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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教育集团科研奖励规定

育才教育集团科研奖励规定

  金寸教育集团科研奖励规定

  为了激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提升教职员工的科研水平,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 奖励范围及认定条件

  1.凡是正式调入我集团的教职员工和正式聘请的专职教师,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教材,正式立项的课题、课件,荣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优秀成果奖的论文、专着、教材、课题、课件,均属奖励范围。

  2.凡申报课题奖项的,申报人必须是课题组署名的前三位作者;凡申报论文奖项的,申报人必须是该论文第一作者。

  3.凡申报的课题、专着、教材或课件的作者介绍必须注明属金寸教育集团旗下的院校和部门。

  二 奖励标准

  1.课题奖励标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1)凡获得国家级课题,集团给予1:1.2的经费支持;

  (2)凡获得省级课题,集团给予1:1的经费支持;

  (3)凡获得地市级课题,集团给予1:0.5的经费支持;

  (4)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课题立项,但需自己解决经费的,集团给予全额经费支持。

  (5)凡荣获国家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给予200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100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5000元奖励;

  (6)凡荣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给予50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40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3000元奖励;

  (7)凡荣获地市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给予2000元奖励;二等奖给予150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1000元奖励。

  2.论文奖励标准

  (1)凡在国家级权威期刊和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3000元奖励;

  (2)凡在国家级、省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1000元奖励;

  (3)凡在省级以上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500元奖励。

  3.专着、教材、课件奖励标准

  (1)撰写专着,由省部级出版社(包括211大学出版社)出版,给予10000元奖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给予20000元奖励。

  (2)主编教材,由省部出版社(包括211大学出版社)出版,给予5000元奖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给予10000元奖励。

  (3)参编教材,由省部级出版社(包括211大学出版社)出版,按参编字数,每万字奖励300元。

  (4)获得省级立项的课件,给予2000元奖励。

  三 申报科研成果奖的时间及程序

  1.每年3月份为上年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时间。

  2.上年科研成果是指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立项的课题、获奖的课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教材、立项的课件和获奖的课件。

  3.科研成果奖申报程序为:

  (1)由申报人到集团办公室领取“z金寸教育集团科研成果申报表”。

  (2)申报人将填好的“z金寸教育集团科研成果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上报集团办公室。

  (3)科研奖评审委员会提出奖励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四 本规定自20**年9月开始执行。

  五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z金寸教育集团决策委员会。

  z金寸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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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正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

  征长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

  为更好地组织我校各种教育教学科研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举行讲座、教研组学习、印发学习资料、网络、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德育活动及进行校内外的交流形式,组织教师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育模式和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学校不定期举行各种讲座。通过讲座进行教育新理念的学习、科学育人方法、教科研经验的推广等。

  二、教研组学习活动。各教研组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可以是理论学习,也可以讨论学习一些教科研的经验成果等。每次活动做到有计划、定时间,且要认真选定内容、定主讲人、定讨论题。

  三、校内交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教科研交流,对我校的课题(专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及其它教科研工作进行交流,使大家在交流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启发、有所认识、不断提高。

  四、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加强德育信息和德育工作交流。经常走出去或通过网络,学习先进教科研经验,以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向着正规、科学、深入的方向健康发展。

  五、充分利用学校德育网站进行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六、每学期收集优秀德育论文、案例进行汇编,便于学习交流与推广。

  七、教科研成果归档制度。凡我校的教科研成果材料,如获奖论文、发表的论文、开发的校本课程等须及时向德育室申报归档。一方面作为学校档案保存;另一方面也用于作为奖励的依据。

篇3:南冲中学教育科研奖励条例

  南郊中学教育科研奖励条例

  教育科研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必由之路。为落实科研兴校战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道路,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范围

  学校鼓励全体教师立足教育教学,立足校本教研,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教师取得以下教研成果,分别给予奖励。

  (一)教师在省级及其以上公开出版物中发表教育教学类文章,教师在应得报刊稿酬外,每篇文章学校另外奖励100元。(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团等单位组织出版的论文集中的文章不予认可)

  (二)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奖,学校给予分级奖励:省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县级一等奖50元。

  (三)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学基本技能竞赛或优质课比赛获奖,学校给予分级奖励:省一等奖300元,省二等奖200元,省三等奖150元;市一等奖150元,市二等奖100元,市三等奖80元;县一等奖80元。国家级可以给予更高的奖励。

  (四)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具比赛或课件比赛获奖,学校给予分级奖励:省一等奖300元,省二等奖150元,省三等奖100元,市一等奖100元。国家级可以给予更高的奖励。

  (五)教师进行创造发明、著书立说或参加重大产学研合作交流,学校视情况给予奖励。

  (六)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材编写,国家级奖励1000元,省级奖励500元;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辅用书编写,国家级奖励500元,省级奖励300元;参加高考命题,奖励500元,参加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奖励300元。

  (七)教师参与校本教材的开发(编写),成果通过鉴定,奖励课题组成员每人500元。

  (八)教师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分别给予以下奖励:课题申报获准立项,国家级课题奖励课题组2000元;省级课题获准立项,奖励课题组1000元;市级课题获准立项,奖励课题组500元。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参照立项标准奖励。课题结题,国家级奖励3000元,省级奖励2000元,市级奖励1000元。课题获奖视情况另行奖励。

  (九)教师在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中开设专题讲座,或应有关部门及单位邀请,开设专题讲座,每次奖励200元。

  (十)教师为数字校园建设提供有价值资料,学校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组织管理

  1、教育科研奖励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教科室组织实施。

  2、教师教育科研相关成果应及时提供复印件交教科室,教科室为教师建立教育科研档案,分类造册,年终统计,一次性奖励。

  3、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对教育科研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宣传。

  4、教研组长必须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完成学校有关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论文写作等任务,否则教研组不能评为先进教研组。

  三、本办法经南郊中学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经校长办公扩大会议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HY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杭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一 论文发表奖励

  (1)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在市级或相当于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3)在校报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元。

  说明:

  1 论文只限于发表于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有关单位、机构和学会内部刊物,正式刊物的增刊专辑等均不予以奖励;

  2 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3 论文内容必须围绕中学教育和中学教学,且有一定学术性。

  4 同一篇论文在不止一家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 教师随笔、散文、小说等适用论文奖励条例。

  6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在读期间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文章,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 出版论着奖励

  论着(不含教辅用书)出版奖励根据著作在有关方面所获得的奖项具体决定。

  三 课题研究奖励

  (1)已经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600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奖励600元。

  说明:

  1 课题奖励为集体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购买资料和开展研究活动等;

  2 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大作用的课题报请校长室申请特别奖励;

  3 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四 教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2)省级一等奖奖励1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80元;

  (3)市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奖励50元;

  说明:所有科研成果奖励均需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篇5:HY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杭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