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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海北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屯东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一、管理理念

  根据20**年1月12日《长沙市芙蓉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要求,为了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常规教学、劳动纪律的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以20**为指导,以上级工资改革政策为实施依据,坚持优劳优酬,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根据芙蓉区教育局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1、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

  2、坚持与岗位相适应的原则,绩效与工资紧密挂钩。

  3、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发挥绩效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金额来源

  绩效考核奖金全部来源于教育局下拨的教师奖励津贴。即小学高级教师为831元,小学一级教师为772元,未定级592元。

  四、考核内容

  基本办法:按照市区教育局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绩效津补帖中的30%作为月绩效奖励津贴,其中月绩效奖励和期末绩效奖励分别占15%。月绩效奖励津贴包含两个部分:职称奖励+履职奖励。期末奖励性绩效津贴包含两个部分:职称奖励+成果奖励。

  职称奖励:小学高级教师为131元,小学一级教师为72元,未评级教师为0元。职称奖励平均分为两部分分别计入月绩效及期末绩效奖励。

  履职奖励:奖励津贴中350元为履职奖励。因违反师德规范、工作出勤、教育教学、财产保管等管理条例从履职工资部分进行扣除。岗位奖励每月发放,包含在履职奖励内。

  成果奖励:剩下部分为成果奖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科研论文、校园安全及其他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从本部分支出。

  履职奖励、职称奖励的扣除部分和成果奖励节余部分的总和采取平均分摊到个人的原则。

  五、考核对象

  在职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六、考核方式

  1、考核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全体行政及教师代表3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

  2、实行月考核、月结算。期考核,期结算。

  七、执行标准

  (一)职称奖励执行标准

  1、根据教师已经获得的技术职称及学校拟聘职称情况,分别给予被聘教师职称工资如下:小学高级教师为131元,小学一级教师为72元,未评级教师为0元。

  2、事假超过7天、旷工2天及以上,病假6个月以上当月职称奖励不享受。同时报教育局备案。

  (二)履职奖励执行标准

  【师德】(60元)

  师德规范要求:1、拥护gg开放,不断提高思想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2、教书育人,严以律己,崇尚奉献。3、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同事间互相尊重,爱护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4、尽职尽责做好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5、关心学校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议,顾全大局,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6、工作中不出现较大的失误。具体奖惩办法:

  4、每月视教师的师德表现情况,若表现良好的,则计满分60元。

  5、有下列情形者酌情扣分

  1)、变相体罚学生,随便停学生课,每次扣20元,并限期改正。

  2)、体罚学生,每次扣60元,并作公开检讨,影响年终绩效考核奖励、评优、晋升和聘任。

  3)、不团结协作,拨弄是非,谩骂他人,造成干群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矛盾,影响学校声誉,每次扣30元,并影响年终绩效考核奖励、评优、晋升和聘任。

  4)、家教和私自办班等乱收费行为,每次扣60元,影响聘任。

  5)、排斥差生,拒收学生,每次扣30元。

  6)、没有正当理由,不接受或不完成学校安排工作的,扣30元以上。

  7)、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每次扣20元。

  8)、计划、总结、论文、表册等迟交一项扣10元,缺交一项扣20元,并限期改正,如未改正,可按次数追加累计扣分。

  9)、被投诉等其他违反师德现象,一经查实,每次扣20-60元。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可根据情况取消当月师德绩校考核奖励或全月所有绩效考核奖励,并影响年终绩效考核奖励、评优、晋升和聘任。

  【出勤】(60元)

  1、旷工,即未向学校请假不来上班的情况。每节课扣20元(一天计七节课),并影响期末全勤奖、晋升和评优,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停发当月的绩效工资,3天以上旷工由学校解聘,报教育局另行处理。

  2、旷课,即未请假或未经批准不参加校内外学习、培训、活动、会议的作旷课处理;每节扣30元;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安排的相关活动没有得到学校的批准,未参加者同前处理或算作旷课。

  3、事假,即有事不能上班向学校请假。每天工作计七节课,事假每节课扣8元,每月累计到除岗位奖励外的其他月绩效奖励全部扣除。事假月累计超过7天的,取消当月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影响期末绩效考核。老师每月半天事假进行登记考核但不扣分。

  因事请假没有参加每周一例会等常规集体活动每次扣20元。工会活动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则不享受当次活动相关待遇。

  4、病假,即因病需要请假。病假(以出示病历为准)每天扣20元。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老年教师每月调课后2天看病不扣出勤奖励。其他教师每月调课后1天看病不扣,每月连续累计直至除职称奖励之外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扣除,病假1个月以上,影响期末或年终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奖励。

  5、上班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超过十分钟不足四十分钟计事假一节(通知学校)。迟到超过5分钟未通知学校计旷课一节。

  6、学校内的教学教研或其它*、活动、会议等非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元,明知有活动,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不能参加活动和会议则扣20元。

  7、婚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公伤假要有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婚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学校另外给予200元奖励,否则,需逐级上报批准。婚丧假不含路途,准假三天。

  8、产假连续计假,可依照规定休假5至5个半月。哺乳假(1岁以内)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每天1小时,不影响出勤奖。

  9、女职工享受一生流产一次15天的病假,只扣除出勤奖60元。

  10、每月事假7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影响期末或年终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奖励。病假6个月以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计算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核准的80%发放,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请假要求:

  1、请事、病假要在学校同意后,告知教导处本人假期工作安排并签字登记。、2、所有请假必须由本人在指定登记表上及时登记,不及时登记算作旷工。

  3、病假凭病历证明,无病历证明按事假处理。

  4、2天及2天以内的事病假或因公事出差,由本人自行换课,报教导处登记,学校不负责处理。

  以上奖励扣发不足部分在其他奖项中扣除。

  【教育教学】(80元)

  ★备课

  1、教师备课必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备课节数和备课进度依据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2、学校规定教师必须超前备课,备后上课,不备课不得进课堂。并要求每月必须将备好的下周教案统一上交学校教导处,审阅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才能持案上课。由教导处每月对全校教师进行细查考核。

  3、能按规定上交教案,并且教案也符合有关要求的,计满分。教案不符合要求的,如二次备课记录、课后记次数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情况扣10-20元;学校有要求备课的,教师不备课的扣20元门/月。

  ★作业批改辅导

  4、教师的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必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改作业量和辅导时间、形式也必须严格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5、改作业情况和辅导情况由教导处每月对全校教师进行细查考核。

  6、、有作业不批改的扣20元。两次以上(含两次)未批阅的示为批阅不及时,每次扣15元。

  7、课后辅导学生作业要求老师在场,不能因事离开,让学生独自呆在教室或办公室,如有违反,视情况扣发10-20元。

  8、无作业批改任务的教师必须按学校要求开展带队训练,带队训练绩效奖惩情况按作业批改要求核算。

  ★课堂教学

  9、上课迟到、早退、离堂(5分钟内)每次扣5元。上课无人进堂或迟到、早退、离堂(5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

  10、放羊式教学全扣教育教学奖金。

  11、每月由教导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10元一项:

  (1)非特殊情况坐姿上课的;

  (2)组织教学较为混乱的;

  (3)无板书或板书凌乱、书写不工整的;

  (4)课堂内抽烟的;

  (5)课堂内接听手机、手机发出声响的;

  (6)不使用普通话教学。

  12、未经教导处许可,私自兑课的,一次扣10元/节。

  13、无论因何种原因缺堂,造成后果的,经校务会研究,另作其他处理。

  14、带队训练、晨间管理、课外拓展训练、兴趣小组、学生集体外出学习活动按课堂教学要求考核。

  以上各项扣分可以累计

  【教研活动】(40元)

  1、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迟到一次扣5元,少参加一次扣20元。

  2、按学校及上级要求提交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信息资料,迟交一条扣5元,缺交一条扣10元。

  【其他工作】(60元)

  1、环境布置财产保管(20元)

  每月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办公室、各教室、各功能室的财产(帐目、使用登记等)及环境布置进行检查。不合格且不进行整改者每次扣5-20元。

  2、活动组织(20元)

  活动包括*、中队活动、大队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学校,按要求认真组织并圆满完成;在活动中,没有按学校要求且组织无序者,经检查记为差者,扣10元/次。

  3、校园安全(20元)

  1)所有教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经学校综合治理安全领导小组检查,教师在责任范围内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包括人和物等方面)或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0元。

  3)教育教学活动中,因教师组织不力、管理不善发生一般安全问题的,每次扣20元。

  4)检查发现安全管理不合格的(如水、电、门窗未及时关闭等现象)每一处扣责任人10元。

  5)如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安全事故的,扣20元/次,同时经校务公开会议讨论,视情节加重扣罚,直至全月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甚至影响年终绩效考核奖励、评优、晋升和聘任。

  【岗位奖励】

  校长书记:50元/月副校长:50元/月

  中层干部:45元/月班主任:40元/月

  教研组长:35元/月卫生计生:35元/月

  副班主任、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图书档案、办公室长等岗位30元/月。

  担任多个岗位,学校在课时量上相对照顾。除班主任兼任其他职务可重复计算外,其他岗位就高不就低发放一项岗位奖励。

  其他管理岗位根据任务和绩效在每月或期末考虑进行一次性酌情奖励。

  (三)成果奖励执行标准

  【团队获奖】

  1、先进班级奖:凡被评为“先进班级”(或其他同等级班级荣誉称号)按级别奖励班主任如下:校级30元,区级40元,市级50元,同时奖励副班主任如下:校级10元,区级20元,市级30元。

  2、担任学科训练、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节目外出团体展演或比赛,根据结果奖励负责教师按区一等200元,其它等奖依次以50元为级增减。(特殊情况学校另行按比赛获奖难易程度定奖励标准)

  3、学校重大活动中团队获奖,分别奖励责任教师一、二、三等奖为30、20元、10元。

  【个人获奖】

  先进称号

  个人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先进、优秀等荣誉奖,按区级30元,其它等依次以20元为级增减。

  教育教学

  1、教学成绩奖励在教育局下发的专项奖中开支,不在本考核中支出。此处教学奖专指课堂教学参赛、辅导学生参赛、说课、课件教具制作、基本功竞赛、录象课等获奖。

  2、录象课、课件制作、说课、论文、教学设计、评课、作业等比赛: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极

  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

  6050405040304030203020**20**0

  3、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办,经层层选拔参赛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奖励参照以上奖励的6倍实行。区年会课按区一等奖标准奖励。

  4、由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现场赛课(如各级课题组主办),奖励标准照

  上表标准4倍奖励。

  辅导学生

  1、辅导学生奖:(科技、艺体)

  辅导辅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视参赛难度和竞争激烈等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以市级一等奖40元为标准,其它等级奖励以10元为级增减类推。

  特色项目(有拨款的)长期训练队另设奖励制度。

  2、辅导学生奖:(其他)

  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市、区刊物上发表习作:(要求注明区域、学校、辅导教师),每人每次按区级奖励50元往上20元增加。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其他各级各项竞赛活动,视情况奖励。

  3、鼓励教师承担科研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经审批立项,按国、省、市、区每期给予课题运行及奖励经费,多少根据财力而定。课题结题奖励如下。(民间课题减半)

  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主持人参与者主持人参与者主持人参与者

  国20**001809016080

  省180901608014070

  市160801407012060

  区140701206010050

  【其他奖励】

  1、每月由学校评选出5位常规教学检查一等奖个人,奖励10元/人。

  2、每月由学校评选出2位优质资源提交教师,奖励10元/人。

  3、工作量由学校进行重新测算,超工作量奖励由学校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算,计8元/节。

  4、成果奖励说明:同一内容的各级各类奖励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级为准,校外已经奖励者不再进行二次奖励。

  其他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者,视情况奖励。

  长沙市芙蓉区屯东小学

  20**年3月

  附加说明:

  1、寒暑假绩效工资金额按教育局相关政策发放。

  2、癌症、精神病、特殊病症人员、因公受伤人员、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受纪律、行政、刑事处分人员、提前离岗、落聘人员等的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应标准实施。

  3、如有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讨论决定后执行。

  附件:《屯东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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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平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67号)、省教育厅《z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z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z市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z市江干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体现和提升教师绩效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鼓励先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逐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义务教育绩效考核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考核中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实绩和贡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班主任、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由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分别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对应。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以及聘任、聘用、晋升、培养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基础性绩效考核

  基础性绩效考核由学校每月通过考核教职工师德、岗位工作量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基本情况、考勤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等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由生活性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四个项目组成。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考核确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聘任中工作量不足学校满量3/4以上的、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违反信访、综治、安全、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教职工,应酌情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

  对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扣除相应岗位津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

  婚丧嫁娶产事病等假期另行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学校通过考核岗位工作量(超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专业发展等确定,不与职称、教(工)龄挂钩。

  1.考核基本内容:

  ⑴工作量考核

  工作量分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个别辅导、教学监测等教学各个环节)、教育管理工作量(包括班主任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和业务学习工作量(教师参加校本研训、各级教学研训活动等)等三个方面。学校根据教育局工作量参考标准制定本校教师及各类人员岗位工作量标准?----学年前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岗位工作量,教职工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下学年岗位,定岗即定量,学校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体现多劳多得,努力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教育教学业绩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业绩,以教师参与德育管理、实施学科德育、学科教学质量、落实教学常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实现轻负高质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向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要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教育质量观,要坚持体现优质优酬,拉开分配差距。

  (3)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校本研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指导新教师、年轻教师发展提高等方面的情况。

  (4)一般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主要考核工作量情况以及教育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2.考核形式:

  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考核:根据月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设立月考核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等。月奖励性绩效经费的60%左右用于每月考核奖,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满分为100分,每扣除1分则相应地扣除10元,在当月考核中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月考核奖;30%左右用于每月教师的劳务性工作费用支出;10%左右用于国庆节(或教师节)、劳动节福利,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发放。

  (2)年度考核: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办法对每位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常规落实和成绩取得相结合,力求全面、准确、有效地考核评价本年度每位教师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每学期结合每月考核成绩以及群体创优、绩效加分对每位教师进行考核,两个学期考核结果来定年度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秀”原则上不超过20%,“良好”原则上不超过50%,其他为合格及合格以下等级,年终奖励性绩效经费总额的80%用于年度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奖。

  学校年终考核奖职级系数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校长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核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年终奖励性绩效经费总额的20%用于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发放。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岗位津贴按教育局核定职数及标准单列,由教育局下拨学校,学校考核后发放。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复核监督小组,学校绩效考核办法经教工代表大会审议后并报区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教职工聘任工作制定本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量化,操作性强,形成规范高效的聘任、考核一体化运作机制。

  3.建立考核举报和复核申诉制度。教师对于考核过程中可能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10日内向学校绩效复核监督小组举报,要求复核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考核工作组织的复核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区教育局、区人事局举报或接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区教育局、区人事局提出申诉。

  4.严肃绩效考核评价与考核的工作纪律,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考核经费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或奖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发给单项奖励、补贴除外),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篇3:东桥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桥东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教师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全面调动教师尤其是教学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姜堰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意见》(姜教发[20**]1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绩效考核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向一线骨干教师、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与结果确定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学校校级干部接受区教育局考核,中层干部及全体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考核结果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第四条 经区教育局批准借用的教师以及试聘期内的教师,由本校实施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核等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校长室根据不同岗位按全校教职工总数15%的比例合理确定优秀人员名额。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含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第:

  1.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

  2.不服从学校分工,无理取闹、搬弄是非、影响和谐校园建设的;

  3.从事有偿家教,经查证属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参与越级或群体*、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乱收费行为或违规推销教辅用书、复习资料及商品的;

  7.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的;

  8.违***公德,有损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9.旷工半天以上的;

  10.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三、考核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七条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八条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制(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一),根据考核得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提取的奖励基金)÷教职工考核总得分×个人考核得分=外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九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制,根据量化考核情况发放班主任津贴(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二)。

  第十条 试聘期内的教师,待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数的50%发放。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教师绩效考核按学期进行,每年考核两次,秋学期结束后的一周内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第十二条 教职工法定休假期间不影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 因个人原因经批准休病假、事假的人员,在量化考核计算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扣除病、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数(计算办法是用区拨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数除以全年工作日数再乘以病、事假总天数),用于发放代课人员补助。(教导处严格履行请假代课手续,按月统计。公出人员原则上调课不代课。)

  第十四条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5%的比例提取奖励救助基金,用于设立有关岗位津贴、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和救助特困人员等。

  四、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校长室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姜堰区桥东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量化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2.量化考核分德、能、勤、绩四个A级指标,下设若干个B个指标和C级指标,其中A1指标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考核相结合,A2、A3、A4三个指标为定量考核。

  3.绩效考核为优秀等第的教师,A1指标定性评估必须为优秀等第。

  4.A1指标定性评估为不合格的教师,绩效考核即为不合格。

  5.A1、A2、A3、A4四个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最终绩效量化考核得分。

  6.分年级(组)确定优秀人员指标数,在年级(组)内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人员。

  7.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在总务后勤、教辅等岗位的人员的绩效考核得分为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数。

  8.对50周岁以上或教龄三十年及以上的教师在工作量、教科研、论文、网络交流等项目考核时适当照顾。

  9.对临近退休的老教师,根据健康状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以享受一学期的工作量照顾,即:上半年退休的,先一年下半年任课但上下班时间不限制或不任课;下半年退休的,本年度上半年任课但上下班时间不限制或不任课。绩效考核时视作工作量满负荷、出满勤。

  10.对外校来交流的老师在出勤、工作量考核方面适当照顾。

  二、量化考核内容

  A1:德(20分)

  按照《姜堰区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总分100分),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在教师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评分,按20%计为绩效量化考核A1指标的得分。各年级组评比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有办法第六条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初步结果报校长室,经办公会研究确定。

  A2:能(30分)

  B级指标C级指标分值考核得分

  B1 制定计划C1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科教学计划,具体措施落实,进度安排恰当。2

  B2 备课C2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内容,超前一周写好教案。课堂教学目标明确,程序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恰当,有板书设计,有巩固练习的作业或思考题。4

  C3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后记。1

  以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的按年级学科组为单位的备课笔记评比结果为依据,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5分、4.5分、4分。(任教多学科的按最高得分计)

  B3 上课C4认真上课,不迟到,不拖堂。用普通话教学,语言简洁、生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相机进行品德教育。3

  C5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堂结构安排合理,课堂气氛良好,板书设计科学合理,书写规范有序。充分运用教具、学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注意创新。3

  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平时检查、听课情况,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6分、5分、4分。

  B4 布置和批改作业C6作业布置及时,精心选配习题,要求明确,数量适中,难易适度。作业批改认真、及时,适时给学生以激励性的评价。4

  C7学生作业书写认真,行款整齐;技能性学科,在备课中有明确、合适的作业要求,并认真检查、考核,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良好。1

  以每学期教导处组织的学生作业评比结果为依据,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5分、4.5分、4分(任教多个班级、多个学科的按最高得分计)。技能性学科根据作业设置、学生技能考查(展示)情况计3.5-4分。

  B5 教学辅导C8重视课后辅导,对优生、后进生采取针对性措施,分别进行辅导。经常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3

  各年级(组)负责人根据教师平时工作情况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3分、2.5分、2分。

  B6 教科研C9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含学历进修、各种培训等),继续教育学时达标,每学期撰写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的,得2分。全程参加教师发展学校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或积极参加校内教研活动的,加1分。3

  C10开展相互听课活动,每学期每人不少于20节,认真写听课笔记。1

  C11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报送课题研究资料的,计1分。课题主持人计1.5分,按期结题的得2分。2

  C12承担区、教研站公开课的计1.5分,承担校级公开课的计1分,承担组内教研课的计0.5分。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含单项)中获奖的计1.5分,基本功全能竞赛中获奖的计2分。2

  C13创建成优秀教研组。1

  A3:勤(20分)

  B7 工作量C14周课时每节计0.3分,早读课每节计0.15分。5

  C15承担两个班数学、一个班数学和一个班英语、三个班及以上英语教学任务。2

  C16小学部班级45人、幼儿园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以上部分按每人0.1分计算。任教多个班级的按最高分计。3

  C17临时性工作由校长室核定工作量。2

  B8 工作态度C18 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2

  C19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各项中心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由学校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评议确定A、B、C三个等第,分别计6分、5分、4分。6

  A4:绩(30分)

  B9 工作实绩C20所教学科统一考试(或考查)成绩在平均线以上计12分,每下降1分扣0.5分。非统一考试学科教师计10分。(因试卷难度、学生特殊原因等不达标的,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计分办法)12

  C21辅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学科竞赛或与学科相关的活动,根据成绩或名次分别计1分、0.5分;辅导学生发表作品的(含教育网站),校级每篇0.25分,区级每篇计0.5分,市级以上每篇计1分。4

  B10 突出成绩C22个人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姜堰区及以上表彰计1分,镇、校级表彰计0.5分。1

  C23所任教班级、学科、兴趣小组学生成绩突出,荣获省级奖计2分,市级奖计1.5分,区级奖计1分,校级奖计0.5分。2

  C24撰写经验总结或论文发表(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核心期刊计4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区级计0.5分。此项封顶4分。4

  C25辅导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在校级考核中获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计2分、1.5分、1分,在区级获奖或在区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展示的,计3分。3

  C26积极参与网络交流,在“姜堰教育网”发表文章每篇0.2分,在“桥东探微”网站发表文章每篇0.1分。建立个人博客且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的,计1分。2

  C27承担突击性、特殊性学校中心工作,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

  桥东中心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正确、客观、全面地评价班主任老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最大限度地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班主任老师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办法

  1.完成班级管理工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学期实际时间每月发放班主任津贴200元。

  2.班主任考核实行量化评分制,根据量化得分,分年级评定A 、B 、C三个等次,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

  3.班主任因事因病请假,按工作日平均额扣发此期间班主任津贴,代理班主任享受此津贴。班主任因公外出期间,年级负责人指派临时班主任,每学期考核时由校长室核发相关津贴。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视具体情况扣发当月直至全年的班主任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5.存在以下行为的,年终综合考核不定等次。

  ①班级管理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因不讲究教育方式造成负面影响的;

  ②存在乱收费行为的;

  ③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相关工作任务的。

  三、考核细则

  项目具体内容分值考核得分

  学生文明守纪 (40分)1.认真执行小学生一日常规,每天按时到校,有特殊情况及时请假(出具有关证明)。班主任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5

  2.主动接受和配合学校红领巾监督岗的监督检查,坚持佩戴队员标志,做好包干区保洁工作。5

  3.课间活动文明守纪,无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现象。5

  4.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完成作业,课堂纪律好。 5

  5.积极参加大课间体育活动,广播操比赛成绩好。5

  6.阳光体育活动集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按时到场,学生全员参与。5

  7.放学排队秩序优良,上下楼道靠右行,路队管理组织健全,路队纪律好。5

  8.爱护校产教具等公共财物,保持班级电器、桌凳、门窗、洁具无遗失、损坏。 5

  班务日常管理 (40分)9.班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计划制定及时、具体、重点突出,总结能体现班级实际和特点。4

  10.认真做好除其他任课老师上课时间之外的学生在校教育管理工作。4

  11.认真及时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及时上交计划、总结、班队活动方案、家访记录以及其他各种表册。4

  12.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或临时性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4

  13.全力配合学校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4

  14.积极营造班级文化氛围,教室布置有个性,激励用语规范,洁具摆放整齐有条理,教室墙壁、地面清洁。张贴规范、美观大方、具有特色。4

  15.能结合节日和学校的教育主题及时更换班级黑板报,做到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形式多样。4

  16.注重家校联系,做好家访工作,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家庭教育状况,认真做好留守儿童等特殊生的教育工作,使他们在进步的同时,感受到学校、班级的温暖。4

  17.积极向红领巾广播站投稿,用稿率高。4

  18.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级兴趣小组活动,参与人数多,成绩优。4

  班队主题活动 (15分) 19. 班级少先队组织健全,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5

  20. 能根据本班实际,结合学校教育主题,制定好班队活动计划。5

  21. 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每月上交一篇主题队会方案,并做好有关活动的资料积累5

  特色加分 (5分)1.所在班级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各项竞赛、展示或作品在正规报刊发表的。区级每人次加0.2分,市级每人次加0.5分,省级每人次加1分,国家级每人次加2分; 2.所在班级注重班级特色建设,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班队会观摩活动的,每次加1分; 3.注重班级管理研究,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班级管理论文在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区级每篇0.2分,市级每篇0.5分,省级每篇1分,国家级每篇2分。 4.班级出现比较典型的好人好事受学校表扬的加1分。5

篇4:东桥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桥东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量化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2.量化考核分德、能、勤、绩四个A级指标,下设若干个B个指标和C级指标,其中A1指标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考核相结合,A2、A3、A4三个指标为定量考核。

  3.绩效考核为优秀等第的教师,A1指标定性评估必须为优秀等第。

  4.A1指标定性评估为不合格的教师,绩效考核即为不合格。

  5.A1、A2、A3、A4四个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最终绩效量化考核得分。

  6.分年级(组)确定优秀人员指标数,在年级(组)内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人员。

  7.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在总务后勤、教辅等岗位的人员的绩效考核得分为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数。

  8.对50周岁以上或教龄三十年及以上的教师在工作量、教科研、论文、网络交流等项目考核时适当照顾。

  9.对临近退休的老教师,根据健康状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以享受一学期的工作量照顾,即:上半年退休的,先一年下半年任课但上下班时间不限制或不任课;下半年退休的,本年度上半年任课但上下班时间不限制或不任课。绩效考核时视作工作量满负荷、出满勤。

  10.对外校来交流的老师在出勤、工作量考核方面适当照顾。

  二、量化考核内容

  A1:德(20分)

  按照《姜堰区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总分100分),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在教师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评分,按20%计为绩效量化考核A1指标的得分。各年级组评比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有办法第六条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初步结果报校长室,经办公会研究确定。

  A2:能(30分)

  B级指标C级指标分值考核得分

  B1 制定计划C1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科教学计划,具体措施落实,进度安排恰当。2

  B2 备课C2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内容,超前一周写好教案。课堂教学目标明确,程序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恰当,有板书设计,有巩固练习的作业或思考题。4

  C3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后记。1

  以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的按年级学科组为单位的备课笔记评比结果为依据,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5分、4.5分、4分。(任教多学科的按最高得分计)

  B3 上课C4认真上课,不迟到,不拖堂。用普通话教学,语言简洁、生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相机进行品德教育。3

  C5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堂结构安排合理,课堂气氛良好,板书设计科学合理,书写规范有序。充分运用教具、学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注意创新。3

  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平时检查、听课情况,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6分、5分、4分。

  B4 布置和批改作业C6作业布置及时,精心选配习题,要求明确,数量适中,难易适度。作业批改认真、及时,适时给学生以激励性的评价。4

  C7学生作业书写认真,行款整齐;技能性学科,在备课中有明确、合适的作业要求,并认真检查、考核,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良好。1

  以每学期教导处组织的学生作业评比结果为依据,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5分、4.5分、4分(任教多个班级、多个学科的按最高得分计)。技能性学科根据作业设置、学生技能考查(展示)情况计3.5-4分。

  B5 教学辅导C8重视课后辅导,对优生、后进生采取针对性措施,分别进行辅导。经常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3

  各年级(组)负责人根据教师平时工作情况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3分、2.5分、2分。

  B6 教科研C9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含学历进修、各种培训等),继续教育学时达标,每学期撰写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的,得2分。全程参加教师发展学校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或积极参加校内教研活动的,加1分。3

  C10开展相互听课活动,每学期每人不少于20节,认真写听课笔记。1

  C11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报送课题研究资料的,计1分。课题主持人计1.5分,按期结题的得2分。2

  C12承担区、教研站公开课的计1.5分,承担校级公开课的计1分,承担组内教研课的计0.5分。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含单项)中获奖的计1.5分,基本功全能竞赛中获奖的计2分。2

  C13创建成优秀教研组。1

  A3:勤(20分)

  B7 工作量C14周课时每节计0.3分,早读课每节计0.15分。5

  C15承担两个班数学、一个班数学和一个班英语、三个班及以上英语教学任务。2

  C16小学部班级45人、幼儿园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以上部分按每人0.1分计算。任教多个班级的按最高分计。3

  C17临时性工作由校长室核定工作量。2

  B8 工作态度C18 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2

  C19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各项中心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由学校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评议确定A、B、C三个等第,分别计6分、5分、4分。6

  A4:绩(30分)

  B9 工作实绩C20所教学科统一考试(或考查)成绩在平均线以上计12分,每下降1分扣0.5分。非统一考试学科教师计10分。(因试卷难度、学生特殊原因等不达标的,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计分办法)12

  C21辅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学科竞赛或与学科相关的活动,根据成绩或名次分别计1分、0.5分;辅导学生发表作品的(含教育网站),校级每篇0.25分,区级每篇计0.5分,市级以上每篇计1分。4

  B10 突出成绩C22个人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姜堰区及以上表彰计1分,镇、校级表彰计0.5分。1

  C23所任教班级、学科、兴趣小组学生成绩突出,荣获省级奖计2分,市级奖计1.5分,区级奖计1分,校级奖计0.5分。2

  C24撰写经验总结或论文发表(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核心期刊计4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区级计0.5分。此项封顶4分。4

  C25辅导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在校级考核中获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计2分、1.5分、1分,在区级获奖或在区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展示的,计3分。3

  C26积极参与网络交流,在“姜堰教育网”发表文章每篇0.2分,在“桥东探微”网站发表文章每篇0.1分。建立个人博客且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的,计1分。2

  C27承担突击性、特殊性学校中心工作,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

篇5:张店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店张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本细则由项目积分与现金量化两部分组成,各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的有关工作进行考核,并提供第一手资料备校长室复核及对其余项目进行考核。学期末,中心小学考核领导小组对全镇教师进行综合考核,作为评估教师实绩的依据,并根据灌教发(20**)3号和(20**)32号以及灌人社发(20**)41号和62号等有关文件,将教师工作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第一部分 第一线教职工考核有关指标的具体说明

  一、项目积分

  (一)工作量(50分)

  1.任课(满分40分):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定班护导(满分10分):按时到岗到位履行职责的得满分,迟到、早退及失职的扣0.5分/次,旷职的扣1分/次。

  (二)教学技能(30分)

  1.教学业务竞赛(满分10分):参加各级教研系统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的基础分为:省级及以上4分,市级3分,县级2分(倒数后5名的不得分),镇级1分。如获奖则累加,省级及以上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6、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4、2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同一活动以最高奖次计算;以上如不评奖次,则以名次计算,前三名为一等奖,四到六名为二等奖,七到十名为三等奖,以文件通报公布为准。)

  2.其它活动竞赛(满分10分):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如演讲、歌咏等各级各类竞赛,基础分为:镇级0.5分,县级1分(倒数后5名的不得分),市级(含以上)2分。如获奖则累加,镇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分。

  3.读书等业务进修(满分10分):在读书活动中承担讲学等任务每次得1分,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读书活动,按时完成读书任务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每次得1分(网络读书辅导学生获奖的再加1分/生)。在镇组织的读书考试中,前三分之一的得2分,及格的得1分,不及格的不得分。在县级组织的考试中处于前五分之一的加5分,中数以上的加2分,后五分之一的扣2分。按要求写读书笔记、博客或主题帖,每少1篇扣1 分。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公共科学习、自学考试、专题培训等,按时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每结业一项得1分(不含学历进修)。

  (三)教学工作(140分)

  1.课堂教学(满分10分):所有学科都必须有书面备课笔记或教学建议案,上课前应当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包括钻研教材、书写教案、修改教学建议案、教具准备、候课、作业设计等;教学中使用普通话,面向全体学生,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有一处扣1分,按项累计,扣分不保底。

  2.作业(满分20分):教师布置作业,杜绝重复机械,也不允许把资料中的题目直接翻印下来让学生做。所有作业做后一定要及时认真批改,及时反馈。发现一次违规扣2分,扣分不保底。

  3.教学资料(满分10分):所有教学资料都应当留存作为集体或个人教学业务档案。考核时根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A、B、C三档,分别得10、8、6分。多次考核的计平均分。上课后要坚持反思,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完成教学建议案上的教后记,少一次扣0.5分,扣分不保底。

  4.教学实绩(满分100分):校长室对相关学科组织调研考试。①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根据班级数分为A、B、C三档,分别计100、90、80分,同档内按比例得分;低于镇同学科最高分40分或低于镇均分20分其中任意一个指标的,此项得分再折半(中途转接的班级查看基础可据实考核)。②常技科根据书面考核成绩、参加各级竞赛活动、技能测试及校长室平时考查等,可分为A、B、C、D、E、F六档(原则上分五档考核),分别计100、90、80、70、60、50分,可书面考核的参照语数英学科直接考核分档;参加县级学科竞赛,与镇级考核的五档对应计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及劳技等综合实践进行相关技能测试与达标考核,分档折算计分;另外,校长室与各校及教务处等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地对相关学科进行考查,期末综合亮分;以上相关各项累计总评后得到个人教学实绩(县级学科竞赛中在A类的,总评成绩可以再进一档直至满分;倒数后三名的考核后再降一档)。

  (四)守纪(80分)

  1.会议(满分10分):按时参加镇、县各级各类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手机静音、不随意讲话、不随意走动、认真记录得满分,违规一次扣0.5分。旷职半天扣3分,请假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此项扣分不保底。奖惩另计。

  2.值班(满分10分):按时到岗,做好应做的工作得满分,旷职每次扣1分,发生责任事故的全部扣完,且按有关制度另行处罚。此项扣分不保底。

  3.出勤(满分50分):满勤得满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提前请假说明情况的扣0.2分),同时,每满6次迟到或早退另算一天事假,加扣2分。病假(住院治疗且出具医院证明除外)每天扣0.2分,事假(法定假除外)每天扣1分。旷职每半天扣3分。无论哪种假期,必须主动调好课务,否则,旷课的每节扣2分。请假、旷职与旷课的扣分要累加。此项扣分不保底。

  4.教研活动:校级、镇级、县级及以上活动分别考核,按活动内容累加,上不封顶。

  (1)校内教研活动(满分10分):具体细则由各校及教务处制定与考核。

  (2)镇级活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学习观摩、教学研讨、质量调研等,参加一次得1分,不参加的(含请假)不得分,旷职的扣1分(非全体教师都参与的活动只扣分不加分)。研讨活动中围绕主题内容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再得1分,开一次讲座或公开课得2分,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得1分。

  (3)县级活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县教学视导及综合评估时,工作出色被书面通报表扬的(含教师、学科组长、教务主任等)加4分,工作失误被书面通报批评的(含教师、学科组长、教务主任等)扣2分,教师主动承担开课任务及教研活动主讲任务的加2分,被动点到开课的原则上不加分,若效果较好被评定为优秀的加1分。参加县级活动(含以上)因违纪被电子或纸质书面通报批评的扣3分/次。

  (五)团队(10分)

  1.团队精神与集体观念(满分5分):经师生及学校领导无记名评定,得分高于一定标准的得满分,低于标准的不得分。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明显不关心集体行为直接扣1-3分。

  2.四条禁令(5分):违反禁令的任一条,每次扣1分,并按相关制度处罚。从事或组织有偿家教及开办收费辅导班等,此项不得分。没有违规的得满分。

  (六)其它(20分)

  1.班主任工作:根据县考核方案,班主任工作考核另外制定详细考核方案。

  2.师表形象(满分10分):注重个人修养,做一个情操高尚的人。衣着得体,打扮适宜,语言、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任何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视情况扣2-4分,本项不封顶,不够则从总分中扣除。

  3.完成学校布置工作(满分10分):任何教职工都有义务完成有关学校集体的事情。所有教师都要及时高质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按时高质量完成的,视情况每次扣1-2分,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分,本项分扣完则从总分中扣除。任何有关此项的扣分都需学校领导签字证实并报经校长同意。

  4、其它在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工作,如需要考核,则由中心小学行政会研究决定考核方法再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从本方案中增减。

  二、现金量化

  1.任一、六年级(班额达省定标准45人)课务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每学年补贴300元/人,学额不足的补贴减半。

  2.镇调研考试中班级均分高于镇均分的奖励50元/分,低于镇均分2分以下的罚款10元/分。学科成绩年级第一名的保底200元,第二名的保底150元,偏向高值。

  3.主持研究省、市、县级立项课题并认真做好研究工作,分别得120、90、60元,有相关成果的省市县级获奖的分别再加120、90、60元,公开发表的加倍;课题成功结题的再加60元。

  4.在教育系统组织的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等评比中获奖,按篇计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60、30、2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20、60、30元,省级(含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50、90、60元;省教海探航、省师陶杯、市五四杯获奖的加倍,一等奖视同期刊发表;发表论文(必须是教育局认可的报刊杂志),市级得120元,省级180分,核心期刊300元。

  5.宣传报道(正面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文章与信息):灌南在线、《灌南时讯》采用的教育宣传信息,每条30元;灌南教育网每条15元;连云港教育网每条30元;市教育局《教育简报》每条60元;市教育局《教育信息》每条150元;《苍梧晚报》、《连云港日报》每条60、90元;省教育厅网站、《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新华日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等信息,每条150元。相应的电视新闻媒体同报刊,一稿多投的取最高级别记。

  6.为集体加班且能很好完成任务的,每次得15-30元(一般工作两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得15元,超过半天一天以内的得30元,较大工作量的每天另加30元)。公调课5元/节。镇调研考试休息日集体阅卷的,参加人每科次得100元,迟到、早退、违规及失误的少得10元/次(组内失误责任人无法明确的,每人都少得10元/次)。

  7.教师参加县级(含以上)各种集体比赛的,辅导教师及参加教师每次得60元(县级倒数后5名的不得),获县一、二等奖的分别累加60、30元。市一、二、三等奖的90、60、30元,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120、90、60元。(分工领导及后勤人员除外)

  8.学生活动中①辅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竞赛活动(即共青团、妇联、报社等除外),学生个人获奖对应的一个教师,获县一、二等奖30、20元,市一、二、三等奖60、30、20元,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90、60、30元。②辅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团体比赛参照个人奖,发给每个教师加倍的金额。③承担社团活动(限1个教师/每个社团)辅导任务并且每周按时认真开展活动的得60元,活动成果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加30-60元。

  第二部分 教辅、工勤以及其他人员考核说明

  1.学校教辅、工勤人员的绩效,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目标确定。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病假人员、女教职工产假、缓聘人员、办理提前离岗退养、病养人员、借调人员等的考核和工资的发放额度,按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学校教干在履行教学及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按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