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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二中先进班集体评选制度

芙蓉二中先进班集体评选制度

  田梧二中先进班集体评选制度

  一、指导思想

  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班主任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校纪校风,关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关系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的大问题。为了促进先进班集体建设,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正确、公正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先进班集体。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部署、领导、审核各年段先进班集体工作。学校政教处负责全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相关处室应全力配合。

  三、考核办法

  1.班级学年度考核(60分):

  统计一学年来各班月考核成绩,以年级段为单位,按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得分依次为7、5、4分,总分不得超过60分。此项分数由政教处依据考核情况提供。

  2.学习状况(15分):

  根据一学年来年级段期中、期末考试、课堂纪律及平时学生的学习表现,以年级段为单位,总评第一名得15分,其余依次递减。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材料由教务处提供。

  3、活动参与和材料上交(15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在学校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或者其他需要全段各班级参与的活动中,每缺席一个项目,扣0.5分;需要上交材料没有及时上交的,每缺一项扣0.5分。15分扣完为止。

  4.学生荣誉(10分):

  在学校体育节、艺术节文艺汇演,或者其他需要全段各班级参与的活动中,获得团体优胜的,分别得3分、2分、1分。

  积极发动学生参加校级(不包括)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成绩的,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3分,加满10分为止。同一项目,只记一次,不再累加。加分依据为查看证书、文件或报纸为准,统计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度(20**年1月1日--次年的20**年12月31日)。

  四、评比与奖励方法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各年级段评选出3名。成绩优秀的非七年级的班级,经评审组讨论,可推荐为区“先进班集体”和街道“先进集体”。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学校将给予班级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学校在大会上进行表彰,并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

  2.凡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严重人身伤害或在校内外违法犯罪等重大事故,该班级不得评为当年“先进班集体”。

  3.如对先进班集体评比有意见,可以提出申诉(申诉电话:zz),由学校行政调查核实,该取缔的予以取缔。

  五、附则

  1.本制度未详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起试行。

  瓯海区田梧第二中学

  附件2 田梧二中“先进班集体”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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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确保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初中和高中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初中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了解国情。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服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4)人际关系和谐,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保护环境,文明上网。

  2.高中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20**”重要思想和20**,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关心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遵纪守法,行为自律,文明上网,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

  (5)人际关系和谐,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同时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与可持续发展理念。

  3.中学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初中学生自信自强,不怕困难,有较强的耐挫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高中学生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2)学习成绩属于班级良好水平以上。

  (3)践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学生榜样,即必须掌握二项体育锻炼方法,学会一项艺术表现手段,并达到良好以上的水平。残疾学生(须持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4)在学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学生工作(含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方面,至少有三项属于特别优秀的档次。

  (5)特别优秀档次的认定,原则上如学习、体育、艺术、科技等可考量的项目应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级(含奖学金),如劳动、学生工作等不可考量的项目应属于广大师生所公认的。

  (6)学生在上述某方面近五年之内受到省级、国家级教育、体育、文化、科技等行政部门和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党群组织表彰或嘉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初中和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必须是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的在职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方面,均达到同一学段优秀学生标准。

  3.热心工作,责任心强,敢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帮助同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工作实绩和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有正确的努力目标和舆论导向,形成民主、团结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

  2.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任课教师对该班的评价良好。

  3.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示范作用。

  4.班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近视学生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5.初中阶段的先进班集体学生巩固率要求达100%。

  二、评选要求

  (一)市级优秀学生评选要求

  1.市级优秀学生按当年学生总数的4‰比例评选。毕业班的市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在前两个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县(市、区)级(或以上等级)的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

  2.市级优秀学生必须结合学生参加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县(市、区)级优秀学生的基础上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可以由学生自荐,也可以由班委会提名,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委会组织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将投票结果报送政教处(德育处)。

  3.政教处(德育处)在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和教师代表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按照上级分配的名额数初步确定人选。

  4.由政教处(德育处)负责汇总有关情况后报请校务会讨论通过,将校务会讨论决定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5天。

  5.填写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发文公布。

  7.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张榜公布。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

  1.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当年学生总数2‰的比例评选。毕业班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在前两个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县(市、区)级(或以上等级)的优秀学生(团)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可以由学生自荐,也可以由班委会(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提出候选人,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负责征求提名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任课老师及有关人员的意见。

  3.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面对投票人进行述职演讲。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组织学生、学生干部和教师代表投票,按照上级分配的名额数初步确定人选。

  4.政教处(德育处)或校团委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请校务会讨论通过,将校务会讨论决定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5天。

  5.填写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6.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发文公布。

  7.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要在显著的位置张榜公布。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

  1.市级先进班集体按当年班级总数的5‰比例评选。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本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基础上,择优向盘古市教育局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并附事迹书面材料。

  2.盘古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学校必须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三、奖励办法

  (一)盘古市教育局向获得“盘古市优秀学生”和“盘古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各校在组织各项参观、考察、夏(冬)令营等活动时,应优先考虑市级“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和“优秀学生”。

  (二)荣获“盘古市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由盘古市教育局颁发奖状,在评优评先时应优先考虑对建设先进班集体有贡献的班主任,对于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在职称评定时应予适当加分。

篇3:北京中学先进班集体、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班主任、年级组长要高度重视各种学生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步骤要求,确保公正、公平、公开评选,保证学生成绩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按条件、步骤操作,准时完成各种表格材料上交任务。

  一、评选条件

  (一)初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同海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75分以上含75分)。(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育课成绩优良: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注:免体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二)高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同海淀区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75分以上含75分)。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注:免体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2.承担班级(班委、中队委、团支部委员)或年级(团总支委员、年级学生会成员)或学校(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成员)的学生干部有资格参评。

  (四)"学生标兵"评选条件:三好学生中的优秀者方可被评为"学生标兵","学生标兵"是全年级学生学习的楷模,不仅是学习成绩好,各方面都应该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是全班学生学习的楷模,从班级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中推荐,每班推荐1名责任心强、品学兼优、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工作能力强、全面发展的学生(只限非毕业年级)。

  (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二、评选名额分配及奖励:(以下奖项均颁发证书或奖状)

  1.先进班集体:不超过本年级班级数的二分之一。(各年级尽量兼顾班级层次)

  2.学生标兵:每年级3名。

  3.校长奖学金:非毕业年级每班1名。

  4.优秀学生干部:

  (1)校团委、校学生会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并征求班主任、年级组长意见后推荐并在校级学生干部中投票选举。不占用班级名额。(校学生会、校团委各5名以内)。(校学生会郭院丽负责,校团委于晓冰负责)(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会、年级团总支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并在年级学生干部中投票选择,不占用班级名额。(每年级3名以内)(3)班委会或团支部的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投票选举。(每班1名)。

  5.三好学生:各年级组长按年级学生人数的30%,根据各班符合体质、学习成绩条件的人数按比例下派各班评选名额,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投票选举。

  三、评选时间及步骤

  查阅

  成绩7月9日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本学期学科总评成绩(优或良)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75分及以上,即"良"以上),此成绩为学年测试一次,上学期已给。两项均具备的人员符合成绩条件。(班主任负责)

  汇总

  名单7月9日班主任报给年级组长本班符合以上学科成绩及体质成绩条件学生名单及人数。(班主任负责)

  分配

  名额7月9日早年级组长根据年级学生人数的30%指导班主任评选校级"三好学生",根据各班符合以上条件人数按比例下派各班评选名额。(年级组长负责)

  优干

  说明7月9日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评选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一名班级优秀学生干部。在校级、年级担任干部的学生,是否能评选上需提前找李铁军,于晓冰及年级组长核实,校级、年级学生干部如果被评选上校级、年级优干不占用班级名额,但需由班主任填写登记表,并包含在班级上报名单内)。(班主任、年级组长、郭院丽、于晓冰负责)

  征求

  意见7月10日年级任课教师会上组长负责征求年级任课教师意见,评选本年级校级"先进班集体"、同时征求各班评出的"学生标兵"、"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意见,汇总名单。(年级组长负责)

  填写

  表格7月10日名单确定之后,班主任负责组织填写各种登记表,包括"先进班集体"、"学生标兵"、"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登记表,其中"三好学生登记表"第一、二学期成绩填写分数,学年总评填写等第成绩,其他表格填写评语使用第三人称。(班主任负责)

  上报

  材料7月10日下午4:00之前由年级组长上交教育处年级各种汇总后登记表纸质表(需有班主任签字),同时上交电子版年级汇总花名册表。(年级组长负责)

  提示:凡有旷课、吸烟、喝酒、打架、考试作弊和违反考试纪律、进行非正常男女生交往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受处分及处分未撤消的学生没有参评资格。

  四、评优上报要求:

  1.班级、年级评优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布评选条件,做到先民主、后集中。各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填写打印后,在征求本年级任课教师意见基础上,经班主任、年级组长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审批。

  2.年级组长负责将表彰名单汇集到一张电子表格中,年级统一上报教育处,不接受各班上交材料。名单汇总表格交教育处一份电子版(发教育处邮箱),一份纸质版,纸质版要求年级组长签字确认。

  3、上交时间截止到20**年7月10日

  教育处、团委

  20**年6月17日

篇4:兴隆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方案

  隆兴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评选活动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为目的。

  2、各班要以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将全体学生引导到创评活动中,让他们成为活动的主体。重视评选过程对全体学生的教育、激励作用,将“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贯穿于经常化的思想道德教育之中。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各班主任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学生类:

  县级:五、六年级学生

  县“三好”9名县“优干”3名

  (五、一班推荐县“三好”3名,其余各班推荐县“三好2名,县“优干”1名)

  镇级:1-4年级学生

  “三好”16名“优干”8名

  (每班2名“三好”,1名“优干”)

  (二)集体类:

  县级先进班集体2个镇级先进班集体2个

  (先进班集体由各教师投票评选)

  三、“三好”、“优干”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团队意识,乐观向上,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活动。高中学生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及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优秀学生干部还应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能出色地承担起管理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好评。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2、学习成绩:参评学生必须填写完整全科成绩。

  小学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为优秀,其余各科达到良好。

  (三)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优秀,体育课成绩85分以上;本年度视力稳定:裸视4.3以上,下降不超过0.1。

  四、严格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

  1、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宽严适度,不能盲目追求数量。坚持德育为首,注重全面发展,防止只看分数,忽视其他方面的作法。既看学生在校表现,也看其在家庭、社会中的表现。

  2、评选工作要严格评审程序。评选必须由各班学生民主评议提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经班级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讨论同意,于4月24日前上报学校学生处。再由教导处、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同意,并在学校张榜公示3天后,于4月30日前将县“三好”、“优干”报教育局。

  3、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凡拟报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均应至少1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绵竹市隆兴学校

篇5:长沙雷锋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沙长雷锋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

  集体中有明显的教育目标,经常性地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传统美德、理想前途、道德情操、纪律与法制

  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且取得良好的效果。坚持不懈地学习英雄模范,并有显著的成绩。整个集体能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政治思想工作搞得生动活泼,重视思想品德评价工作,收效良好。

  2、学习风气好

  集体中具有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的观念,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重视开发智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坚持在以课堂学习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课外的学习活动,但没有集体的补课现象。在集体中树立了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的良好风气,不断增强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益。在学习上,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没有歧视或淘汰成绩较差的学习的现象,考试无舞弊行为,建立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3、活动开展好

  全班同学能积极开展各类健康的活动,各项活动有特色,能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在系列活动和素质教育活动中取得良好的效益。能坚持课余开展文化活动每周两次以上,体育达标优秀率在18%以上,合格率在92%以上,学生的近视率、常见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4、班级建设好

  在班级形成和建设过程中,注重全体学生的素质培养,有明确的目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创造精神,集体观念强,有坚强的班委会和集体核心,有统一的集体生活准则,健康的集体舆论,学生干部及全班学生有较强的自治、自理能力,学生整体素质较高,集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班级有工作计划、总结和制度,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和谐与统一。集体的情感、性格、兴趣均有自己的特色,有民主和谐的班风,并能正确处理好班级与学校、本集体与他集体之间的关系,在各方面能起到积极表率作用。

  5、各项常规考评位居本年级前三分之一名。

  6、全年度班级中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7、班主任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