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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中学财产赔偿制度

星河中学财产赔偿制度

  江临中学财产赔偿制度

  1、损坏公物要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2、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3、有意的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5倍标准付赔偿费。

  4、损坏公物不承认错误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5、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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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邺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管理,更好地使学校财产、器材为教育教学服务,避免学校财产的遗失、无故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教师有责任教会并督促学生学会使用、管理学校财产,每位学生有责任和义务合理使用好学校财产,无故损坏学校财产必须赔偿。

  三、各班级、实验室等部门,对本处遗失,损坏财物情况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报损、赔偿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四、对遗失、损坏学校财产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五、遗失损坏公物赔偿金额将根据遗失、损坏物品的情况,赔偿原财物价值2-3倍。

  六、班级损坏财产情况总务处将按月统计通报政教处。

  附赔偿金额一览表: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钢木桌椅250元/套

  2玻璃20元/块

  3电灯管15元/只

  4开关、插座20元/个

  5黑板玻璃300元/块

  6广播喇叭50元/个

  7录音机、投影仪按实物价格

篇3:艾青中学财产设备赔偿制度

  (一)全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寝室财产、办公设备和公共财产四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二)财产损坏赔偿、处罚规定:

  1、由总务处及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财产设备损坏的鉴定,一次性财产设备损坏在1000元以上,由校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鉴定。

  2、由于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不能说明责任事故原因和责任人,造成学校财产损坏的按谁管理、谁赔偿的原则,由管理人员按原价赔偿。

  3、因工作失误损坏,根据实际情况校产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处理。

  4、学生故意损坏学校财产:

  (1).本人主动到总务处承认错误,按原价(材料和人工费用)进行赔偿。

  (2).本人无赔偿的意愿,经学校发现后,才有承认错误表示愿意赔偿的,按原价1-2倍的价格进行赔偿。

  (3).本人根本无所谓,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的,按3倍以上5倍以下的价格赔偿,并处以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

  (4).损坏财产而不报告,无人检举,造成赔偿无着落的,按原价2倍的价格分摊到班级或寝室。

  (5).公共财产损坏的由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或专用教室责任人)负责,赔偿落实到人(或班)。

  5、凡借用学校财产造成遗失或损坏的,由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对损坏学校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赔偿标准根据绿化工程成本价执行。

  7、读者丢失图书,应到图书馆按市场现行价格赔偿,并办理注销手续。

  8、损坏或遗失学校财产赔偿款一律交学校财务室开具凭证,班级、部门、组室均不得收款。

  9、各部门根据以上原则,制定相应的赔偿标准细则和制度,报校产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篇4:东阳中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公物,这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1、损坏公物要赔偿。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⑴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⑵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⑶损坏壁灯,吸顶灯一盏,赔款30-50元。

  ⑷损坏凳脚一只,赔款3-5元。

  ⑸损坏台桌脚一只,赔款5-10元。

  ⑹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⑺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⑻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9)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10)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11)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2)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2、赔偿原则:损坏者应在当天报校产管理员核实损坏程度,核价开单据,再凭损坏价格单向校财会室一次性交付赔偿金。

  3、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查不出肇事者,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罚。

  4、凡有一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罚,直到校纪处分。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②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③策划、煽动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5、对损坏公物的维修、凭赔偿发票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

篇5:晶华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保证微机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房所有设备都是公有财产,任何人必须加倍珍惜。对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或赔偿该实物。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备损坏,视为有意破坏,须加倍赔偿,另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行动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备损坏,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微机、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发生损害,微机老师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继续使之受到更大的损害,否则微机老师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用于教学,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外借,须主管校长批准。

  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负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