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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兴华中学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程序化、精细化,充分发挥年度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性功能,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幸福人生实现。根据上级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力求民主、客观、公开、公正;

  2、坚持现实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一致,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统一原则。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对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考核对象为两个部分:

  1、教学专业技术人员

  2、职员及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

  校级领导的年度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单独考核。

  三、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和特长辅导实绩、教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分值构成

  量化考核分数占80%,年级组或处室馆投票占20%。获得票数的已申报的教职工中,每组或每处室票数居前三分之一多的为一等,一等票数获得100%分值;票数居中三分之一名的为二等,二等票数获得80%分值;票数居后三分之一名的为三等,三等票数获得60%分值。

  五、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一)年度绩效考核的方法

  1、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含其他专技、工勤技能人员)两大类进行考核。教辅人员兼课者可在两边分别计分,可自行选择分数较高者一类进行排队考核。

  2、考核划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②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根据教师年度各项表现情况,参照量化考核分值,评定得分;

  以处室馆为单位组织投票,投票结果纳入最终得分。

  (二)年度绩效考核的步骤

  1、量化考核部分

  ①每位教职工(包括聘任教师),认真填写《ⅹⅹ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②申请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员工,如实填写《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

  ③各处室负责建立一年教职员工工作档案,并在年终上报办公室汇总,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根据各处室材料、教研组提供的材料,对《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自评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照量化考核审定申报人自评分数,核实最终得分;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的加分项目,被考核个人应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来确认分值。

  2、测评部分

  ①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由教务处组织学生测评;

  ②职员等其他人员:无测评,可根据家长、学生平时反映的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3、办公室统计最终得分,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后,公布评优结果。评价等第最后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形成等第结论。优秀档次人数确认按教育局文件要求,以学校总编制人数15%来划分。总分数占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第,有违反一票否决者当年绩效考核等第为不称职,其余人员绩效考核都为称职。特殊情况由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

  六、以下情况之一者绩效考核不称职

  1、搬弄是非,无理取闹,影响安定团结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上级或学校行政处分,或有作风不正以及有不廉洁行为,影响恶劣者。

  3、造成重大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4、违反上级文件精神,触犯禁令,造成不良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

  5、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

  七、监督与仲裁机构

  学校党总支和教工代表大会。

  明德兴华中学

  20**年2月10日

  教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评分项目:总分为100分,分为以下四个项目计分。

  (一)基础及奖励分(此项上限为15分)

  1、遵纪守法、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有旷工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者,一票否决。

  2、被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先进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学科带头人等综合性荣誉,按全国、省、市级分别计2、1、0.5分,学校每年评选的教师节“学高杯”首席教师、十佳“教学能手”、“格致杯”优秀教师、“德范杯”优秀德育工作者、“弘毅杯”优秀职员、“知新杯”教坛新秀、“天城杯”优秀教师、“香港房角石”优秀教师、“五四青年奖”、“师德标兵”、“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奖励每次计0.25分。其他与职务关联或教育主管业务部门授予的单项荣誉按全国、省、市级分别计1、0.5、0.25分。同一时间评选的不同层次的同一奖励,只按最高层次计分。此小项上限为5分。

  (二)德育工作(此项上限为35分)

  1、任课老师在课堂教学中每学期教学测评部分课堂纪律一项平均总优秀率95%(含)以上计1.5分,90%-94%计1分,80%-89%计0.5分。没有担任课堂教学的此部分不给分。此小项上限为10分。

  2、根据全员德育的指导思想,每学期家访2次或2次以上计0.2分,每年期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4人次或4人次以上的计0.2分,每学期进班参加1次或1次以上家长会的计0.2分(均以教育处存档资料为准)。此小项上限为5分。

  3、①班主任每学期获得学校德育绩效考核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②副班主任每学期获得学校德育绩效考核一等奖计0.25分,二、三等奖不计分。③年级组长绩效考核由校长室审核认定,德育专干参照年级组长认定等级。④中途转入明德兴华的班主任的绩效认定从转入当年开始计算。此小项上限为10分。

  4、德育获奖部分:①有德育科研成果(课题、论文等)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2、1、0.5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0.5分。②获得德育方面的个人奖项,有级别等级获奖分值计算参照德育科研部分计算,无级别区分获奖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一等奖给分(如全国优秀班主任计3分,省级优秀班主任计2分。)③班主任所带班级或者多人(3人以上组队)组成的团队参加德育活动获奖参照此项第一部分给分。④音、体、美特长项目教练员或者专业指导老师带领学生获得奖励由教务部分按教务部分第7项给分,班主任在此部分不给分。⑤教师在德育工作方面做经验交流或者主题报告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每次分别计3、2、1分。此小项上限为6分。

  5、班主任经历:①每担任一学期计0.5分,因客观原因一学期中途不担任班主任,满半期(二个月)计0.5分,中途接手班级半期(二个月)以上计0.5分。②学校行政干部、年级组长、年级德育专干、学生专干、寄宿专干、音体美教研组等同班主任在此部分给分③专业队教练依照《明德兴华中学专业队教练绩效考核方案》获一、二等奖者,每学期计0.2分。④副班主任依照《明德兴华中学副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获一、二等奖者,每学期计0.2分。此小项上限为6分。⑤专业教练按每学期计0.2分,若出现问题,则不计分;⑥学科奥赛老师在教务部分计算,此部分不给分。此小项上限为6分。

  (三)教学工作(此项上限为35分)

  1、满工作量计2分,不足100%但80%以上时间满工作量计1分,满工作量工作时间不足80%不计分。此小项上限为2分。

  2、毕业班教学经历计2分。

  3、担任各学术团体理事按全国、省、市级分别计3、2、1分。担任教研组长或担任教学教研的中层干部及业务校长计0.5分,担任备课组长一年计0.25分,兼任的按最高级别记分。此小项上限为3分。

  4、教研组被评为优秀教研组的,教研组长每年按全国、省、市、校级计3、2、1、0.5分,同组老师减半计分(同一年内同时获得两级以上优秀的按最高奖项记分)。此小项上限为5分。

  5、文化学科教师所教毕业班级学生成绩在高考、中考中或所教肄业班级的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与本校同类班级比较,排名前20%的每次计1分(同类班级只有不超过5个的取第一名);非文化学科教师所带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达到当年学校给定初级目标,每年计1分;达到中级目标,每年计2分;达到高级目标,每年计3分(专业成绩仅限清华、北大、港大)。此小项上限为6分。

  6、教师参加赛课或专业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2、1、0.5分,市级奖励按省级标准50%计分。特等奖在本级别一等奖基础上加0.5分,但市级特等奖只按一等奖计分,不予加分。教育业务部门下属的专业委员会每下递一个层级,其获奖相应对照下一级别记分。此小项上限为6分。

  7、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别与高考优惠政策有关的学科奥赛、或者与学科奥赛同级别的科技等竞赛、专项竞技比赛,获市(县、区)级一等奖者或者获省三等奖者每年计0.5分,获省二等奖者每年计1分,获省一等奖者每年计2分(若获省一等奖学生具有高考加分、保送资格、或清华、北大、港大录取有关优惠政策的计3分);辅导学生通过选拔进入国家集训队并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奥林匹克比赛的一次计6分。此小项上限为6分。

  8、教师评为骨干教师的,按全国、省、市级计3、2、1分。参加同级别培训的未认证的,减半计分。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计2分,校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计1分,名师工作室团队其它成员均计0.5分,学员不计分。同时具有两项获两项以上的按最高级别记分。此小项上限为3分。

  9、教师由学校指派执教各类督导评估课、迎检课、外派示范课;或受各级教育科研部门、相关专业学会及学术团体等的邀请,经学校同意执教的公开课、示范课,评为优质课的,按全国、省、市级每课次计3、2、1分;评为良好课的每次分别按1.5、1、0.5计分;评为其它类别课的不记分。教师经学校同意,向全组开放上公开课、示范课,每学期计0.5分,此小项上限为3分。

  10、教学测评优秀率95%(含)以上计4分,90%-94%计3分,80%-89%计2分,其它不计分。教学检查中,教案被评为优秀教案的每次计0.5分,评为优良教案的每次计0.25分。此小项上限为5分。

  (四)教研工作(此项上限为20分)

  1、教师论文(包括教案、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课题研究报告等材料)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次,下同)计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2、1、0.5分,市级一、二等奖计1、0.5分。优秀奖按本级别三等奖50%计分。市级三等奖及以下不计分。同一作品获不同奖项,按最高一类计分。

  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并发文公布评比结果或发放获奖证书的论文;或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教研室、教科院(所)、以及教育学会组织并经逐层推荐参加评比获奖的论文。非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奖不予计分。教育业务部门下属的专业委员会每下递一个层级,其获奖相应对照下一级别记分。

  2、教师论文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5分(每篇,下同),国家级3分,省级计2分,市级1分,报纸均按低一级别计分,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计分。市级以上刊物一般指市级以上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刊物;省级以上刊物一般指省级以上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

  3、出版论着、编写教材(著作、教科书一般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教科书(须有ISBN书号)(每本,下同)计10分,参与编著和编写普通教学参考资料,计1分。经学校认可的校本教材,每本计1分,练习册不计分。

  4、教师主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按国家、省级、市级分别计10、7、4分,主要参与者分别计4、2、1分,获奖的在同级别基础上按一、二、三等奖加5、3、1分。子课题在同级别基础上减半计分。课题需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教研室、教科院(所)、以及教育学会组织进行研究的课题。其他非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课题不予计分。

  5、教师评为教研方面先进个人、积极分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按全国、省、市级每次计2、1、0.5分。

  6、辅导青年教师。辅导青年教师在课题评审或论文评比或学科竞赛或教学活动、德育活动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0.5分,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1、0.5分,同样内容参赛,只取最高奖别,提交材料时,请同时递交师徒结对合同复印件,此项上限为6分。

  7、参与中考命题每次计5分。

  8、承担校本活动课,每学期计0.25分。

  七、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进行申报,并提供所有证书原件,及相关原始佐证材料,逾期视为弃权。申报人凡提供虚假证书、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资格。教务处、教育处、办公室、教科室、工会等部门负责对申报人计分情况确认。特殊情况不能确认的,提交职称考核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二、操作办法:

  老师根据年度个人表现,参照以上评分细则,填报《教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优申报表》,再上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组织各部门对表格进行审核。

  教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优申报表

  姓名:学科:所在年级:

  项目业绩自评分审核分审核部门基础及奖励分

  德育工作

  教学工作

  教研工作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要点

  指标性质

  分值

  师德师风20分

  师德表现

  无违反师德规范四十条行为,每违反一次扣0、5分,次项目最高扣10分。A10

  表现优秀,在师德方面获教育行政部门及人事部门评审的劳动模范、优秀职员称号B5

  精神风貌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服务意识好。不擅自收费,不得从事有偿托教,不向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A5

  工作态度30分

  工作积极性

  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A8

  能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同时能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B5

  处理问题能力

  能妥善处理工作和私人事情的关系,做到不因私废公B5

  上班期间,与同事无一次非工作争论的吵架,无酗酒闹事A5

  约束力

  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得缺席学校或处室召开的会议及培训,特殊情况需处室主任同意并报呈校办公室A7

  工作实绩30分

  履行职责

  能积极的思考工作现状,在职责岗位无失职行为发生,无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影响事件发生。A8

  能完成职责之内的事情,并受到同事及上级领导的认可B8

  工作成效

  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家长、学生、社区等机构来信表扬B8

  工作有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革方案被学校采纳并收到明显成效B6

  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优评分表

  注:此部分具体计分办法,参照教育局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学校情况做适当调整来实施。A为定量项目,B为定性项目。A项目按二个等第优秀、合格进行统分。A项目达到指标数为优秀,为满分,达到指标数90%计合格,获该项目70%的分值,未达到指标数90%不能计分。B项目按三个等第优秀、良好、合格进行统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为优秀,计满分。获得学校以上荣誉的为良好,计该项目90%的分数。参加过该项目活动,无奖励无重大事故发生为合格,计该项目60%的分数。

  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量化评优申报自评分表

  考核内容

  业绩描述

  自评得分

  审定得分

  审核部门

  师德师风20分

  工作态度30分

  工作实绩30分

采编:www.234fw.cOm

篇2:明达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达明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六、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滨海县达明中学20**年度

  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

  一、相关系数设定

  1、职务系数

  对备课组长以上职务岗位设定课时津贴。

  岗位周课时数岗位周课时数

  副校级 10 中层正职 8

  中层副职 6 年级主任 8

  年级副主任 5 干事 5

  教研组长 3 备课组长 3/2

  注2、享受岗位津贴人员如有兼职,在就高的同时享受另一职务的一半津贴,再有其他的兼职不再兼得。

  2、特殊岗位系数

  对特殊工作岗位设定岗位课时津贴。

  岗位 周课时数 岗位 周课时数

  实验员(专职) 6 实验员(兼职) 3

  心理老师 5 教务员 4

  注:网络、电教、学生机房管理员、校报编辑、会计、材料员、非教学岗位的中层干部、工会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等岗位津贴另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后发放。

  3、学科系数

  语、数、英学科:1.2;理、化、生、政、史、地学科:1.1:音、体、美、信学科:1.0。

  4、职称系数

  中学高级:1.4;中学一级:1.2;中学二级:1.0。

  注:因年龄、职务及特殊岗位补助的课时不计算学科系数、职称系数。

  二、测算办法

  根据教学人员实际工作量及各相关系数得出本人学期总工作量。以学校用于工作量考核奖的总金额除以学校两学期总课数(剔除超课时)为单位课时发放标准(称为课时基数)。

  教师工作量考核奖=课时基数×教师个人两学期课时总数

篇3:五汛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汛五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滨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年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现就我镇20**年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小学教育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先进。

  2、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3、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4、科学合理、规范简约。

  5、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根据管理、教师、教辅和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教师绩效主要考核其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

  2、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项目:

  1、工作量:25分

  (1)由学校根据本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师人数确定本校教师基本授课时数,再确定具体得分。

  (2)管理工作量:学校副校长加6课时,参加分工的干部加3课时,未参加分工的干部加2课时,班主任加3课时计入总工作量。

  (3)任教六年级的教师工作量分别乘以1.1计算。

  (4)所有管理工作量按最高等次计算,不重复累计。

  2、工作表现:35分

  (1)主要考核教职工的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工作规范,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作息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等方面。

  (2)本项考核由各学校提供,根据以上项目对教职工进行积分,共分为四类,分别得35分、34分、33分、32分及以下。

  (3)有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且造成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4)进行有偿家教的此项不得分。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扣5分。

  (6)不服从学校分工,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有1次扣1分。

  3、工作成效:40分

  (1)对教师侧重考核教学质量、育人效果、教科研成果等;对管理人员侧重考核分管工作业绩和承担的教学工作质量等。

  (2)教学质量的测算取一学期来每次测试成绩综合分的平均值。

  (3)本项考核共分三类,根据名次一类人员为年级数的前三分之一,三类人员为名次的后三分之一,中间人员为二类人员,中心小学40岁以下教师无文章发表的不得评为一类,及格率达100%的直接定为一类,平均分与第一名相差一半的直接定位四类,在县抽测中前三名的直接定为一类,后五名的直接定为四类。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由镇中心小学统一负责。

  2、镇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做到三个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4、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平时记载。学校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表现等考核内容及时做好考核记载。

  (2)个人自评。教职工应及时做好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提交相关材料。

  (3)考核测评。学校组织领导、同事、学生、学生家长等层面人员参加的民意测评或评议,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所在处室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根据平时考核记载内容,对照考核内容进行定量积分或定性评价。

  (4)汇总评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测评等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根据积分情况把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五类:没有任教任何学科,且没有经常性的深入学校的定为五类,学校工勤人员、教辅人员定为四类,但工作量较大、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上浮档次。技能科教师所教学生在县比赛中综合成绩在10名以下或没有获奖的定为四类,综合成绩在6-10名或学生获三等奖的定为三类,综合成绩在3-5名或学生获二等奖的定为二类,综合成绩在1-2名或学生获一等奖的定为一类,任教主科的教师,根据积分直接定为一、二、三类。

  (5)校内公示。绩效考核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查询。教职工对结果有不同意见,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诉,学校应及时作出答复。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责任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等次,坚持向一线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1、总量的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按绩效工资总量的30%测算到每个单位,不存在按比例对应到个人,不得平均发放。

  2、单独考核的项目:

  (1)安全工作考核:一年中未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3000元,具体见《汛五镇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2)教学质量考核2000元。对在县、镇教学检测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20**年上半年执行《汛五镇20**/20**学年度小学教学质量考评细则》,20**年下半年每人每学期拿出1000元用于教学质量考核。

  (3)学校管理奖。学校一年中无安全事故、在县各类考核中不是后三名的且在县、镇及以上各种检查、评比中没有通报批评的奖完小校长800元,奖教学点负责人600元,中心小学副校长参照完小校长执行。

  (4)教科研工作考核。

  a、教师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县级及以上现场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现场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100、50元,市级以上加倍计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学生现场竞赛获奖得半,学生在市级以上发表的每篇30元。在一次比赛中有多名学生获奖的,按学生获奖层次最高的一名学生计算。

  b、课题在本学年度市以上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结题的课题组分别得200元、150元,立项的分别得100元、80元。

  C、骨干教师奖。骨干教师在获得以下5个条件中的2个,每年方可得到以下奖励:获县教学能手称号(市教坛新秀)的得500元,获县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奖800元,获市教学能手称号的得1000元。条件为:1、教学实绩为中游以上;2、当年发表一篇论文或获奖;3、指导学生作品发表;4、现场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在县上展示课。5、正在主持县级以上课题研究。

  (5)考纪考风考核。在任何检测中必须全员参与,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具体考核办法见《汛五镇关于加强学籍管理、严肃考纪考风的规定》。

  (6)教学六认真考核。各学校对照《汛五镇中心小学六认真要求》,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填写月报表,中心小学不定期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扣教师30元,校长同罚。

  (7)教师考勤、培训考核。实行考勤月报制,学校内部考核的考勤扣款全部返还学校。中心小学实行抽查,凡中心小学抽查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教师未上班且有请假条的视为事假(病假),每天扣30元,无请假条的视为旷职,每天扣100元。全镇集中开会、监考、阅卷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病事假每天扣30元,未请假缺席的每天扣100元。在县及以上听课、培训等活动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0元,缺席的每天扣200元,被县通报的扣500元。参加县以上现场或网络培训不合格的教师扣500元,这些扣款一律不返还学校。

  (8)班主任津贴: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津贴为每班每月100元,每个班级可设正、副班主任,发放比例学校自定。

  (9)教师资历考核。每人拿出一定数额作为基数,教师工龄一年折算0.5分,员级教师折算2分,二级教师折算5分,一级教师折算10分,高级教师折算15分,工人技术等级按照同级别测算。总钱数除以总分数的值乘以个人的总分为教师的实际所得数额。

  (10)设立“老黄牛”奖:当年退休,但仍在岗任教语、数、英学科的每学期奖1000元,第二年退休但仍在岗任教语、数、英学科的每学期奖500元。

  (11)设立工作量特别奖:任教数学双班、英语三个班级,生数在45人以上,所教班级综合分平均值与第一名相差在10分之内的奖800元。

  3、发放步骤:

  将班主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自主设立的考核项目以及离岗等特殊类型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列支后,根据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和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的考核结果计算每个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分配结果公示后,报县财政局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八、特殊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见习期除外)人员,停发三个月岗位津贴,不合格人员,停发六个月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经局批准保级离岗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病请假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方法根据滨海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为:

  (1)、请假在3天以内,由各学校校长批准,按日扣除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日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30)。由各学校考核。

  (2)请假一星期,由中心小学校长批准,按日扣除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日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30)。全镇统一考核

  (3)月请假累计满10天,由中心小学校长批准,扣除请假人员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月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全镇统一考核

  (4)一学期累计请假满15天,扣除请假人员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月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全镇统一考核

  (5)教职工请假超过1个月的,经中心小学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教职工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苏人同<1998>130号文件和滨教人<20**>16号文件执行。病事假在3天、7天、10天、15天以内的按上面1、2、3、4、5几种情况实施,超过15天但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下同)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病事假超过两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

  以上1-4条扣款全部返还学校,迟到、早退每次按0.25天计算,累计上报,每人每学期按300元考勤,扣款用于奖励出满勤的教师。

  4、特殊人员请假规定:

  (1)长期病假:癌症,重症住院病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平均数。婚、丧、产假在规定期限内的不扣分,经批准休产假人员,在规定的产假期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发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2)男57周岁、女52周岁,确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上班的人员,在履行合法手续,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得到本校校长认可,由个人自费自找代课教师,且在绩效工资中再分别扣500、1000、1500元,用于全镇教师的教学奖励。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见习期除外),停发三个月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参加借用学校的绩效考核,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原学校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且不再扣款。

  (7)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在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5、县及镇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我镇制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注:1、教职工的法定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一个月以上请假人员扣除下来的资金全部纳入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进行测算、发放并公示。

  3、对病事假人员的姓名、扣除金额年终在全镇予以公示。

  4、请产假人员请假期间发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5、癌症病人和重症人发放数额按平均数额(剔除单独考核项目)发放。

  6、教辅人员、技能科人员、后勤人员根据其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情况由学校打分分类;教学质量奖由学校或被服务人员进行评分,满意率乘以2000元为该教师的教学质量奖。

  九、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

  2、校长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本实施细则,让全体教职工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3、做好稳定工作。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做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不上交,更不得出现*,无理取闹等情况。

  4、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汛五镇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篇4:大丰高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丰大高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教师队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教职工的贡献和实绩为依据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拉开差距,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人社局核定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量考量和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分配的全过程进行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体现激励功能,奖勤奖优,适当拉开差距。

  四、考核内容

  按丰大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已按市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出台的办法逐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包含班主任津贴、校长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按年度进行考核后发放。

  我校全年用于奖励性绩效考核计333万元整,含考核部分和不考核部分。考核部分共分工作量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考核、督导考核、其他考核四个部分。不考核部分为2个假期的月平均绩效工资。

  五、核算办法

  (一)工作量考核

  1、满工作量标准

  (1)课任教师

  年级学科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备注

  语数外12节课12节课12节课

  物化12节课12节课12节课

  政史地生14节课14节课12节课如果半年是高三,则以13节课计算

  音体美信14节课14节课14节课

  信息教师负责年级成绩处理、学籍管理、读卡每周以3节课纳入工作量计算,负责电脑维护、读卡每周以4节课纳入工作量计算,学校网站建设每周以3节课纳入工作量计算。

  (2)中层人员(包括年级主任)各学科满工作量标准为满工作量教师的1/2,校级副职各学科满工作量标准为满工作量教师的1/3。

  (3)按上级文件到龄退居二线的同志,等同满工作量。

  (4)教职工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达到满工作量一半,等同满工作量。体育教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达到满工作量一半,等同满工作量。小于上述年龄2周岁以内的教职工达到满工作量的2/3,等同满工作量。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规定假期期间的女同志等同满工作量。

  2、凡跨头任课的教师以课时少的年级计算,每个教案增加0.5个课时纳入计算;教单班教师另外补偿周课时数为:课表周课时数/4。跨头单班不另外补偿。竞赛辅导的教师按辅导的实际课时数纳入计算。

  3、语文英语教师的早读课以每周增加2节课纳入计算,体育活动课、课间操以每周增加2课时纳入计算。学测科目测试复习期间的早读课按年级组提供的数据计算。

  4、期中期末监考为正常的教学活动,达到总场次人均数为满工作量,不达人均数者少一场扣除15元,多一场加15元。

  5、班主任的班会课以每周增加1节课纳入计算。

  6、因公请假不扣除绩效津贴,病私假在三个月以内每天30元扣除;临时代课1个月以内,代课补贴标准为每节课15元,代课时间超过(含)1个月并入工作量计算。

  7、教辅人员、实验室人员、在编事业编制性质工勤人员按满工作量教师的70%参加计算。财务科人员按满工作量进行考核。

  8、其他人员(编制在学校,借用出去)按其满工作量发放。在校外兼课校内不任课的教师将其在外兼职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则按在校外兼课的工作量进行考核,否则,不参加学校绩效考核。在校外兼课也在校内任课的教师如将其兼职费用全部上缴学校,则按校内外工作量合并后进行考核,如不上缴则按校内任课课时数进行工作量考核。

  9、上半年不在本校工作下半年调入的,上半年按满工作量考核发放,下半年按实考核发放。

  10、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当年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不予发放。

  (1)凡违反“丰大市教师十不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取消当年度的绩效考核。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社会稳定,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形象和学生利益的。

  (3)因管理不善,管教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

  (4)触犯法律法规,严重违***公德和教职员工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6)从事有偿家教、收留学生食宿,经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

  (7)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私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旷职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

  11、在职教师工作量津贴的计算方法:

  年平均周课时数/满工作量课时数×个人年绩效总额×*

  *为待定数,每个人的工作量津贴为:

  A教师工作量津贴为:年平均周课时数/满工作量课时数×个人年绩效总额×*,前两项是可以计算出的一个值,假定为a,那么该教师的津贴为a*;

  B教师工作量津贴为:年平均周课时数/满工作量课时数×个人年绩效总额×*,前两项是可以计算出的一个值,假定为b,那么该教师的津贴为b*;

  C教师工作量津贴为:年平均周课时数/满工作量课时数×个人年绩效总额×*,前两项是可以计算出的一个值,假定为c,那么该教师的津贴为c*;

  ......

  a*+b*+c*+......=140万元(目前还是个约数);

  然后,解出*的值(按初步估算,*为0.47左右),再计算出每个人工作量考核的津贴。

  (二)督导考核

  由督导室牵头对各年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津贴为个人年绩效总额的35%。(考核方案另附)

  考核成绩在前1/4的上浮10%,在后1/4的下浮10%,在中间1/2的按人均数发放。

  借用在外人员按借用单位考核等级比照归类计算。

  对其他岗位人员的督导考核由各部门从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同事评价、主管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发放标准同教师。

  (三)教育教学管理考核

  1.班主任按平均每人120元/月(具体考核办法由政教处负责)发放。

  2.教研组长工作津贴:语数外组按100元/月,学测科目组按80元/月,其他按60元/月。(可重复)

  3.备课组长工作津贴:语数外组按100元/月,学测科目组按80元/月,其他按60元/月。

  (四)假期绩效

  以每年两个月假计算,每人的假期绩效部分均为个人年绩效总额的1/6。

  (五)其他

  指教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安全责任奖等项目,由学校党委会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六)个人实际奖励性绩效总额

  个人实际奖励性绩效总额=工作量考核+督导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考核+假期绩效+其他

  六、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特殊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商决定。

  20**年11月6日

  附:丰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督导考核部分评分标准

  一、工作态度和纪律(15分)

  1.服从分工,态度认真,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以及上课、辅导。满分为5分,若无故旷课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按时参加学校、年级、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挂牌听课及每周举行的升旗仪式等。满分为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3.与同事团结合作,协调一致。不抢占时间(含不多布置作业),满分为5分。造成备课组内或班级任课教师之间工作不协调,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每次扣2分。

  二、德育工作(15分)

  1.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耐心教育学生,洞察学生的心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满分为10分。使用教师忌语,有侮辱、呵斥学生(不同于严肃批评、教育)行为的,一次扣4分;有违规停课或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课堂的行为,一次扣4分。

  2.师生结对帮扶成绩显著。满分为5分。根据学生的思品表现和学业进步情况适当加分。

  三、教学工作(40分)

  1.备课、听课和作业批改(5分)

  备课要求:认真细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程序清晰,按课时备课,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进行个人的二次备课,有教后感。听课要求: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青年老师每周不少于3节),记录认真,有评价,有感受。作业批改要求:认真及时,无错误,有发展性评价。备课、听课和作业批改情况都优秀的得满分,较好的得4分。满分人数不超过30%。

  2.课堂教学(5分)

  有良好的基本素质(含普通话运用和板书),教学定位准确,教材处理得当,重点突出,注重情境创设和问题引导,贯彻“3+1”教学模式,注重思维品质的培养和训练,注意进行德育渗透和情感教育。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一般为3分,较差不得分。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

  优秀课包括:

  (1)在校内各种教学比赛和督导检查中课堂教学被评为优秀的;(2)积极参加大组教研公开课并取得较好效果的;(3)开设市级以上公开课并获得好评的;(4)在市级以上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

  3.教学效果(30分)

  本部分总分分成三部分:一是基础分,二是奖励分,三是扣分,三部分之和为最终得分。设某学科均分差允许值为a,(1)基础分(25分):如在期中与期末考试中,所任教n个班级学科均分差都小于或等于|a|,得基础分25分;(2)奖励分(均分差大于|a|可加1-5分):如任教任一班级均分差高于|a|值1分以内(含1分),每次加1分;高于|a|值1到2分以内(含2分),每次加2分;高于|a|值2到3分以内(含3分),每次加3分;依次类推,累计加分5分以上者以5分计算。任教同模块n个班者,以n个班加分之和除以N为最终加分值。以下同。(3)扣分(均分差小于a):如任教任一班级均分差超出允许值1分以内(含1分),每次扣1分;超出允许值1-2分(含2分),每次扣2分;超出允许值2-3分,每次扣3分;依次类推。任教同模块n个班者,以n个班扣分之和除以n为最终扣分值。(4)如一人任m个模块,则每个模块按(2)项及(3)项的方法计算加分与扣分值,再求m个模块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的加分与扣分值。

  各学科均分差允许值如下:

  语文:-1.75(160); 数学:-3.5(160); 外语:-1.75(120);

  物理:-2.25(120)/-1.75(100);化学:-2.25(120)/-1.75(100);

  生物:-2.25(120)/-1.75(100);政治:-1.75(120)/-1.5(100);

  历史:-1.75(120)/-1.5(100);地理:-1.75(120)/-1.5(100);

  特别说明:

  (1)均分差是指班级均分与同模块所有学生的总均分之差。计算期中与期末实际均分差的方法:用该次考试均分差减去分班均分差(例如该次考试均分差为-2.5,分班差为-1.5,则实际均分差为-1)。

  (2)高二学测科目教学效果的评价,下学期(高考学期)以学测成绩衡量,上学期以盐城市学测统考成绩衡量。

  (3)高三年级的评价,下学期(高考学期)以高考成绩衡量,上学期以盐城市第一次调研考试成绩衡量,实行班级捆绑,同一个班级的五位老师业绩相同,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序作为最终考核结果,认定前15%与后15%。

  四、教研工作(10分)

  积极进行教育科研,有科研课题和行动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教研论文和课题评分标准如下:

  (1)有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省级一等奖以及国家三等奖以上的论文,或省级及以上结题的课题,得10分。

  (2)有大市级刊物发表的论文、省级二等奖论文、大市级一等奖论文,省级及以上立项的课题,或大市级结题的课题,得9分。

  (3)有省级三等奖论文、大市级二等奖论文、县级一等奖论文、大市级立项的课题,或县级结题的课题,得8分。

  (4)有大市级三等奖论文、县级获奖论文、在《今日丰中》或《新丰中》上发表的论文,或县教育局立项的课题,得7分。

  (5)有每学期向学校提交的论文,得6分。

  以上项目累计超过10分者以10分计算。

  五、学生或家长评教(20分)

  督导室组织全体学生或家长,对各学科教师从师德、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与辅导、总体满意情况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每学期测评两次左右,以最后一次测评情况为依据,多班任教教师的测评情况按平均值计算。具体评分为:

  学生或家长满意率得分

  80%以上 20

  70%以上 15

  60%以上 10

  50%以上 7

  40%以上 5

  40%以下 0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上五项中任一项得分为0者。

  2.第三项第3条(教学效果)得分为0及以下者。

  3.严重违***公德,参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等;

  4.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

  5.对家长缺乏礼貌和尊重,无端指责;索要家长礼品,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6.违反学校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强行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向学生索取财物,非法搞回扣。

  7.违反岗位责任制造成事故;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说明

  1.第三项第1、2条由备课组长进行基础评价。

  2.年级部按各人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15%与后15%。

  3.对无考试成绩的学科教师及教辅人员,由教务处评价。

篇5:灌云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云灌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形势,正确评价教职工思想素质和工作业绩,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24号)和《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连教政[20**]80号)和局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教学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尊重规律,以人为本。②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③优绩优酬,多劳多得。④依法治校、公开公正。

  ⑤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

  凡享受绩效工资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借用到我校人员(其中借用到我校人员由我校反馈考核结果到原单位兑现绩效工资、我校借出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回我校兑现绩效工资,校长由教育局考核)。

  四、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及省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对师德表现、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内容。

  (一)职业态度(5分)

  主要考核教师思想素质(指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思想等)、师德素养(指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①教师参与有偿家教;

  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③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影响较大的;

  ④非法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⑤当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⑥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⑦上班时间打游戏或做与岗位无关的活动的;

  ⑧其它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考核办法:(1项由教务处负责,2.3项由年级组负责)

  1.学生民意测评(占2分):结合立体评教,任教班级学生随机50人对任课教师按满意、较满意、一般、较差进行测评,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满意人数*1+较满意人数*0.75+一般人数*0.6+较差*0)/50]*2。

  2.教师互评(占2分):由该教师所在年级教师按满意、较满意、一般、较差进行测评,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满意人数*1+较满意人数*0.75+一般人数*0.6+较差*0)/测评人数]*2。

  3.年级主任评价(占1分):由年级主任根据管理实践评定,分别赋予1分、0.75分、0.6分、0分。

  (二)职业能力(25分)(由年级组负责,综合各分项情况考核,教务处审核确认)

  1.教案:积15分。

  ①严格执行“三案六环节”备课模式且课时足、环节制定符合学科自身特点、详案、本组两人以上要有二次备课得15分;

  ②课时足,但内容简单,网上下载痕迹严重,无二次备课的积10分;

  ③课时不足,扣分=(所缺课时数/核定应备课时数)*15

  ④无“三案”的或拒查的积0分;

  ⑤未作“三案”要求的科目根据教案时数、质量量分。

  2.作业:(5分)

  ①作业次数足、批改及时统一等第、作业量适中,巩固案能做到精心选题并印发给学生且及时批改(每次批改的巩固案可充当一次作业)积5分。

  ②作业次数不足、作业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积3分。

  ③无作业或作业没有批改,巩固案也没有批改的积0分。

  ④没有要求的科目提供每周实践活动记录,不影响积分。

  3.听课(5分):

  ①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4节,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6节,第一年毕业的新教师听课不少于24节,要有听课笔记,听课评价,可跨学科、跨年级听课,学校派出听课活动必须上交听课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做到上述要求的积5分。

  ②出现弄虚作假的积0分。

  ③听课不足:扣分=(缺听课时数/应听课时数)*5分

  (三)履行职责(50分)

  1.教学工作量(30分)(由年级组负责,综合各分项情况考核,教务处审核确认)

  (1)满工作量情况:①语、数、外教师原则上2个班;②政、史、地、生音体美信、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社会实践(16节);③物、化(12节);(高中部按新课标及课程权重系数核算:语、数、外教师原则上2个班,毕业班、艺体班按实际课时与双班工作量比较确定,理、化必修12节,选修10节;政史地生信、音体美、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社会实践(14节),其中选修课12节。)

  (2)所教专业与所学(评)专业不一致的附加权重0.85计算课时,所代学科课时若为半人工作量的,考虑到备课工作量,以61.8%计算工作量,跨学科等按此类推。

  (3)超工作量的按所超部分加分。

  工作量加分=(周超课时数/周满课时数)*30分

  (4)工作量不足扣分=(周不足课时数/周满负荷课时数)*30分

  (5)工作量量分根据不同职称赋予一定权重:中高1.2.中一1.1.其他教学人员1.0,不在教学岗位的教学系列职称不赋予权重。毕业班教师工作量附加权重1.2。

  2.出勤情况(指出勤、病假、事假、旷职等情况)(18分)

  (1)指纹考勤(8分)(由校长办负责)

  得分=(实考次数/应考次数)*8分

  (2)岗位考勤(10分)

  签退与晚坐班:一学期缺岗累计超过10次的,每超1次扣0.5分(提前签退或未签退、晚自习未按时坐班的视为缺岗)。

  孕妇及在哺乳期女教师或年龄在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的教师实行弹性坐班,有值班或辅导任务的就要到岗,但最高只能积8分。

  上课:无故旷课一节的,每缺一节扣5分,私自调课,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1分。(由年级组负责,按不同年级、班级区别对待)

  例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

  每周星期日晚上为政治学习和例会时间,全体教职工都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前勤教师参加。无故缺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请假扣0.2分,参加值班或外出公差不扣分。(由校长办、年级组、教研组负责)

  不在岗: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仍继续违反本条的,按后面有关条款执行。(由校长办负责)

  3.计划总结(2分)(由教务处负责)

  教学计划和工作总结各1分。

  (四)教学实绩(20分)

  1.教学质量(15分)(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务处审核确认)

  各年级根据期中、期末考试等成绩,结合科类、离差进退步情况(高中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按合格率、得“A”数等进行评估),将本年级教师按3:5:2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积15分、12分、8分。

  本年级本学科只有一人任课的或音体美信等非考核学科,根据学生民意测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按3:5:2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积13分、10分、7分。

  2.教研成果(5分,得满5分为止)(由教科室、教务处、校长办负责)

  (1)论文:省级或以上获奖或发表加4分。市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县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奖加分,不重复计算。

  (2)课题:省级或以上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加分课题必须有结题证书,否则不予加分。

  (3)优质课:在省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市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在县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校级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

  (4)教学技能比赛:在省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市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在县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校级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

  五、加分项目

  辅导学生在省或以上、市、县获奖的(指学校派出、认可的)按4.3.2加分;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或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加5-8分;骨干教师在县级以上开公开课的每次加1分;教研组长认真组织本组开展教研活动,有计划总结,有活动记录的加5分,否则酌情扣分;备课组长能带头开展集体备课的,有活动记录并有计划推行“三案”的加6分,否则酌情扣分;体育老师每出一次操加0.1分(要有出操记录,无数据的不加分)。

  六、其它工作绩效的考核

  1.管理人员:(由考核小组负责)

  (1)管理人员工作量界定:学校副校长2/3工作量20分、各处室正副职干部、年级主任1/2工作量15分。

  (2)考核办法:①每学期进行一次民意测验,满意率在80%以上,得满分。②根据学校阶段性、突击性任务完成情况,校长可适当加分。③每学期交一份计划总结和述职报告,违者扣3分。④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扣5分。⑤违规违纪的扣5分。

  2.教辅人员、后勤人员:(满分80分)(教勤、后勤分别由教务处、总务处负责考核)

  (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履行职责,准时参加会议,工作效率较高,师生反映满意,得满分。

  (2)旷工一天扣10分。

  (3)例会缺一次扣1分。

  (4)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校环境卫生,每次扣5分。

  (5)上班期间擅离岗位或在岗进行其它娱乐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

  (6)民意测评满意率在70%以下,扣10分。

  (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根据情节,将分数扣完为止,直至解聘。

  七、几种情况的处理

  1.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初、高中实际岗位分割核算。

  2.学校特殊工作加班及早、晚值班、周末值班等常规管理工作、临时性工作在没有支出政策情况下按原标准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核减。

  3.一学期因事假超过3天的,按实际请假天数/100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所扣金额留作下一考核期加班、值班补助。

  4.擅自离岗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并报教育局销编。

  5.学校内部待岗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组织借用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因病不能上班人员、提前离岗的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人事制度适时处理,直至解聘:

  ①考核积分低于60分的;

  ②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影响的;

  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④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

  ⑤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⑧其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加班补助)/(全校教师总积分)*个人积分

  九、考核反馈

  考核结果确定后,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要不断完善教职工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力求全面反映教职工业绩和贡献,努力提高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公信力。

  十、考核申诉

  教师对绩效考核流程、结果等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对申诉应给予正面答复。

  十一、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直接依据。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学期考核(年度得分为学期得分之和),并按县有关规定实施。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云灌一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