见附件)

  附则

  八、本制定适用于波宁四中妇委会。

  九、本制度从二零一六年四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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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四中妇委会各委员职责

  波宁四中妇委会各委员职责

  妇委会主任职责:

  主持妇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妇委会会议和妇女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妇女组织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和总结妇委会工作,抓好妇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妇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了解和分析女教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时向校党总支、上级妇女组织报告工作等。

  文体组织委员职责:

  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学校党、工、青组织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和各项有益妇女身心健康及促进业务进步的特色文体活动;加强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工会、共青团组织之间的联谊,推进交流与合作。

  宣传委员职责:

  负责妇女工作的宣传;负责学校妇女组织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宣传好人好事及先进模范人物;对妇委会开展的活动及各项工作及时作好宣传工作。

  维权委员职责:

  负责妇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受女教工的申诉,并及时向校党总支汇报,积极为妇女伸张正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探视生病职工、“爱心妈妈”、“五好文明家庭”、女职工的“五期”保护、“巾帼示范岗”等相关工作。

  计生保健委员职责:

  根据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教育,提高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负责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摸底,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严格审查计划生育指标的落实;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计划生育各类档案,有关内容及时整理归档;负责管理本单位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发放计生用品、进行孕情跟踪、登记记录卡、作好台帐,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及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办理工作)。不定期地对本校女教职工组织有关健康保健活动。

篇3:四中党支部工作制度

  波宁四中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校党总支与党支部建设,逐步实现党的工作正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学校建设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章程的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同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三)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支委会由三人组成,设支部书记、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宣传委员各一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联系群众制度

  支部委员每人每年度至少找三名党员谈心,认真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每名党员每年度至少找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外群众谈心,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建工作和对党员的意见,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

  (五)党课制度:

  1、学习时间:每学期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2、学习内容: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和典型经验,学习党建业务知识和时事政治,上党课或做经验交流,要做好学习笔记。

  3、党课可由支部组织,也可由党总支统一组织。

  (六)党员组织发展及关系接转制度

  支部要为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一名党员联系人,联系人要根据具体实际,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确保组织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党员外出学习或进修等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

  (七)工作汇报制度

  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每学期一次向党总支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八)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九)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波宁市第四中学总支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制

  附: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政治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支委会的学习,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5、主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的力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党内监督,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检查、保管好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申请书、登记表等各种材料,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3、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支部各种会议的记录。

  (三)学习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根据上级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励工作,组织向校内外的投稿工作。

  3、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组织党员文体活动。

篇4:新城实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的条例》及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和学生的健康状况。

  2、每学年根据教育和卫生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制定出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整理、有总结。

  3、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对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配合做好转诊工作,把每次的体检状况统计数据后制成曲线表制表上墙。

  4、做好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和预防接种,预防服药工作。遇到有突发传染病事件,马上向市、区疾控中心上报。

  5、做好学校、教学卫生监督,饮食卫生监督、体育卫生监督和环境卫生监督以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如青春期教育、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7、做好各项卫生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篇5:丹徒高中教科研工作制度

  徒丹高中教科研工作制度(修订)

  修订依据:“z学科带头人评选考核意见”“z骨干教师的考核要求”“徒丹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考核要求”“青年教师1-3-5考核的要求”及原谏壁中学、上党高中教科研考核奖励的各项制度与办法。修订的原则是:加强制度性、重视接受性、提高操作性、调动积极性。

  一、课题研究:

  1.市级重点课题及省级(含)以上课题的研究费用(评审费、结题费、过程研究的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2.市级立项课题、实验课题(小课题)及以下的各级课题的研究费用由教师自己承担,结题后一次性资励300元----500元。

  3.在课题研究的计划期内(五年计划),学科带头人必须主持一个课题的研究,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必须参与一个课题的研究。

  4.课题研究每学期考核一次,由学校与上级课题管理部分共同组织。

  二、论文要求:

  1.区级骨干教师每年至少研读教育专着2本,并且撰写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2篇读书笔记。教育教学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热心教育科研,每年能够写出3篇以上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包括教育故事),在校级以上交流,且至少有一篇获得区级以上的等级奖。

  2.市级骨干教师每年至少研读教育专着2本,并且撰写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2篇读书笔记。在教育教学中重视自身的专业发展,逐步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每年至少有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有2篇以上的文章在区级以上交流。

  3. 学科带头人每年至少研读教育专着2本,并且撰写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2篇读书笔记;在教育教学中要具有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学科带头人每年至少撰写2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五年以内的青年教师(未通过五年胜任的青年教师),对照1-3-5考核的要求,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每年提供一份15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每年有1篇论文在区级(含区级)以上范围内交流、发表、获奖。

  5.其余教师每年不少于1篇读书笔记,两篇教学总结,并在校以上(含校)平台进行交流。

  三、教师培养与培训

  1.做好新教师培训,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2.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努力提升教师学历水平,重点鼓励支持45岁以下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使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者的比例有明显提高,并且要求培训者做到学用一致,学以致用。

  3.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重点是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做好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教育教学实际能力,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5.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做好各级各类培训的人员遴选、跟踪工作。

  完善教师成长档案,做好教师的分类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具备条件的教师参加高一层次的进修培训活动。对教学能力强的一线教师,要指导他们加强教研意识,成果意识和团队精神,积极推荐这些实力派教师作为高一级拔尖人才的培养对象。

  6.对不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的,一次扣100元,外出培训学习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或不能及时按要求进行交流的,一次扣20元。

  四、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

  行政、区、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月听课不少于6节;青年教师(1-3-5),每月听课不少于8节;其它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

  所有教师每学期开设一节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