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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小学资源教室管理办法

海东小学资源教室管理办法

  海东小学资源教室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设置理念

  以服务本校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身心发展训练、生活及课业辅导及其它专业化及多元化学习及辅导资源,期能健全其身心灵发展。

  第二条 管理人员

  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校长室对本教室各项业务办理与推展情形负督导责任。

  第三条 设置地点

  资源教室

  第四条 开放时间

  每周上课时间开放为原则,其余时间另案申请核准后使用。

  第五条 使用规则

  本教室场地器材书籍等应爱惜使用,并以原地使用为原则,并应据实填写使用记录;使用登记簿按时归还,同时保持本教室整洁,若需外借,应先申请核准,使用人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违反规定者,取消使用权利。

  第六条 申请方式

  有特殊需要学生、心理辅导老师与辅导老师优先使用,教师请在所需使用日前三天提出申请。直拨校内分机8407或至资源教室向管理人员登记申请,以一堂课为一个使用单位。资源教室依照申请者的申请顺序安排使用。

  第七条 服务项目

  严格执行资源教室学生的筛选和进入、训练程序。按照要求指定辅导老师,制定个别化教育的方案,开展相应的课程训练活动

  心理咨询-依个别差异及实际需要,提供个别及团体辅导身心发展训练-不定期结合多元化潜能启发课程,办理加强训练生活及课业辅导-定期办理师生及家长座谈,协助学生生活及课业适应

  第八条 本办法经学校会议通过,呈校长核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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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平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67号)、省教育厅《z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z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z市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z市江干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理论和“20**”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体现和提升教师绩效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鼓励先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逐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义务教育绩效考核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考核中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实绩和贡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班主任、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由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分别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对应。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以及聘任、聘用、晋升、培养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基础性绩效考核

  基础性绩效考核由学校每月通过考核教职工师德、岗位工作量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基本情况、考勤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等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由生活性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四个项目组成。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考核确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聘任中工作量不足学校满量3/4以上的、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违反信访、综治、安全、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教职工,应酌情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

  对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扣除相应岗位津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

  婚丧嫁娶产事病等假期另行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学校通过考核岗位工作量(超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专业发展等确定,不与职称、教(工)龄挂钩。

  1.考核基本内容:

  ⑴工作量考核

  工作量分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个别辅导、教学监测等教学各个环节)、教育管理工作量(包括班主任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和业务学习工作量(教师参加校本研训、各级教学研训活动等)等三个方面。学校根据教育局工作量参考标准制定本校教师及各类人员岗位工作量标准?----学年前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岗位工作量,教职工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下学年岗位,定岗即定量,学校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体现多劳多得,努力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教育教学业绩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业绩,以教师参与德育管理、实施学科德育、学科教学质量、落实教学常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实现轻负高质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向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要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教育质量观,要坚持体现优质优酬,拉开分配差距。

  (3)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校本研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指导新教师、年轻教师发展提高等方面的情况。

  (4)一般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主要考核工作量情况以及教育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2.考核形式:

  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考核:根据月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设立月考核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等。月奖励性绩效经费的60%左右用于每月考核奖,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满分为100分,每扣除1分则相应地扣除10元,在当月考核中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月考核奖;30%左右用于每月教师的劳务性工作费用支出;10%左右用于国庆节(或教师节)、劳动节福利,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发放。

  (2)年度考核: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办法对每位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常规落实和成绩取得相结合,力求全面、准确、有效地考核评价本年度每位教师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每学期结合每月考核成绩以及群体创优、绩效加分对每位教师进行考核,两个学期考核结果来定年度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秀”原则上不超过20%,“良好”原则上不超过50%,其他为合格及合格以下等级,年终奖励性绩效经费总额的80%用于年度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奖。

  学校年终考核奖职级系数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校长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核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年终奖励性绩效经费总额的20%用于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发放。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岗位津贴按教育局核定职数及标准单列,由教育局下拨学校,学校考核后发放。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复核监督小组,学校绩效考核办法经教工代表大会审议后并报区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教职工聘任工作制定本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量化,操作性强,形成规范高效的聘任、考核一体化运作机制。

  3.建立考核举报和复核申诉制度。教师对于考核过程中可能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10日内向学校绩效复核监督小组举报,要求复核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考核工作组织的复核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区教育局、区人事局举报或接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区教育局、区人事局提出申诉。

  4.严肃绩效考核评价与考核的工作纪律,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考核经费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或奖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发给单项奖励、补贴除外),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篇3:平安小学教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平安小学教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指导思想:随着教育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我校全体教职员工不仅要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而且要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的质量意识,全面正确地理解江教(20**)187号《小学学科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本着立足常规、审视课堂、注重实绩、着眼发展的指导思想,修改和制订我校教学工作的考核实施办法。

  考核办法:

  1、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组成学校教学考核工作小组,对每位教师进行教学考核,每学期考评一次。

  2、工作小组依据《教学工作学期考评表》对每位教师在一个学期教学中的基础部分、特色部分逐一考评,按得分作出初步考评等级。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级。其中考评成绩排在全体教师前20%为优秀,考评成绩低于70分为不合格。

  3、工作小组初步确定考核等级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将结果反馈教师本人并存档。

  结果适用:

  1、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期考核主要依据之一。

  2、在学校干部选拔和培养上优先从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考虑;在评优评先、各项评比,在同等条件下,应着重考虑教学工作考核优秀者。

  3、教学工作考核优秀者将作为区优秀教师重要的候选人参加校极推荐。

  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杭州市平安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

  班级:教师姓名:

  评价指标 考核细则 评分要求 分值 自评 考核组评 考核方式 备注说明

  基础部分95分

  教学质量30分

  1、所任教学科达标率为100%。或任教学科在区级(教育部门认可)竞赛中获奖比例高,总体成绩位于区前五名。 30 根据期末考试成绩

  2、有未达标项目,但高于第三项要求。或任教学科在区级(教育部门认可)竞赛中获奖比例较高,总体成绩位于区前十名。 25

  3、所任教学科出现严重不达标指标(语文高于总指标20%,数学高于总指标30%)或所任教学科出现50%以上指标不达标。或任教学科在区级(教育部门认可)竞赛中获奖比例为零。 15

  常规执行35分

  上课常规10分

  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按课程表上课,上好各类课,按规定调、代课,保证学生上课的权利。(如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得分。) 5 学校考核小组及教研组常规检查记录

  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质保量完成课时教学任务。(如在各类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得分。) 5

  备课常规5分

  备课常规检查评定为A档的。 5

  备课常规检查评定为B档的。 4

  备课常规检查评定为C档的。 3

  作业常规5分

  作业常规检查评定为A档的。 5

  作业常规检查评定为B档的。 4

  作业常规检查评定为C档的。 3

  教研常规12分

  每学期完成一份优质课教案。 2 教研组检查情况

  每学期完成一节教研课。 2

  每学期出好一份测试卷。 2

  每学期完成一份评课。 2

  每学期完成一份任教学科的质量分析。 2

  每学期听课至少10节。 2

  总结评价2分

  及时做好各类学科的自我质量检测,并配合教研组进行单元成绩统计工作,对本学科开展过程性评价、分析,关注学生知识、能力、情感发展状况,及时做好成绩评定工作,期末向各班主任提供学生成绩。 3  班主任老师学生学业成绩评价

  教学科研30分

  课题立项8分

  结合课堂教学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任务,积极承担教研组组内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3 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研组检查情况

  结合课堂教学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任务,积极承担教研组组内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2

  区级立项课题负责人。 3

  校级立项课题负责人。 2

  所负责的课题获区级及以上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奖。 2

  课题任务14分

  能围绕课题研究主题,做好读书笔记。 3

  能围绕课题研究主题,撰写相关论文。 3

  能围绕课题研究主题,完成案例分析或教学反思。 3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论文、教案、课堂教学、教学技能、教学案例评比并获奖。 5

  继续教育3分

  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达标。 3

  教研态度5分

  属优秀教研组,本人教研态度优秀。 5

  属优秀教研组,本人教研态度良好。 4

  属优秀教研组,本人教研态度合格。 3

  属良好教研组,本人教研态度优秀。 4

  属良好教研组,本人教研态度良好。 3

  属良好教研组,本人教研态度合格。 2

  属合格教研组。 2

  资源共享2分

  认真记录,积极发言,每次活动按要求完成作业,建设好学科题库,积极做好组内资源共享工作。 2 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研组检查情况

  集体备课2分

  在教研活动中积极承担集体备课任务。 2

  校本研训2分

  在校本培训中负责培训工作或承担培训任务,或在校级教研承担公开课任务。 2

  师徒结对1分

  积极做好组内传帮带工作,所带教师工作有取得显著成效。 1

  绩效部分10分

  超课时完成学期教学任务。 1

  承担各级学科竞赛的负责人。 1

  精培班负责人 1

  担任两个班语文。 1

  三部抽测年级或学科平均分或整体排名位于区前五名。 6

  总计

篇4:河西小学学校项目管理成果奖励办法

  河西小学学校项目管理成果奖励办法

  一、奖励目的:

  项目管理成果奖励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z市河西小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来源:

  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经费中20%的奖励资金。

  三、奖励原则:

  1、激励性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2、科学性原则:对项目管理的评价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进行评价。

  3、公平性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项目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公正、公平地进行奖励。

  四、具体办法:

  1、各项目组成及奖励办法:

  具体内容 奖励办法

  群体创优活动:

  优秀年级组评比 全校每月评选1个,人均奖励50元活动经费。年级组长获相应金额的实物奖励。

  优秀教研组评比 全校每学期评选1个,人均奖励100元活动经费。教研组长获相应金额的实物奖励。

  优秀奖励:

  阳光班主任 全校每月评选1人,奖励200元

  阳光教师 全校每学期评选10人,奖励200元

  中层优秀 每学期评选30%的优秀,奖励200元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设置项目:

  根据完成情况,项目大小,分别给予人均50~100元不等奖励,如涉及指导学生获奖的另行奖励。原则上最高限额不超过1000元/人,具体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参考意见:辅导学生获奖计分按20/分计,团体奖励可根据参赛人数、辅导难易程度适当增加计分。)

  年度教育局分项考核项目,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给予项目负责人200元(合格)、400元(良好)、600元(优秀)奖励。

  2、各级各类比赛中教师个人获奖、辅导学生获奖计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获奖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计算;辅导学生获奖要区级以上才开始计分。

  1、教育科研类比赛、课堂教学评[专指区、市、省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比得分按60元/分计;

  2、单项教学竞赛(教学设计、案例、说课、评课等教学技能评比)得分按40元/分计;非教学类单项奖竞赛按20元/分计。

  3、各级教研课[包括学术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讲座、分册备课交流等比照同级三等奖得分按40元/分计;

  4、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按200元/篇,人物访谈类120元/篇,区级杂志发表按60元/篇;指导学生文章发表按30元/篇;通讯报道稿在区级发表的按10元/篇进行奖励,区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按20元/篇。

  校级 3 2 1

  区级 5 4 3

  市级 7 6 5

  省级 9 8 7

  3、几点说明

  在项目考核过程中,项目奖励金额的具体分发办法由该项目负责人制定。综合学科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或自己个人获奖在争取到相应的区年度分项考核中的奖励分值,达到区教学质量评定“学生个性发展”这块的基准分后才可以另行计算校奖励。

  临时项目实施的奖励视项目完成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本办法的实施,学校享有最终解释权。

篇5:河东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河东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激情创业,进一步促进学习科学、和谐、快速发展,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教师学年教育教学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并奖励。现就做好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奖励工作(以下称“业绩考核奖励”),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1、激励性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激励作用。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业绩考核奖励要遵循教育工作的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业绩考核奖励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理念,注重实绩,鼓励冒尖。考核的结果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通过奖勤、奖绩、奖优,真正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发展。

  2、科学性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对项目管理的评价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进行评价。充分激发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立足岗位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公平性原则:业绩考核的全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考核奖励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具有教师资格的合同制教师。

  三、具体办法:

  根据区教育局所核定的考核奖励经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励方案,于每年七月前依据考核结果完成奖励工作。

  (一)考核奖励内容

  业绩考核奖励分为超工作量奖励,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和名优教师奖励三个方面,奖励总金额分别不超过核定的考核奖励经费的15%、80%、5%。如按上述三方面奖励未使用完考核奖励经费,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根据学校实际和经费结余情况,另行设置考核奖励项目。

  1.超工作量奖励

  在达到规定的工作量标准,认真履职,保质保量完成学年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之外,超额承担教育教学、管理等任务,完成质量较好的教师;由于学校工作需要放弃或未休满婚假、产假、哺乳假等法定假期的教师,且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根据学校原有的相关制度发放超工作量奖励。

  考核当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适当扣除业绩考核奖:

  (1)原则上,年度事假累计每天扣除5%,超过10天的扣除50%,年度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发放考核奖;

  (2)原则上,年度病假在20-40天的扣除30%,41-59天的扣除60%,年度病假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不发放考核奖;

  2.工作绩效考核奖励

  (1)各项目组成及奖励办法:

  项目分类 具体内容 奖励办法

  重大项目

  群体创优活动:

  优秀年级组评比 全校每月评选1个,组内成员奖励人均100元的活动经费。组长另行奖励200元。

  优秀教研组评比 全校每学期评选1个,组内成员奖励人均100元的活动经费。组长另行奖励300元。

  优秀奖励:

  阳光班主任 全校每月评选1人,奖励500元。

  阳光教师 全校每学期评选10人,奖励500元。

  中层考核优秀 每学期评选30%的优秀,奖励500元。

  学科质量:

  考试学科 根据学年学校考试科目成绩,语、数、英、科学科奖励人均基准数(具体金额根据教育局下拨奖励经费另定),学年考试成绩与年级常模差距缩小或增加10个百分点的加或减500元/人(三部抽测除外,同时任教多门学科的扣分按班级数的平均数计算扣分)。

  根据三部抽测年级指标项目达标情况另行奖励,根据区统计成绩,按照分值,每分奖励150元。任教两个班级以上的按每班0.5系数增加奖励金额,扣分同理。

  考查学科 根据根据学校学生艺术素养监测、体质测试情况,根据区教学质量评定办法,考查学科测试合格,再加上学生个性发展成果基本达标,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5%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减500元/人,达标,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10%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减300元/人,优秀,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15%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不达标则扣800元/人。

  抽到考查科目另行奖励,根据区统计成绩,按照分值,每分奖励150元。扣分同理。

  自我发展

  研修积分 根据教师自主研修积分分值划分为50%的合格、30%的良好、20%的优秀三档。合格800元/人,良好1000元/人,优秀1200/人。

  一般项目: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设置项目

  根据完成情况,项目大小,分别给予人均100~500元不等奖励,如涉及指导学生获奖的另行奖励。原则上最高限额不超过1500元/人,具体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参考意见:辅导学生获奖计分按20/分计,团体奖励可根据参赛人数、辅导难易程度适当增加计分。)

  年度教育局分项考核项目,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给予项目负责人700元(合格)、800元(良好)、1000元(优秀)奖励。

  (2)各级各类比赛中教师个人获奖、辅导学生获奖计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获奖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计算;辅导学生获奖要区级以上才开始计分。

  1、教育科研类比赛、课堂教学评[专指区、市、省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比得分按60元/分计;

  2、单项教学竞赛(教学设计、案例、说课、评课等教学技能评比)得分按40元/分计;非教学类单项奖竞赛按20元/分计。

  3、各级教研课[包括学术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讲座、分册备课交流等比照同级三等奖得分按40元/分计;

  4、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按200元/篇,人物访谈类120元/篇,区级杂志发表按60元/篇;指导学生文章发表按30元/篇;通讯报道稿在区级发表的按10元/篇进行奖励,区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按20元/篇。

  校级 3 2 1

  区级 5 4 3

  市级 7 6 5

  省级 9 8 7

  (3)几点说明

  学科质量奖的人均基准每学年根据教育局下拨的奖励经费额度进行上下浮动。

  在一般项目和临时项目考核过程中,项目奖励金额的具体分发办法由该项目负责人制定。综合学科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或自己个人获奖在争取到相应的区年度分项考核中的奖励分值,达到区教学质量评定“学生个性发展”这块的基准分后才可以另行计算校奖励。

  后勤人员另行制定奖励办法,原则上不低于学科质量奖的人均基准数标准。

  本办法的实施,学校享有最终解释权。

  3、名优教师、管理层奖励

  三层次骨干教师

  区级以上综合荣誉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

  中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以上奖励在不超过业绩考核奖总额5%的条件下,视情况另行制定发放标准。

  (二)取消考核奖励的规定

  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教师,取消考核奖励资格:

  1.年度出现旷工现象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2.年度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3.教育教学工作量不满三分之一的;

  4.职业道德考核未达到基本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5.违反信访政策法规以非正常方式表达诉求的;

  6.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

  7.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的;

  8.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学校利益的;

  9.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教育、教学事故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四、工作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有效实施。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奖励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成立业绩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强监督,保障权益。建立业绩考核奖励的举报和复核申诉制度,教师对于考核和奖励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向组织反映。

  3.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严肃业绩考核奖励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