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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市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一.为激发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并从中发现人才,培养教师骨干,以推动名师工程建设。决定开展市小学第六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教坛新秀是教育行政部门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设的一种荣誉称号。教坛新秀应在教书育人方面成为青年教师的表率和学科带头人。

  三.评选学科:语文、数学、常识、体育、音乐、美术、生活与劳动、思想品德、幼儿教育。

  四.教坛新秀的评选条件:

  ①凡我市在编的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教龄满一年,单一学科每周任教6课时以上(包括6课时)。

  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③刻苦钻研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④教学基本功扎实。讲授正确、条理清楚,板书工整,能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流利清晰,教态大方。能科学、合理地运用现

  代化教学手段。有关技能的学科,须有技能操作。实验操作与教具使用正确、熟练。

  五.教坛新秀的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中心(第一)小学联评。根据评选条件,由中心(第一)小学组织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教坛新秀推荐表,被推荐的青年教师,须送本人撰写的专题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一篇。

  2.学区联评。各学区对中心(第一)小学推荐的青年教师,从教书育人的表现、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选出学区教坛新秀的候选人,推荐参加市(县)级的联评。

  3.市(县)联评。市教委教研室设立评委会,对各学区推荐的青年教师组织课堂教学会教,并根据会考成绩、论文水平及平时教育教学工作表现与实绩,评选出市(县)级教坛新秀。

  4.推荐市(地)级教坛新秀。根据分配名额,经考察、综合评议,报市(县)教委批准后,确定推荐市(地)级教坛新秀的人选。

  六.评出的教坛新秀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z市教委批准,撤销其教坛新秀称号:

  1.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

  2.受警告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3.有其它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第六届小学教坛新秀的评选由市教委教研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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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细则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决定建立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zz等同志组成,z同志任组长,z同志任副组长。推荐评选工作由局教育科组织,市教研室具体实施相关业务考核。

  二、推荐、评选范围

  z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时间计算至20**年10月1日),年龄3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青年教师。

  三、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20**”重要思想,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育书人,热爱本职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努力进行教改实践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学基本功扎实,用普通话进行课堂教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以上)。能博采众长,不断更新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课程资源和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个体感受,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全新的理念、创新的教育,使所教学科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较高水平,享有一定知名度;

  (四)任教两门学科以上的教师,只能申报近三年来主要执教的学科。

  (五)现任教课改年级的教师必须有市教研室颁发相应的“新课改”培训证书。

  四、推荐名额

  (一)中学

  1、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二十五个班级以上(包括二十五个班级),语、数、英、初中科学各推2人,其他学科各1人。二十五个班级以下,各学科均推1人。完全中学则初中、高中分开推荐,推荐名额按上述规定推荐。

  2、各教育辅导中心:石柱、荷园教育辅导中心语、数、英、各推2-3人,其他学科各1人。其它的教育辅导中心语、数、英、自然科学各推2人,其他学科各1人。

  (二)职业高中

  职高类按文化课(语、政、英、理、数),专业课两类分开推荐,推荐名额为:职技校文化课8人,专业课10人;求知职校、蓓蕾学校文化课各2人,专业课各1人;综合高中专业课2人,荷园中学、石柱中学专业课各1人,体育、音乐、美术各校各推1人。

  (三)小学

  1、各直属小学语、数学科每20级(含20班级)各推1人,其它学科每科只推1人。

  2、各教育辅导中心:语、数各推1-2人,其它学科各推1人。

  (四)幼儿园

  机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各推3人,人民幼儿园、大司幼儿园、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各推2人,其它市直幼儿园和教育辅导中心各推1人。

  (五)符合推荐条件的支教教师由被支教单位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五、评选名额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分开评选。综合高中文化课参与普高评审,专业课参与职高评审。职高、综合高中的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参与中小学评选。

  (一)评选名额为各科1-5人。

  (二)参评人数少于5人(含5人),则该科不再设评。

  六、推荐评选办法

  中小学教坛新秀的推荐、评选,采用学校推荐、专家组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考察审定的办法进行。推荐、评选教坛新秀以学科为单位分别进行,同一教师可以连任,但已获浙江省级、金华市级教坛新秀称号的教师一般不参评。推荐、评选教坛新秀的具体程序为:

  (一)学校推荐。根据评选条件,由直属学校、教育辅导中心、民办中学组织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年z市中学教坛新秀申报表”。被推荐的青年教师,须选送本人撰写的专题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论着)一篇(本)。(选送文章以近年获奖或发表论文为宜)

  (二)市专家组考核、联评。专家组对学校推荐的青年教师,依据评选条件,从教书育人的表现、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推荐名额的实际情况,部分学科实行初评和终评。

  (三)实地考察:对入围对象从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考核中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根据市专家评委会考核、联评结果,进行综合审定,确定z市级教坛新秀。

  七、考核内容与考核程序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比例

  ①教科研能力(占总成绩的10%)

  ②课堂教学能力(占总成绩的70%)

  ③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能力(占总成绩的10%)

  ④教师的基本素质(占总成绩的10%)

  ⑤工作表现考察(附加分,最高分值为10分)

  (二)考核程序:

  ①计算机(主要考核多媒体课件制作能力,实行限时上机制作考核)

  ②论文(论文水平和现场论文答辩)

  ③教师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考核(按随机确定的内容,实行封闭备课,按抽签顺序上课,根据教学中表现评定教师基本素质和具体教学能力)

  ④实地考察(按教坛新秀实评人数1:2比例进行实地考察)

  八、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育辅导中心、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务必于20**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局教研室,逾期作放弃处理。联系人:应秋平,联系电话(办公室):z。

  要求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一)z市第八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见附件1)

  (二)z市第八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5份,此表按E*CEL文件格式报送软盘;

  (三)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5份),主要事迹材料摘要填入《申报表》内;

  (四)被推荐人每人论文一篇(一式10份,其中一份写明单位及姓名,其余均不署名);

  (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新课程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年z市级教坛新秀评选工作是我市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各校、各教育辅导中心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教坛新秀评选工作,要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和教学水平,要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选拔,着重推荐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民主推荐,逐级评选。各推荐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事迹材料在本校、本地张榜公布和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本细则的不尽事宜,解释权归教育局教研室。

篇3:东营实小品牌教师岗位标兵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东营实小“品牌教师 岗位标兵 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品牌教师”“岗位标兵”“教坛新秀”等评选活动,进一步弘扬校园中的先进事迹,树立教师中的典型人物,倡导积极向上、奉献教育的校园风尚。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三、评选奖项:

  (一)品牌教师

  (二)岗位标兵

  勤业奉献的楷模 爱生如子的标兵 治学有方的能手

  创新进取的榜样 培优辅导的先进 管理有道的典范

  (三)教坛新秀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

  2、忠诚教育事业,服从分工,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踏实,认真履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职责,成绩突出。

  4、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教师反响良好。

  (二)对应条件:

  1、勤业奉献的楷模

  立足岗位,踏实勤奋,团结协作,默默无闻。

  2、爱生如子的标兵

  对待学生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表现突出,广受好评。

  3、治学有方的能手

  管理班级有招数,班风正、学风浓,各项工作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教学轻负高效,质量优秀。

  4、创新进取的榜样

  具有创新开拓的精神,科研教研潜心投入,专业发展取得明显成绩,并很好地辐射、引领同伴成长。

  5、培优辅导的先进

  学校荣誉至上,辅导学生、培养特长能克难奋进,平时连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在比赛中争先创优,取得佳绩。

  6、管理有道的典范

  行政管理有思考、有举措,肯干事,干实事,真心服务,有效指导,条线工作成效显明,公信力强。

  7、教坛新秀

  勤于学习,善于研究,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在教育教学上取得明显成绩的年轻教师。

  五、评选方法:

  1、每届“品牌教师”、“岗位标兵” “教坛新秀”享受相应称号两年(如期间不满工作量、不服从分工,或违反教育法规、职业道德,或在教育教学中有与称号不符的行为,将终止其称号及待遇);

  2、新申报评选“品牌教师”,需已获得“岗位标兵”的称号;

  3、首届“品牌教师”“岗位标兵” 需对照条件重新申报;

  4、由个人申报(7月6日前)与年级组推荐、教师测评相结合,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获选教师。请自行下载申报表,并发送到z

  附:东营市实验小学“品牌教师、岗位标兵、教坛新秀”职责要求

  品牌教师、岗位标兵、教坛新秀的评选是学校对教师发展的一种肯定,一份期待。这些称号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担当。为促进这些群体健康成长,并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提出如下职责与要求:

  品牌教师是赢得高度认同感,具有积极影响力,体现学校价值观的先锋教师群体。品牌教师要强化以下四种意识:

  1、奉献意识:立足岗位,坚守一线,热心服务。

  (满工作量,本职工作出色,份外工作积极,热心服务学校发展。)

  2、精品意识:规范工作,注重品位,打造特色。

  (遵循学校工作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注重工作品位,具有个性特色、实小特色。)

  3、团队意识:乐于合作,善于引领,全面辐射。

  (工作中团结、带领同事,引领一个群体,带动更多教师取得明显进步,服务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学生成长、学校发展,使个人或团队为学校赢得荣誉。)

  4、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开拓进取,追求卓越。

  (工作中注重科研,勤于探索,提升理念,改进方法,总结成文,广泛宣传,发表交流,提高自身与学校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岗位标兵是冲锋在前,优势鲜明,成绩突出的教师群体。职责要求如下:

  1、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工作,站好岗,带好头。

  (工作积极性高,主动性强,本职工作出色,能积极示范引领,带动其他教师进步。)

  2、发挥优势:充分挖掘优势,善发挥,能总结。

  (充分挖掘个人优势,扬长避短,发挥特长,并积极提炼出工作方法、经验。)

  3、乐于分享:主动推广经验,共学习,同进步。

  (多渠道主动推广在实践中总结出的方法与经验,与同事相互学习交流,共同进步。)

  4、业绩显著:努力创造业绩,效果好,影响佳。

  (在自己的岗位努力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服务学生成长,增强学校影响力。)

  教坛新秀是求上进、能力强、进步大的优秀青年教师群体。职责要求如下:

  1、带好班

  (工作能吃苦,责任心强,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进步明显。)

  2、上好课

  (能认真上好每堂课,教学效率高,学生乐学会学;能积极承担示范课、研讨课等任务,积极参与教科研。)

  3、读好书

  (热爱学习,广泛阅读,丰富知识,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学科素养不断提升。)

  4、写好文

  (勤于思考,善于总结,能认真撰写论文,争取获奖发表。)

篇4:科技大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科技大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治学,激发广大青年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动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集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二)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上课,近三年每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二百四十个标准学时,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

  (三)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虚心向老教师学习,团结青年教师共同为本学科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四)近三年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二项:

  1.在z省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获奖或在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

  2.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第一指导教师);

  3.主持厅局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厅局级以上教改项目一项;

  4.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二篇;

  5.担任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专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或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六万字以上;

  6.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员(前四名);或省级精品课程或省级双语课程(前三名);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推广中心负责人;

  7.获得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科研奖,本人持有获奖证书;

  8. 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实用新型二项(第一名);

  9.科研项目的实到经费工科五万元、管理两万元、理科一万五千元、人文一万元。

  (五)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的在岗教学人员。

  以上各条同时具备方可推荐。近五年来出现过教学事故者、有学术造假者以及有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不能推荐。

  第二条 “教坛新秀”名额控制

  为确保“教坛新秀”的质量和声誉,本着“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全校三十五岁以下在岗青年教师人数的百分之三左右。

  第三条 推荐及评选程序

  (一)推荐“教坛新秀”以院(系)为单位,在教研室推荐的基础上,院(系)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各院(系)要严把质量,拟推荐人选连同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一并在本院(系)内公示一周,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取得多数教师赞成且无异议后,方可向学校推荐,推荐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工会。

  (二)各院系在推荐基础上,由校“教坛新秀”评委会按评选条件及总体名额进行评选。

  (三)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第四条 “教坛新秀”的表彰及奖励

  全校评选“教坛新秀”与评选“师德标兵”同步进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获奖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