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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实小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指导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宁远实小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指导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远宁实小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指导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衡量一个学校信息化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是否有一支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师资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师资队伍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为适应信息社会对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对学校网站、网络的管理,提升教师教育信息技术能力,为各项教学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指导小组。为保证相关工作的开展正常、有序、高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学校其他行政成员

  二、技术团队

  1.网络安全与保障小组:

  z(组长)、z

  2.信息技术支持组:

  z(组长)、zzz

  三、工作职责

  1.网络安全与保障组:负责管理学校网站、QQ群,保障各教学楼、综合楼办公室、电脑教室、录播教室网络的正常顺畅运行。

  2.信息技术支持组:保障学校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学校新、旧多媒体教室和广播室的正常运行,以及学校大型活动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对参加远程培训的教师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3.网络安全与保障组和信息技术支持组所有成员,共同负责对学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带头参与信息技术能力展示或竞赛,为学校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研讨、展示、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制作授课课件或背景视频、音频、图片等。

  4.技术团队组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技术交流,促进团队成员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工作方式

  1.技术团队成员利用课余时间为学校老师提供技术支持。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占用上课时间的,须报教务处批准。

  2.每次活动所需技术支持,原则上由参加活动的教师本人按本年级(六年级除外)→本教研组(六年级除外)→信息技术支持组其他成员(六年级除外)→网络安全与保障组其他成员及六年级团队成员的顺序主动申请;也可按照双方自愿原则提供技术支持。

  3.大型集中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由学校指派专人提供技术支持的,按学校指定的人员和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五、奖罚措施

  1.技术团队成员为学校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参与的各级各类教学研讨和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学校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参赛教师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课件、视频制作人100元/次(多人合作则分享奖金,下同);市级一(特)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80元/次;县级一(特)等奖及以上,奖励60元;校级一(特)等奖及以上,奖励40元/次;校级二等奖及以下或未获奖、未评奖的,每次奖励(补助)30元。

  2.国家、省、市组织的大型集中活动(如“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不论获奖等次或是否获奖,均按60元/次给予课件、视频制作者奖励,并在年度教师考评中予以0.1分/次的奖励加分(如果制作者有多人,只给主要制作者加分)。

  参与学校网站、网络、QQ群等的管理,对多媒体设备进行维护,对教师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等的加班补助,按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或方案执行。

  3.团队成员全期未履行职责,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技术支持,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非技术团队成员教师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展示、竞赛活动,自行制作课件等多媒体教学素材的,参照本项第2条给予奖励。

  六、其他说明

  1.本方案中的奖励措施与学校原有规定重复的,以本方案的规定为准。

  2.团队成员制作的课件、视频等多媒体软件,版权归原制作者所有。学校教科室有权在保留原制作者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对团队成员制作的课件、视频进行保存、修改和合理利用;学校其他处室和个人如需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原制作者同意。

  3.非原创作品,不予奖励。

采编:www.234fw.cOm

篇2:崇实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实崇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篇3:马塘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塘马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校园网络的正常、健康运行,使全体师生能够最大限度地运用网络信息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工作,应对校园计算机定期进行病毒查杀、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正常对老师进行网络安全教育。

  2.网络管理员是校园网网络系统的主要负责人,应确保网络畅通,遇到不可抗因素(上一级停网整顿、停电、服务器故障等)导致网络无法使用的,应及时通知学校,故障解除后即时开启网络。

  3.全校师生不得利用校园网内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4.校园网络除本校师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网。除网管员外任何人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内人员、教师利用网络从事教学活动时,力争做到定人、定机、定时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篇4:南沙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网络管理服务器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服务器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任何人员未经学校授权不能擅自使用学校的网络服务器。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随意将文件(夹)设为共享。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需要使用网络下载资料的师生,可以下载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学习资料、软件和课件等。

  5、学生上机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6、上机师生必须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7、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篇5:瑞金二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方案

  金瑞二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方案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各处室、各年级主任,全校计算机教师

  责任处室:电教处

  下设办公室:

  z任主任(兼),z任信息安全监控员,z负责网络中心管理与维护

  二、校园网络安全责任划分

  1、电教处:全校网络中心管理与维护、联网计算机使用登记备案、各处室各年级计算机使用管理、学生信息技术课上网管理、与教育局电教信息管理中心工作的联络、校园网信息上传与更新。

  2、校办:学校信息发布审核与管理、校园网和金瑞二中贴吧、金瑞吧信息安全管理与监控。

  3、保卫科: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工作的联络,对违反《网络用户安全守则》行为的教育,对违反《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

  三、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办公电脑和学生电脑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室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年级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电教室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信息安全监控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电教处要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相关分管部门领导审核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室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严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应认真做好本处室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 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保卫科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