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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三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揭阳三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为激发全校师生的推普意识,纯净校园用语用字的环境,充分发挥学校推广普通话的示范窗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学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必须符合规范用字要求。

  2.宣传材料、宣传栏、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会刊、讲义、教案、试卷等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和正确书写规范字。

  阳揭第三中学

  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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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揭阳三中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关于普及普通话的通知》的意见,我校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学校语言文字,总结并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明确校内应该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个学生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交流也是我们学校和每一个教师的责任。

  三、使用普通话,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学校、教师在教师的板书和批改用字中、学校的网络中、校园的名称、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和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四、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范畴,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并切实地组织活动,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

  五、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学校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

  六、学校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的形成。学校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周期宣传。国旗下讲话中,每学期安排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努力争取在报刊、广播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宣传。

  七、在学生中设立“学校规范用字推普员,明确责任,落实监管要求,每年由学校组织进行有效监督的总结表彰,根据实绩评出 “推普优秀个人”。

  八、 建立监督信息的反馈机制:首问处理、及时通报制度:指得到反馈信息的各级管理负责人及时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如不能处理,可以逐级上报,也可以直接通报给校长、分管领导。

  九、学校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教师要人人达到必达标准。

  十、学校每年通过听课、学生调查等方式检查运用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进行教学的落实情况。精心组织“推普周”活动,结合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开展活动。

  十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鉴定语言文字工作范围内的教学事故,对普通话不能按要求达标、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的相关责任人及时教育处理。

  十二、学校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整理,每个学期由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人员进行档案归档的落实和检查。

  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属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阳揭第三中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20**年9月

篇3:普宁二中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以养成学生遵守纪律,勤奋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教育有关法规和我校实际,对学生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1、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努力做到全勤。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或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上课者作旷课论;上课正式铃响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论;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论。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的为旷课一节。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早退二次按旷课一节计。

  (3)学生不按座位表就坐的,作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学生请病假需有家长证明,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病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级组长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学生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班主任批准,四天以上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学生请假或家长代其请假都须写好请假条,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条交各班保存,在每周星期五放学后连同点名表送交校务处。

  (5)学生因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作无故旷课论处。

  (6)病事假由校务处根据请假条核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以旷课论。

  (7)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2、考勤管理办法

  (1)每班设立点名表,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课外活动等)均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每周星期五放学后,各班班长应把点名表(含已签批手续的请假条)送交校务处。校务处负责对科任教师点名情况及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记。校务处应在每周星期二上午准时将1份科任点名情况表、2份各班考勤公布表、2份各年级考勤统计表送交政教处,并将三种统计表各1份送教务处。政教处进行阶段性全校考勤情况公布。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和学生档案。

  (2)每一节课,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准确检查学生出席情况,并负责记录。对不认真执行点名常规的科任,教务处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特别对违反考勤规定将近达到处分的学生,班主任应先提出警告,并做家访工作。

  (3)实行班级每周考勤记分制,由校务处在统计考勤时计分,各班总分记在考勤公布表右上角。各班满分20分,1人次迟到扣1分,旷课一节次扣2分,直至负分。不按时交点名表,按0分记。不缴交或撕毁点名表,倒扣10分。

  (4)凡全学期旷课5节以上的学生,不能被评为各类好学生。

  (5)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五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6)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旷课累计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班主任通知家长,并报政教处、教务处备案。旷课累计40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正式通知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7)各级组长应加强所负责年级考勤工作的管理,把违反考勤纪律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时通报班主任及政教处。

  (8)建立考勤结果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制度。各班考勤结果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内容和先进班主任评选条件之一。

篇4:宝安中学校本课程管理方案

  一、校本课程的评审

  1.校本课程开设申请由开发者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

  2.校本课程的申报与评审一般每学年组织一次。

  3.总课时2-6节的校本课程(短课)经教科研室审核批准后,通知所在科组备案。总课时18节以上的校本课程(长课),需课程开发者填写校本课程评审表,经科研室初审、试开课后,提交学校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评审。

  评审包括陈述与答辩两个过程。对课程的陈述主要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纲要、教学对象、教学时数、考核方法等(要求使用课件,限时5分钟)。之后,就评委提出的一两个相关问题进行答辩(一般不超过3分钟)。

  针对课程目标,课程的科学性与时代性、实用性,以及课程与我校文化建设一致程度,校本课程评审委员进行评议,写出评审意见。

  4.组织实施

  通过答辩,经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项目,开发者应制定具体的授课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活动序列、班级规模、资源配置、学习评价方式等。教师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完善校本课程的建设,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实现课程的动态开发。

  二、校本课程的教务管理

  1、教务室应提前做好学校课程计划。一般在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确定开课课程和选课名单,第二周正式上课。

  2、做好选课指导。在学生选课前,由教务室印刷课程简介资料,年级组组学生选课,任课教师辅助年级组做好选课介绍和具体指导。

  3、学生选课前,在校园网上公告本学期将开设的校本课清单和校本课程简介,供学生查看。

  4、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的周日上午定为学生选课时间。学生选课期间,学校的信息大厅向学生开放,供学生选课。如学生所选课程因选课人数等因素未能开课,应重新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己意愿提出多于应选课程数,便于学校调剂。

  5、学生选课完成,教务处排出校本课程开课课表,确定上课教室,编制学生名单和成绩记录卡。

  6、做好校本课程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校本课程的教学管理

  1、校本课程每次课记2个课时(上课与课程开发各1课时)。

  2、教师应按要求到指定教室上课,上课点名,做好学生出勤记录。学生不得随意缺课,如无故缺席2次或因故缺席3次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3、教师如需要临时调课,需提前报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课。

  4、学生在收到学校课程上课通知后,原则上应服从学校安排到指定教室处上课。特殊情况,经教务主任同意后才得更改。

  5、学生在达到出勤率的要求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一般15课时计作1学分,成绩按优、合格、不合格记录归档。

  四、校本课程评价

  1、教学过程评价

  着眼于教师教学过程的发展性评定。教务处通过听课、查阅教学简案、学生问卷等形式,对教师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

  2、学生学习效果评价

  学生学习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学习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作出评价,评价要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 校本课程不采用书面方式的考试或考查,对学生评价主要是发展性评价:一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情感态度价值观、积极性、参与状况等,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形式记录在案。二看学生学习的成果,学生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成绩优秀者可将其成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内。

  3、每2年评选一次校本精品课程评选,对开设满2年或以上的校本课程,可参评精品校本课程,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篇5:华东高级中学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电和保障实验安全等工作。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专室专管,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实验室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做好防盗 工作:各室负责人要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药品室,室内无人时立即关好门窗。 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3、注意防火、防爆、防毒,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建立危险品专用柜,柜外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化学易燃物品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

  4、仪器室、药品室、准备室、教室要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好用、砂箱备足防火沙。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化学物品燃烧灭火知识,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5、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备有厚窗帘,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热分解、易蒸发的燃烧物品,实验中使用电炉、电热、明火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并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安全。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护好师生和实验员自身的安全,使用有毒腐蚀物质、有毒气体及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学生实验时,必须提前说明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并备好医药箱内的急救药品,切实保证学生实验安全。

  8、科学处理三废,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收集缸, 实验后的酸、碱、重金属盐、有机物、有毒残液要分类储存,按照《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妥善处理。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随意丢弃。

  9、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经常检查水管水阀有无渗漏,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送医院救治,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