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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朗中学校产(物品)管理有关规定

南朗中学校产(物品)管理有关规定

  沙南中学校产(物品)管理有关规定

  l、物品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均应事先填写物品采购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交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2)一切购进物品,均须保管员验收,登记入库,发票由经手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品领用和出借制度:

  (1)领用物品。均须办理领用手续。日常易耗品登记领用,非易耗品由总务处主任批准领用。

  (2)外借物品、器材、校舍、场地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须总务处同意,并办理出借手续。借用结束,按时归还。物品归还须由保管员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学校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学校与部门二级管理。各部门均要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管理。

  (2)总务处主任及专职保管员要负责保管好全校的公共财产,并加强对部门分工管理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3)总务处要负责管理全校固定资产总帐,不论资产来源,不论外购、调拨、外增、自愿捐入帐,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

  (4)学校仪器设备,确系无法使用,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保管员填写报废单,并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主管校长批准。

  4、建立校舍档案资料。校舍总平面图、校舍建筑及大修的有关资料以及照明、电话、广播、下水道等的线路图都要归入档案,并入档案室。具体内容有:

  (1)学校总体规划图(包括房舍、水、电线路、广播线路图等及花草树木)

  (2)现有建筑布局图(包括各幢名称、建筑面积、造价、建筑设计图纸、竣工日期及现有质量情况)

  (3)历年校舍增减情况及维修记录。

  (4)历年地产变更情况记录包括征用、割划的面积批复、协议等。

  5、做好房地产的检查、维修工作

  (1)规定专人负责,定期维修,教室办公室用房每年粉刷一次,黑板每年油漆一次,门窗五年加漆一次。屋面渗漏半年检查一次。

  (2)总务处主任经常检查房屋情况,督促有关人员管好房舍,发现危房要及时研究作出处理。重大问题向校长汇报。

  (3)学校领导应加强对房地产管理的领导,主管校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房舍及所有建筑设施每年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做好房地产的使用管理工作。

  (1)总务主任对全校房地产的使用要协助校长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地产的利用率。

  (2)房地产管理采取分组管理和使用。生活用房和仓库由学校专人管理,教学用房由班级和教研组管理使用。

  (3)外单位临时借用房地,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并收取租赁费。若借用时间较长,须经校长同意(私人不能借用学校用房、用地)

  (4)禁止车辆驶入操场,总务主任和体育器材管理员,体育教师均负有管理责任,对违反规定者必须当场禁止。对不接受教育者要扣车,重者应罚款处理。

  7、关于住宿管理:

  (1)需在校住宿的教职工和学生,均需向校长室或教导处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同意后由总务处安排。

  (2)凡住校者,都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爱护管理好一切物品,不得随意改变宿舍的内外结构。学校严禁外来人员留宿,违反者罚款处理。

  (3)凡住校者,应自备一切日常用品。公私财物均应登记造册,送交总务处。住校人员必须做好“四防”工作,私人物品进出学校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4)住校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使用私人电器须经允许,电炉不准使用,违者罚款;白天开无人灯、夜间开通夜灯者,均应增交电费并处予罚款。

采编:www.234fw.cOm

篇2:南沙中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校产校具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产及工具是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及维护师生食、宿的必要物质条件,凡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必须加强管理和爱护,妥善保管,充分发挥作用。

  1、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气,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2、所有校产校具都由总务处登记造册。

  3、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使用、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发放。

  4、实行使用保管责任制,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床铺等学习生活用品用具交班主任、各室负责人、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定人定员管理,学期结束时经验收交还,教室、宿舍及其门窗玻璃也由班级负责管理,各处室、组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

  5、食堂、舍务、各办公室及各实验室所有的学校固定资产、器材及其设备,由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定期公布情况。对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损坏或遗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损坏公物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总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校产校具的盘点和维修,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室提出消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修理。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期中期末总务处、班主任对教室、宿舍各检查一次,对因责任事故损坏的公物按价赔偿。

  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仪器、图书、体育器材、乐器等)如有损失或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遗失的,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学生毕业和工作人员调出所借所用的公物要如数归还,不得带走或转借他人,缺少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篇3:卫江小学校产管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江卫小学校产管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校产管理员是学校资产管理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学校全部有形资产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等需要。

  2、验收学校财产和物品,并及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3、保管好消耗物品,做到进物清、领物清、结余清。

  4、每月定期巡察校园有形资产的安全状况,及时统计有形财产,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资产统计,做好统计记录。

  5、履行法律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义务。

  6、对学校安全尽到善良管理的义务。

篇4:民族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民族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产、物资是学校的公共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管好用好财产、物资是贯彻勤俭办学,节省财政支出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失,充分发挥作用,特制订校产保管制度

  一、加强爱护校产的教育

  学校领导要重视校产管理工作。把校产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爱护校产的教育,树立人人自觉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

  二、校产的添置、验收、领用与消耗

  1.因教学上的需要、急需添置的财物,应事先与领导联系,提出申请,方可购买。①教师购买教学必需的办公、业务用品按年初预算经费须经校长批准方可购买。②设备性等物品应先向校长提出,按年初预算内经费再行购买。

  2、所购买的财物与发票一起送总务处验收签字登记入册,然后经领导签字报销入帐。

  3、领用公物必须登记。平时教师所用的办公用品教务处为单位领取,教师签名登记。

  4、学校统一发放的物品,由总务负责人签名登记。

  5、凡自购、自制、外单位(或个人)赠送的公物都应有凭据登记入册、入帐。

  三、保管使用和借用

  1、学校财产、物资的保管、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根据学校财物分布情况和存放地点,落实到人,谁用谁管,明确职责,定期检查。

  2、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如确需用,必须向校长办理借用手续,按规定时间归还。

  3、各班卫生用具(扫帚、拖把)开学时发放一次,破损后由各班自己负责。劳动周卫生工具由学校发放,劳动周班级交替使用,不得丢失,凡不能使用的劳动周卫生工具,经旧换新,没有旧的不能换新。

  四、清理和移交

  每学年初(即九、十月份)按保管使用的处室,人填写“校产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交总务负责人。学年末由总务负责人对各部门人所保管财产进行检查清理,必要时进行抽查。

  五、管理要求

  1、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远教、两室、电子备课室、计算机室,食堂等财产由各负责人或管理员负责。

  2、属自然损坏的财物、应及时报损,如不报损的,按失职论,应酌情赔偿。

  3、对保管不善、属人为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价格以赔偿时的市场价为准。

  4、学校财物被盗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赔偿责任:①学校主要领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造成财物被盗应负领导责任。同时应按其责任大小负责经济赔偿责任。②有关保管人员违反现金、财物存放规定致使财物被盗或遗失,应负经济赔偿责任。③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位或玩忽职守,致使财物被盗,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篇5:海头小学校产总管理员职责

  海头小学校产总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管理学校的一切固定资产,指导部门管理员搞好财产清查、登记、建帐、设卡等工作。

  二、设置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对其运行效益进行全面管理。

  三、审核部门管理员填制的固定资产增加、减损凭单,并在凭单上签字。

  四、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经常对校产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每季度与会计、部门管理员核对一次帐目,保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五、学校资产的购置、处理、变卖、转让、报废等产权变动,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六、组织部门管理员认真学习财产物资管理的有关文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