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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学打印材料管理规定

光明小学打印材料管理规定

  光明小学打印材料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校开支,减少打印教师的负担,特做如下规定: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打印内容原则上由本人打印后,交专职教师印刷。

  2、领导成员的印刷30页以内的内容直接交专职教师印刷,并做好记录,超过30页者由正副校长批准。

  3、学校打印,原则上不能影响打印教师的正常教学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师个人的正常业务,特殊情况需要打印者,经由正副校长批准。

  5、除学校统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级或学生个人的内容。

  6、全体教职工的个人资料复印5页以下者,原则上统一于每天下午两节课后复印,特殊情况下须报请于正副校长。

  7、打印用纸由总务处统一购买,打印员每月月底核对购买和使用用纸,写出简单小结交总务处;

  8、打印教师:z;

  9、此规定于即日起生效。

  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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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光明小学学校学术自治委员会的若干规定

  光明小学学校学术自治委员会的若干规定

  1、学校学术自治委员会的性质为"学术"与"自治",它是最大限度地分化行政干预、充分调动民间力量的组织,成员之间权力均等,每人享有表决权、建议权和保留自己意见的权力。

  2、自治委员会职责:

  ①对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②负责组织学校公开课、教学论文的评选;

  ③负责上级公开课、论文评选的推荐和指导;

  ④负责起草讨论学校内晋级、评选等业务工作评选方案的起草;

  ⑤负责对聘任教师的业务水平考核,制定和修改聘任教师业务水平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

  ⑥负责策划、组织学校内的一切学术活动。

  3、全体委员恪守"实(符合实际、不模糊评价)、公(公正、公心)、勇(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有勇气发表自己的观点,由人际关系调和趋向学术)"的三字方针。

  4、委员会倡导学术自由,人格独立,负责人有权质疑成员中的非学术活动,避免学术腐败。

  5、委员会的组织原则为:接受学校的行政领导,各成员按程序办事,其组织形式、学术活动等不得背离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发展方向。

  6、委员会两年一届,实行动态管理,成员按期更新,要求各成员在学术的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使自己具备校内学术权威的资格。下届委员会领导要在各委员中选举产生,原则上不由学校行政和业务领导担任,避免业务的泛行政化。

  7、此《规定》于本日生效。

篇3:市光明小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

  市光明小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把学校建成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园,特做如下规定,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上课。

  预备铃和每个课间的小预备铃响后,班主任要到班级检查学生到校和纪律以及科任教师是否到位等情况,班主任因故不能到位的要及时安排副班主任代替。教师要按照课程表上课,临时调课要通知教导处备案。小预备铃响后要及时到达教室门前等候。下课铃响要及时下课。体育课除低年级需要到教室带领外,一律在预备铃后和上节课下课后直接到操场指定位置站队等候。课堂上要全面监控每一个学生的表现,及时纠正不良表现和不良行为。要深入研究教材,力求寓教于乐,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任何教师不能因为个别学生的行为而停课或者借题发挥对全班学生进行训斥,个别严重的情况可以把学生叫到办公室单独处理。教师上课要注意维持好课堂的纪律。

  二、作业。

  教师布置作业要适量,一般情况下不准超过上级规定的完成作业的时间。班主任要切实做好学科学科间的协调,学科教师之间也要经常沟通情况。提倡教师留指令性作业和指导性作业,切实做到因材施教。指令性作业指基本的每一个学生都必须完成的作业,指导性作业是对学有余力的学生选做,对完成指导性作业较好的学生,要注意运用激励机智,及时鼓励和表扬。对于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允许只完成课本作业即可,至多附加少量基础训练的作业。所有作业,只要学生做了,教师必须全批全改。低年级提倡当堂完成作业;各年级不提倡留复杂的家庭作业,提倡留趣味性、容易完成的作业。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情况,教师要详细了解原因,根据实际做出处理,不能做简单化的惩罚处理。对于长期不做作业或完不成作业的学生要与家长及时沟通,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更要与家长达成管理上的共识。

  三、自习。

  按照教导处的统一安排,教师利用自习课时间进行辅导,让学生独立完成作业,一般情况下不准讲授新课。学生在完成本科作业后可以做其他学科作业或从事其他学习活动。只要不违反纪律,辅导教师不准干涉。学科之间不抢、不空,确保良好的自习秩序。

  四、任何老师不准因学习原因剥夺学生上音乐、体育、美术和进行文体活动的权利(因学生健康原因,需要免体的除外)。音乐、美术、英语、科学、微机上课期间,其他学科教师不准随意打断教师上课,安排其他活动或处理其他事务。如果有学生确实对音乐、美术、微机等学科不感兴趣(考试学科除外),或没有做好上课的准备,只要不违反纪律,可以从事其他学习。科学、英语、微机、音乐、美术等学科完成本节课的教学任务后,可安排一些与学生年龄相当又比较喜欢的欣赏、故事片、教育片、娱乐项目,但必须保持好课堂纪律。

  五、课间操、放学、大型集体活动由班主任组织、副班主任和其他相关老师协助,要做到快、静、齐。教室和卫生区要注意保持卫生清洁,并主动监督破坏本班卫生区的不良行为。(如随意丢字纸等)。平时在地面比较干净的情况下,不必每天拖地,只用笤帚清扫即可。个别地方需要拖地时,要注意将拖把拧干。每周五大扫除一次。班主任或副班主任要指导监督整个过程,不准放任自流。

  六、每周二下午为学校家长接待日,需要与家长交流沟通,一般情况下,都要安排在这个时间。其他时间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不准随意“叫”家长,个别情况确需与家长联系,要通知门卫或到传达室接待。“叫” 家长交流,事后要做好记录,写明时间、原因、谈话内容和效果,每月向少大队上报一次。问题较多的学生可建立家校联系本制度,经常与家长进行书面交流或利用放学家长接送孩子时间与家长交流,与家长交流要注意方式方法,必要时让学生回避,以免造成学生和老师的情绪对立。

  七、上述各项纳入对教师的常规考核,与教案书写、政治业务学习、叙事论文写作同等检查监督,具体办法由教导处和少大队制定。

篇4:仁海小学师培管理与考核规定

  仁海小学师培管理与考核规定

  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中期培训监管和培训发展结果认定)作评估考核。

  2、学校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3、学校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中师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4、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5、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6、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篇5:二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二中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贯彻和落实目前学校开展的成功教育,营造一种求真务实的氛围,创设一种良好的学习环境,使每位学生通过在校三年的勤学苦读,都能走向成功。为此,学校严肃整顿校风校纪,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规范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使之有章可循,真正体现有理、有力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本处理规定。

  一、严重违纪

  1、打架

  (1)两人打架未造成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两人打架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

  (3)团伙打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携带或使用凶器,纠集外来人员或团伙打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赌博、吸烟、酗酒

  (1)发现一次的,给予记过处分;

  (2)发现两次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学习时间进网吧上网和进游戏室打游戏

  (1)发现一次的,给予记过处分;

  (2)发现两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发现三次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故意损坏公物

  (1)照价两倍赔偿;

  (2)造成一般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

  (3)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盗窃

  (1)一般盗窃,给予记过处分;

  (2)金额较大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3)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侮辱、恐吓老师

  (1)有其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7、私自下河、塘、水库等处玩水

  (1)发现一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发现两次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一般违纪:

  (1)迟到、早退。

  (2)影响课堂、自习纪律,任课教师及同学反映较大的。

  (3)测验、考试有作弊动机的,尚未构成作弊事实的,给予口头警告;考试舞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抄袭作业、作业不认真或不交,经教育无明显改正的。

  (5)无故不做广播操的。。

  (6)课间在教学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说脏话、叫同学绰号等,在非活动场所踢、打各类球,跑跳打闹。

  (7)男生留长发、怪发、女生烫发、穿高跟鞋、染色发、涂口红、涂指甲、男女生留长指甲、穿拖鞋、戴饰物、在教学区内衣着不整等不良行为的,经教育不改正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8)故意破坏校园环境,爬墙、践踏草坪、损坏公物情节较轻的。

  (9)自行车乱停放。

  (10)在校内燃放擦炮、鞭炮。

  (11)乱写乱画、乱扔果皮、渣壳,乱撕通告。

  (12)顶撞值勤人员的,不尊重师长和同学,并造成不良影响。

  (13)出入校门不戴胸卡或佩带假胸卡、谎报班级、姓名的。

  (14)看不健康作品。观看黄色书籍、影碟,经教育不改正者,视为思想道德不合格,不予毕业。

  (15)旷课:(包括自习)。旷课达35节以上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16)早恋:①有早恋倾向的经教育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②有早恋倾向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7)其他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z第二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三、处理程序

  1、给予记过以下处分的,由班主任提出,经年级会讨论核实,给予该生相应处分,处分表交保卫处存档。

  2、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由保卫处核实,年级主任配合,提出合理建议,提交校长书记办公会议讨论。

  四、撤销处分程序

  1、凡受学校处分的学生,经教育确有明显的进步,本人要求撤销处分,一般应从宣布之日起到一定日期(警告:1个月;记过:3个月;留校察看:6-12个月)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各科任教师和家长签名,然后交班主任签名,再由班主任交年级主任签名,同意后交保卫处。

  2、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分管校长审批。

  五、档案管理

  1、受处分学生档案及撤销处分材料,一律存入保卫处。

  2、班主任负责将受处分学生情况通报家长。

  3、受记过以上处分,到毕业时未提出撤销处分者,视为放弃撤销处分,属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毕业。由保卫处将受处分未撤销处分学生名单交教务处,教务处扣发该生毕业证书。

  本处理规定从20**年9月1日起执行。

  注:未成年人违反校纪参照本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