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中学财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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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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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临中学财产赔偿制度
1、损坏公物要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2、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3、有意的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5倍标准付赔偿费。
4、损坏公物不承认错误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5、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234范文网-www.234Fw.com篇2:建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邺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管理,更好地使学校财产、器材为教育教学服务,避免学校财产的遗失、无故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教师有责任教会并督促学生学会使用、管理学校财产,每位学生有责任和义务合理使用好学校财产,无故损坏学校财产必须赔偿。
三、各班级、实验室等部门,对本处遗失,损坏财物情况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报损、赔偿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四、对遗失、损坏学校财产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五、遗失损坏公物赔偿金额将根据遗失、损坏物品的情况,赔偿原财物价值2-3倍。
六、班级损坏财产情况总务处将按月统计通报政教处。
附赔偿金额一览表: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钢木桌椅250元/套
2玻璃20元/块
3电灯管15元/只
4开关、插座20元/个
5黑板玻璃300元/块
6广播喇叭50元/个
7录音机、投影仪按实物价格
篇3:艾青中学财产设备赔偿制度
(一)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寝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四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二)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1、由总务处及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一次性财产设备损坏在1000元以上,由校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鉴定。
2、由于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不能说明责任事故原因和责任人,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谁管理、谁赔偿的原则,由管理人员按原价赔偿。
3、因工作失误损坏,根据实际情况校产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处理。
4、学生故意损坏学校财产:
(1).本人主动到总务处承认错误,按原价(材料和人工费用)进行赔偿。
(2).本人无赔偿的意愿,经学校发现后,才有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赔偿的,按原价1-2倍的价格进行赔偿。
(3).本人根本无所谓,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的,按3倍以上5倍以下的价格赔偿,并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
(4).损坏财产而不报告,无人检举,造成赔偿无着落的,按原价2倍的价格分摊到班级或寝室。
(5).公共财产损坏的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或专用教室责任人)负责,赔偿落实到人(或班)。
5、凡借用学校财产造成遗失或损坏的,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对损坏学校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赔偿标准根据绿化工程成本价执行。
7、读者丢失图书,应到图书馆按市场现行价格赔偿,并办理注销手续。
8、损坏或遗失学校财产赔偿款一律交学校财务室开具凭证,班级、部门、组室均不得收款。
9、各部门根据以上原则,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细则和制度,报校产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篇4:东阳中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公物,这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1、损坏公物要赔偿。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⑴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⑵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⑶损坏壁灯,吸顶灯一盏,赔款30-50元。
⑷损坏凳脚一只,赔款3-5元。
⑸损坏台桌脚一只,赔款5-10元。
⑹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⑺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⑻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9)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10)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11)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2)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2、赔偿原则:损坏者应在当天报校产管理员核实损坏程度,核价开单据,再凭损坏价格单向校财会室一次性交付赔偿金。
3、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查不出肇事者,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罚。
4、凡有一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罚,直到校纪处分。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②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③策划、煽动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5、对损坏公物的维修、凭赔偿发票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
篇5:晶华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保证微机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房所有设备都是公有财产,任何人必须加倍珍惜。对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或赔偿该实物。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备损坏,视为有意破坏,须加倍赔偿,另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行动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备损坏,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微机、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发生损害,微机老师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继续使之受到更大的损害,否则微机老师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用于教学,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外借,须主管校长批准。
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负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