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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小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城北小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浦南小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保证校领导及时知悉学校突发的各种紧急重大事件,及时指导学校对事件的正 确应对和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属各校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紧急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当前,我校改 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此,各校区、各 部门必须以对党、对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紧急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二、需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

  1.爆炸、火灾、抢劫、盗窃等刑事、治安事件。

  2.重要思想动态和各种原因引发的群体性*、请愿、罢工、***等影响稳定的 重大事件。

  3.较大的生产和管理上的安全事故。

  4.突发性的疫情、食物中毒、意外人身伤害等情况。

  5.影响较大的教学事故。

  6.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 大情况。

  三、各校区要建立健全紧急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各校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要对向学校报告紧急重大信息负责,并督促本校区、部门做好报告工作,确保报告及 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 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四、报告时限:凡是发生紧急重大事项,各校区、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 同时,必须尽快书面将有关情况向学校报告,一般不得超过发生事件的当日。但在紧 急情况下,须在一小时内先行口头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 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五、报告程序:为减少环节,确保时效,紧急重大事件的报告工作一般情况下, 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即可上报主管校区领导并同时报学校办公室。在特别紧急情 况下,各校区、各部门的有关人员可在向本部门负责同志报告的同时,直接报告校领 导及学校办公室。为保证紧急重大事项报告渠道畅通,各校区、各部门负责同志不得 干预和限制有关人员及时如实地向学校报告,更不得压住不报。

  六、各校区、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 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 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

  浦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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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北小学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浦南小学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校级领导。

  二、校级领导每半年向校党支部报告一次个人重大事项。特殊情况或特别重大事 项随时报告。

  三、校级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是: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建造、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联合建 房的情况。

  2.本人参加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谊的情况。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

  浦南小学

篇3:九江一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郭溪一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保证没有缓报、瞒报或不报现象发生。

  2.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如学生一般性疾病、轻微伤害、学生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丢 失等,由学生或知情人立即报知班主任,值周教师或主管教师处理。

  3.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如学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严重运动伤残、抢劫、强奸、纵火 、爆炸、入室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校舍倒塌、火灾等。知情人或值班教师及时先向学校 领导及时报告,然后由主管领导向当地卫生院、派出所、教育主管部、消防等部门报告。

  4.如发现安全事故缓报、瞒报、不报现象,逐级追究当事人责任,执行安全事故报告 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溪郭一小

篇4:九江中学处置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山天中学处置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修订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学校突发性重大事件(事故)。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校长室统一指挥,快速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若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教育部门的处理能力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年级、班级等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三、实施组织

  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各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领导小组设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设立四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人为日常相关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

  1、社会稳定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z

  主要职责:协同教育局、街道党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学校的政治稳定工作。

  2、校舍及教育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z

  主要职责:消防等部门与街道办事处负责学校火灾、校舍、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3、学校学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z

  主要职责:协同各级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及疾控中心负责学校交通事故、食堂卫生、卫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4、学校教师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负责人:z

  主要职责:协同公安等部门,负责学校涉及教师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

  5、信息处理工作小组:

  负责人:z

  主要职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准确信息,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的信息动向。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和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指导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和师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故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要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导本单位的安全综治工作,研究制定处置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实施步骤

  (一)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学校应立即向区教育局汇报。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同志处于戒备状态,保证联络畅通。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现场,现场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领导小组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信息,并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应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校党政领导、班主任等要深入学生班级,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以及学生干部队伍,维护学校稳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校园内外群体性伤亡事故。

  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事故报警:

  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应教育每个师生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报告,该报警的报警。在学校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向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该报警的要立即报警。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学校紧急启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学校做好人力和车辆、财物保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结合本小组业务特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4、疫病的预防和控制

  预防和控制烈性传染病的应急预案按《区教育系统预防控制传染性应急预案》执行,其他传染病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参照执行。

  五、实施要求

  1、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并做好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处置。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

篇5:育才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徐鲍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财物被盗(破坏)、群体性治安事件、各类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师生非正常死亡等涉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除按学校有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和妥善处置外,要及时如实报告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求助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误报或拖延不报。

  2、学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和处理措施、事故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3、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一般性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4、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群体性治安事件后,学校应当及时电话或口头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告,24小时内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5、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4万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后,学校应当在知道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在8小时内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结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