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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山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

枫山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

  溪三中学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主任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的积极性,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结果管理,结合本校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中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神,以建设精干高效、富有活力、创新进取的班主任队伍为目标,逐步形成奖勤罚懒、津贴拉开差距的良好局面,建立工作绩效和评职、晋级、评优等挂钩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办法

  根据班级常规中的安全工作、班级成绩、五项综合竞赛、文明班级、文明寝室、集体活动、清洁卫生等方面的考核,实行加分和扣分,每学期按得分多少分Ⅰ、Ⅱ区;参照班级数由政教处提出评选对象,并报送学校行政会议审议。如该班在考核期间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违纪事件以及巩固率不达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

  一每班基础分60分。

  二加、扣分部分。

  1、获每周五项综合竞赛段一、二、三名分别加3、2、1分;最后一名扣2分(总分不低于490分都不扣分)。

  2、五、四、三星级文明寝室每次加6、4、2分(混合寝室分享加分);最差寝室扣5分(混合寝室平均扣分)。

  3、在校运动会、科技节、艺术节活动中,取得团体总分前3名,依次加10、8、6分(道德风尚奖加5分);其它团体活动前3名按6、4、2加分。

  4、参加各类竞赛加分(校内已计团体奖的不再重复加分):

  校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3、2、1分;

  区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4、3、2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6、4、3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10、8、6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20、16、12分。

  5、在重大*中,纪律、卫生差的扣2~5分/每次。

  6、在学校安排的公益活动中,纪律、风貌差的扣2~5分/每次。

  7、期中考试班级总分平均分提高值级段前三名的班级分别加30、20、10分。

  8、班级中好人好事在校产生良好影响并及时上报政教处备案的加1~5分。

  9、学期主题班团会组织良好,且及时上交原始活动记录的,每次加1分;一学期未组织的扣5分。

  10、有严重损坏公物现象的每次扣3分。

  11、在班级文化、班容班貌、寝室卫生文化评比中,前三名的班级分别加5、3、2分;最后一名扣2分(混合寝室分享加分或平均扣分)。

  12、学生因违纪受处分的,根据处分级别(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每人次分别扣2~5分。

  13、考核期间有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

  四、先进班主任的评选办法

  1、班主任计划、过程记录、工作总结良好的加2~5分,完成差的不得分,不按时交相关资料的扣2~10分(在总分中扣除)。

  2、班主任会议、各类学生*必到场而未到的,每次扣2分(公假除外)。

  3、班主任出勤工作:

  (1)班主任早自修出勤率≥90%加10分,≥80%加8分,≥70%加6分,<60%扣5分。

  (2)课间操出勤率≥90%加10分,≥85%加8分,≥80%加6分,<60%扣5分。

  (3)下寝室出勤率一学期≥40次加5分,<40次扣5分。

  4、学生民意调查按实际得分计分。

  5、先进班主任评比分考核评分和班主任评议得分两部分,考核得分为先进班级考核分加班主任工作考核分,占总分的70%,班主任评议占30%。

  瓯海区溪三中学政教处

  ****年1月8日(修订)

  溪三中学****学年第一学期(****.9-20**.1)

  先进班集体考核表

  班级:

  序号项目加、减分(自评分)考核分

  1五项综合流动红旗

  2优胜寝室

  3校内重大活动得分科技类

  体育类

  文艺类

  其他

  4各类学科竞赛

  5重大*纪律

  6公益活动

  7期中、期末优秀生率

  8有影响的好人、好事

  9班、团活动的组织

  10爱护公物

  11班、寝室文化建设

  12学生违纪

  13基础分

  14总分

  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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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确保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初中和高中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初中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了解国情。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服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4)人际关系和谐,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保护环境,文明上网。

  2.高中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20**”重要思想和20**,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关心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遵纪守法,行为自律,文明上网,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

  (5)人际关系和谐,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同时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与可持续发展理念。

  3.中学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初中学生自信自强,不怕困难,有较强的耐挫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高中学生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2)学习成绩属于班级良好水平以上。

  (3)践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学生榜样,即必须掌握二项体育锻炼方法,学会一项艺术表现手段,并达到良好以上的水平。残疾学生(须持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4)在学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学生工作(含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方面,至少有三项属于特别优秀的档次。

  (5)特别优秀档次的认定,原则上如学习、体育、艺术、科技等可考量的项目应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级(含奖学金),如劳动、学生工作等不可考量的项目应属于广大师生所公认的。

  (6)学生在上述某方面近五年之内受到省级、国家级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和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党群组织表彰或嘉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初中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必须是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的在职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方面,均达到同一学段优秀学生标准。

  3.热心工作,责任心强,敢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帮助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工作实绩和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有正确的努力目标和舆论导向,形成民主、团结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

  2.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任课教师对该班的评价良好。

  3.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示范作用。

  4.班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近视学生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5.初中阶段的先进班集体学生巩固率要求达100%。

  二、评选要求

  (一)市级优秀学生评选要求

  1.市级优秀学生按当年学生总数的4‰比例评选。毕业班的市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在前两个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县(市、区)级(或以上等级)的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

  2.市级优秀学生必须结合学生参加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县(市、区)级优秀学生的基础上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可以由学生自荐,也可以由班委会提名,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委会组织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将投票结果报送政教处(德育处)。

  3.政教处(德育处)在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和教师代表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按照上级分配的名额数初步确定人选。

  4.由政教处(德育处)负责汇总有关情况后报请校务会讨论通过,将校务会讨论决定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5天。

  5.填写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发文公布。

  7.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张榜公布。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

  1.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当年学生总数2‰的比例评选。毕业班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在前两个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县(市、区)级(或以上等级)的优秀学生(团)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可以由学生自荐,也可以由班委会(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提出候选人,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负责征求提名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任课老师及有关人员的意见。

  3.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面对投票人进行述职演讲。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组织学生、学生干部和教师代表投票,按照上级分配的名额数初步确定人选。

  4.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请校务会讨论通过,将校务会讨论决定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5天。

  5.填写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发文公布。

  7.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张榜公布。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

  1.市级先进班集体按当年班级总数的5‰比例评选。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本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基础上,择优向盘古市教育局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并附事迹书面材料。

  2.盘古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必须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三、奖励办法

  (一)盘古市教育局向获得“盘古市优秀学生”和“盘古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各校在组织各项参观、考察、夏(冬)令营等活动时,应优先考虑市级“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和“优秀学生”。

  (二)荣获“盘古市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由盘古市教育局颁发奖状,在评优评先时应优先考虑对建设先进班集体有贡献的班主任,对于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在职称评定时应予适当加分。

篇3:瑞金二中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金瑞二中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我校行政干部、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娴熟的优秀教职工队伍,激励行政干部、教职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学校特制定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

  “先进教育工作者”在全体行政、年级主任当中评选,“先进工作者”在教辅、后勤、保卫、校办、公益岗人员中评选。

  三、必备条件

  (一)师德师风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参与和落实学校的办学思想,能充分认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二)教育教学与服务

  1.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坚持业务进修。行政干部、年级主任能认真完成行政管理及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学生成长的引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扎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年级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应根据自身岗位情况,应认真总结各自的工作内容及方法,努力开拓进取,满足岗位的要求,不断创新再进步。

  2.认真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在工作中渗透德育教育,做到师生关系融洽。

  3.不断更新教育理论,积极参与新课程教改,教学安排适应我校学生的实际需求,管理方法灵活,管理效果明显,能充分得到学生认可。

  4.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勇于提创新建议,所分管的工作有特色、成绩明显,所带年级教学成绩处全市前列,所教的班成绩处全级前列,所承担工作完成出色,受到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师生好评。

  (三)考勤考核

  严格遵守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工作纪律。

  (四)民主测评

  经各部门推荐后进行一定范围的民主测评,在本年级师生、所处部门职工及校级领导评价中满意率达80%以上。

  四、评选程序

  1、各处室、各部门推荐: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情况、学生评价和工作业绩,选出各处室、各部门的推荐名额。其中行政人员由校长书记根据行政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和成绩提名,教辅、后勤、保卫、校办、公益岗人员名额由各分管校长提名。

  2、由校办牵头,汇总提名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测评。

  3、召开校长书记办公扩大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

  4、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批发文。

  5.表彰奖励:授予“金瑞二中先进教育工作者”、 “金瑞二中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每年教师节进行发奖表彰,对获奖者授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进校未满一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评选。

  2、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十天的职工不参加评选。

  3、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十次的不参加评选。

  4、无故旷工、旷课一天者不参加评选。

  5、发现有体罚变相体罚、向学生违规收费或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最终解释权归校长书记办公会。

  附:各类先进指标分配

  教辅后勤校办保卫公益岗行政

  先进教育工作者(5人)5

  先进工作者(5人)221

  牵头人

篇4:化怀三中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化怀三中"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初中年级各推荐2名,高中年级各推荐3名,行管、后勤推荐5名,最后由全校教职工投票推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注重学习,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素养与学科专业素养(后勤服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岗位专业技能);

  4、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后勤服务)能力,工作业绩突出,为学校稳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5、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教育科研(服务创新)成果;

  6、出满勤,满工作量。

  (二)具体条件

  1、资历:从教10年以上(2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2、师德:近三年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服务标兵、十佳共产党员)。

  3、业绩:近三年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或在指导学生发展兴趣和学科特长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并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所带班级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班级管理经验和先进事迹在市级以上范围内交流、宣传;或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总结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

  (三)否决条件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的;或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3、旷课(工)超过1天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

  5、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连带责任的, 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6、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个人申报(20**年12月1日前)。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年级组(部门)提出申请。

  2、年级组(部门)初评(20**年12月16日前)。各年级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评,并按照分配的名额将推荐人选于12月16日前交学校办公室。

  3、学校评审。校长办公会对全校教职工大会推荐的10名候选人进行评审。

  4、公示。将校长办公会评审确定的人选在校园网和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表彰与奖励

  元旦前夕,学校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评审确定的表彰对象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篇5:大丰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丰大实小教科研标兵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特制订我校教科研标兵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教科研标兵评选条件

  教科研标兵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勤于学习,善于总结反思,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主动向报刊投稿,积极参加学校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征文活动,本年度有多篇论文在报刊发表或在丰大市以上教科研部门举办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2.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主持申报丰大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获得批准立项,认真组织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在年内结题或获得立项部门认可;如没有本人主持的课题,则须至少参与其他人主持的一项立项课题研究,且在研究中有比较突出的个人研究成果。

  3.在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教研课、展评课、送教课和论坛活动中,主动参与备课、上课、听课和评课活动,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论坛交流,及时上传和上交各种教科研资料。

  (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教科研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不断学习,注意总结反思,认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向报刊投稿或参加学校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征文活动,本年度有论文发表或在丰大市以上教科研部门举办的论文比赛中获奖。

  2.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主持或参与丰大市以上教科研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在年内结题或获得认可。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在各级教研课、展评课、送教课和论坛活动中,参与备课、上课、听课和评课活动,参加集体备课和论坛交流,较好地完成各项校本教研和培训的任务。

  (二)评选办法:

  教科研标兵和教科研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教科室和教导处根据《丰大市实验小学教科研实绩录》和平时的记载,对教师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获奖)、上教研课、参与培训、论坛交流、上交上传资料等情况综合考核,分别提出学校教科研标兵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报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