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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浪文学社章程

冲浪文学社章程

  冲浪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性质:冲浪文学社受江苏省校园文学总社、江苏省学生通讯总社和东台市教育局及学校校长室直接领导,以江苏《校园文学》报和《冲浪》杂志为主要依托的非营利性的青少年文学爱好者的群众组织。

  第2条 宗旨:在总社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引导学生以文学创作辉映人生理想,以文学内容表现现实生活,沟通美好心灵,构建情感桥梁,培育文学新人,塑造文学新星。

  文学社简介

  冲浪文学社章程

  冲浪社刊编委会

  冲浪文学社荣誉

  冲浪文学社活动

  冲浪社员发表文章目录

  冲浪社员获奖目录

  社员作品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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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任务

  第3条 普及:积极配合学校语文教学,普及各种文体写作常识,提供文学体裁的阅读和写作的知识辅导,在文学分社会员的带动下,全面提高我校大语文教学水平。

  第4条 提高:我们有江苏省学生通讯总社安中分社学生创作的成功经验,在江苏省校园文学总社的直接领导下,通过指导老师的精心辅导和指点,迅速提高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努力做到用自己的笔端推动我校学生文学创作活动蓬勃开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5条 出才:在总社领导下借助江苏《校园文学》等全国名报刊高层次的青少年文学传媒,发掘和培养文学新人,把我校会员创作的优秀作品推介出去,全力打造一支青少年文学创作队伍,营造安丰中学全国中学生文学活动示范单位更浓的文学氛围,多出文学人才,多出文学精品。

  第三章 会员

  第6条 凡我校在籍学生,赞成本章程,愿望接受文学社领导,有一定的文学创作基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上交原创的文学作品至少1篇,经审批后即可成为本社会员。

  第7条会员须履行如下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每学年2元);积极阅读文学书刊,努力写好书评、文评;坚持文学创作,大力尝试各类文学体裁的创作,保质保量完成规定投稿量(每人每3个月内至少1篇文学作品,不是一般性作文);踊跃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任务;反对和制止抄袭他人作品。

  第8条 会员有如下权利:优先参加江苏省校园文学总社定期举办的文学讲座,作家见面会,社员交流会、笔会等;优先在江苏《校园文学》和《冲浪》上发表作品。

  第9条 本社会员有入社和退社的自由,如违反章程,分社也有停止或取消其会员社籍资格的权利。

  第四章 组织

  第10条 我校校长为z省校园文学总社理事会理事,指导老师为江苏《校园文学》特约编辑。文学社设社长、副社长,主编、副主编,社长、副社长、副主编由学生担任,每年级1-2人;主编由教师担任,社长、副社长负责上传下达和组织工作。

  第11条 冲浪文学社受学校和江苏省校园文学总社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文学社主编负责。

  第12条 本章程如与江苏省校园文学总社章程有悖,以总社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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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台南小学文学社章程

  南台小学文学社章程

  一、性质

  《鹤仙子》文学社是在学校校长室和教导处统一领导及老师指导下,由一批文学爱好者组成的校园文学社团组织。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应该而且必将成为继小学篮球特色之后的又一特色活动。

  二、宗旨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学活动,达到提高社员阅读和写作能力,促进学生文学素养的整体提升,从而传承鹤乡文明、弘扬祖国传统文化之目的。

  三、社员

  1、入社要求:

  (1)自身对写作有强烈的兴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2)学习文学社章程,自觉履行社员义务,遵守文学社纪律,认真完成文学社各项任务。

  (3)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4)符合要求(1)、(2)条者,即可向所在班级语 文 老师申请,具备条者优先考虑。经校长室、教导处和文学社共同研究批准后,便成为正式成员。

  2、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照文学社章程,享有选举权、选举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权。

  (2)习作在内部刊物《鹤仙子》优先发表,文章在质量相当的前提下,优先向各类各级报刊推荐发表。

  (3)学期末,和其他非社员同学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三好生、特长生等表彰。

  义务:

  (1)按时、积极、主动参加文学社的各项活动。

  (2)认真完成规定的任务:每2周参加一次活动;坚持每天写随笔(日记);每2周完成一篇电子稿作文(原则上请社员所在 班语文 老师文字录入)。

  (3)对外积极宣传文学社,向同学朋友推荐阅读《鹤仙子》,塑造文学社的正面形象,以扩大其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四、活动计划

  11月:文学社筹建成立,组织社员学习活动章程。

  12月:组织社员参加全国小学生“创新杯”征文竞赛。

  1月:对社员培训,学习写作基础知识。

  2月:寒假期间,社员完成一定篇目名著的阅读,摘抄读书笔记,完成3篇作文。

  3月:社员开展读书沙龙活动。

  4月:“咏春”、“颂春”征文活动。

  5月:文学社先进社员评选。

  6月:邀请校外名师开设写作专题讲座。

  7、8月:有条件的登陆校园网、东台教育网和盐城教育网阅读优秀作文;以暑假见闻、感受为话题,以日记形式书写身边熟悉的人和事,抒发真情实感。

  9月:“我最满意的日记”征文活动;完善文学社材料,为第九届文学社活动做准备。

  五、组织机构

  文学社设社长、主编、责编、策划部、后勤部及下属班级文学社,由社长主持文学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完成本部门的各项事务;各部门每月一次召开会议,检查反馈工作落实情况。

  附组织机构名单:

  社长:z

  顾问:z

  主编:z

  责编:zz

  策划:z

  后勤:z

  指导老师:z

篇3:木渎高中灵岩文学社社团章程

  渎木高中灵岩文学社社团章程

  为深化素质教育,关注学生成长,培育文学新人,提升办学层次,树立学校形象,彰显名校声誉,培养及发挥广大学生的文学爱好与特长,提高学生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活跃校园文学气氛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做好《灵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学社性质:

  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灵岩文学社(简称“灵岩文学社”)是由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文学爱好者自发组织,接受学校有团委的直接领导和语文教研组辅导的文学社团。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 文学社宗旨:

  在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扩大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素质,发挥学生的特长,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思想境界和文学素养的舞台,提高阅读、鉴赏、写作能力,提高文学素养,培养文学新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为文学爱好者打造竞秀才华的靓丽舞台、为文化校园点亮培育新人的灿烂星空!

  第三条 文学社工作:

  1.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练笔,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写作热情,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

  2. 邀请作家及本校文学社顾问、语文教师举办文学讲座。

  3. 给文学爱好者提供有关文学阅读、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和场所。

  4. 编辑出版文学社刊物《竞秀》,积极地向全国各报刊推荐社员的优秀作品。

  5. 配合语文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并力求获奖。

  6. 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7. 开展学生有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8. 组织外出参观、访问、游览等社会实践和采风活动。

  9.组织记者团开展校内外的采访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领导及老师组成部分:文学社设名誉社长一名,由校长或副校长出任;文学社总编、总指导一名,由资深语文教师出任;文学社副总编由负责文学社具体工作的指导老师出任,语文教研组长及全体语文老师皆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 学生组成部分:文学社社长一名,由社员竞选担任,全面领导文学社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和各种活动;向学校有关方面申请开展活动;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副社长三名,从社长竞选中得票数靠前的社员担任并分别兼任 高二分社、高一分社和初中分社社长,负责、主持各年级分社活动,协助社长工作。

  第六条 文学社下设机构: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和《竞秀》编辑部

  组织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文学社的发展工作;代表本社与校内外社团,报刊联系和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各项文学交流会、文学沙龙等活动。

  宣传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文学社活动宣传、社团刊物及各类作文比赛的征稿宣传、负责校园新闻采访等活动。

  《竞秀》编辑部主编一名,原则上由社长担任,负责组织征稿、审稿及社团刊物编辑、出版等工作。

  副主编三名,由主编任命,原则上由高二、高一、初中分社社长担任,协助主编负责各年级分社社员的征稿、审稿、改稿等工作。

  编委若干(原则上每一个栏目一人),由主编任命,协助副主编负责各栏目稿件的审稿、改稿及打印、校对等工作。

  第三章 社员

  第七条 社员入社:

  1.凡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在籍学生(包括初中和中加国际班的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热爱文学,具有参加文学社的认真态度和活动热情,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写作基础和创作能力,或希望通过文学社活动提高写作水平,愿意并按时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灵岩”文学社。

  2.申请者应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文学社会员,领取统一编发的社员证。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八条 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向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竞秀》社刊投稿优先发表、并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6.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7.高三社员上学期集体退社后,仍可享受以上“2” 至“ 6”项权利。

  第九条 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义务。

  3.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5.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十条 社员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2.毕业生自然退出文学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文学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我会会员必须保证每学期向会刊投稿一篇以上;长期不投稿者视为不参加本社活动,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九条 退社手续:为不影响高考复习,原则上高三上学期集体退社并由文学社举行集体退社仪式。社员中途退社的,经本人申请,文学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社员奖惩

  1.文学社每学期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数、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情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的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 “优秀撰稿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特别优秀者,辟“文学新星”专版介绍。

  2.社员作品在社刊发表将获得相应的稿酬,在全国各级报刊上发表,学校则给予一定的文学创作奖励。

  3.社员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社员,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4.社员作品如有抄袭,将全社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退社除名处分。

  5.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按时参加,不履行应尽义务、无故不参加社内活动两次或一学期不交纳习作者,给予退社除名处分。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1.每学期至少编辑出版《竞秀》社刊一期

  2.每学期举行一次文学讲座,邀请作家、顾问讲授文学知识,传授写作技艺。

  3.不定期举办文学沙龙,交流创作经验,讨论、鉴赏优秀文学作品。

  4.不定期组织游览观光、采访采风等活动,加强社员间的交流和认识,走向社区,认识社会,体会民生,参与实践,走向自然,领略美景,感悟造化,汲取灵气。

  5.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活动,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委员会。

  渎木高级中学“灵岩”文学社

篇4:卫前中学前方文学社章程

  前卫中学前方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社为爱好文学的学生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接受学校团支部的直接领导。社刊《前方》系校文学刊。

  第三条 文学社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学素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拓展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为作文教学和语文课改提供实验的园地。

  第二章 社员

  第四条 凡本校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可申请入社。

  第五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五)有按月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六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前方》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七条 入社

  申请者应向社长提交书面申请,经校方批准可成为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八条 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 奖惩

  (一)奖励

  设置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提倡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予以退社。

  (三)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或三次无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动退社论。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文学社拟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下设宣传部和编辑部。

  第十条 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两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学校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6.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

  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报道,将报道交到校报道组或广播站。

  2.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3.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4.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5.稿件收发。

  6.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7.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 编辑部

  (一)编辑部主任一名(由老师担任),和社长一起审稿。编辑(社务)人员若干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编辑部职责

  每学期编辑《前方》社刊一次或不定期刊出增刊或副刊。

  第十二条 宣传部

  (一)宣传部设干部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宣传部职责

  1.不定期地通过校内广播站进行校内宣传。

  2.组织编辑部更换文学社的橱窗宣传内容。

  3.和计算机老师取得联系,将文学社相关资料上网。

  第四章 文学社活动安排

  第十三条 社团活动

  每个星期五课外活动,即文学社成员活动时间,由社长主持。

  第十四条 基础讲座

  每月一期,由语文组安排老师或者从校长邀请名家做讲座。所有社员都必须参加。

  第十五条 主办杂志

  每个学期定期出版社刊《前方》,争取都由学生自己主办、组稿、编辑、出版。

  第十六条 采风活动

  每学期1-2次采风活动,学生自己组织,以投票方式选定去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在实践中将不断完善。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

  前卫中学前方文学社

篇5:乐清中学文学社章程

  宗旨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时俱进,促进语文与生活相联系,课内外相衔接,培养社员的文学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培养创新精神,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性质

  文学社是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在语文组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全面实施新课程标准,围绕素质和创新教育,根据共同兴趣爱好,以自愿为原则组织起来的文学兴趣活动组织。并代表全体社员的权益和意见,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

  任务

  1、培养和发展社员对语文的兴趣爱好,充分发展社员的天赋和特长,满足其兴趣和爱好。让社员自愿参加,成为活动的主人。

  2、配合课堂教学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巩固、加深、拓展和延伸。

  3、让社员在课外活动的实践中经受锻炼,获得实际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进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大力发展校园文化,促进校园文学的互相交流。

  4、展示、交流社员的活动成果;配合学校搞好宣传工作,倡导校园文明新风。

  命名

  本社创办于上个世纪50年代,命名为“丹霞”。丹霞:早晨红色的霞光--清新,绚丽。象征着我们的黄金时代,蓬勃的创意和精神向上的风貌,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更象征着我们的社员如丹霞初露、旭日东升,来日定将光芒四射、前程似锦。

  组织机构

  社委设顾问若干名,由学校领导和语文组组长以及聘请本地地区热心人士担任;指导老师由各班语文教师担任;设正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宣传委员、编辑若干名,由社员在社员中选举产生,可以常任制,也可以是轮值制。

  机构职能

  1、顾问负责监督、指导文学社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2、指导老师负责指导选稿、审稿、改稿,指导写作,对社员的习作进行评定,介绍个人的写作经验。

  3、社长负责全社工作,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分管各部门。

  4、编辑部负责选稿、编辑、校对等办刊事务。

  5、记者部负责采写新闻,主要负责对外联系,包括与市县各兄弟文学社建立联系,开展交流学习活动。

  6、宣传部负责本社的校内宣传工作,采写广播稿、板报稿,办好黑板报,加强本校宣传力度。

  活动形式与内容

  举办笔会、知识讲座、竞赛、采风、参观访问、社会实践、编印社刊、经验交流等系列看、听、说、读、写、创活动。

  社员的权利

  1、可凭证参加由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享用由本社创造的各种学习、生活和文化娱乐条件。

  2、在本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享有对社委工作的监督权和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提案权。

  3、可优先在校刊发表习作,优秀习作可获推荐给相关报刊杂志。可拥有每一期校刊。

  社员的义务

  1、承认并拥护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维护本社荣誉和利益。

  2、尊师守纪,团结协作,尽职尽责,力求做到最好。

  3、认真学习,积极锻炼,提高素质。

  4、自觉交纳社员活动费,监督经费收支情况。

  社员的纪律

  1、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决执行社委的各项决议。

  2、自觉参加由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活动纪律。

  3、在一学期内,至少要投稿二份,参加活动不少于两次。

  4、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给予曝光并给予退社处分。

  发展社员办法

  凡爱好语文,有志于锻炼自我者,均可报名加入。通过自愿申请, 评定习作水平相结合吸收社员。凡是申请参加本社的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承认、拥护并决心履行本社章程,向社委交一份自己写的最满意的一篇作文或日记,并注明“我志愿加入文学社”,经社委讨论通过,即可成为正式社员,凭证参加由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刊物出版办法

  1、出刊工作由顾问、指导老师、社长监督,副社长和编辑部全权负责。

  2、刊出的内容要求:

  《丹霞》是面向全校的综合性校园刊物。要求面向师生,贴近师生,反映师生多姿多彩的生活;要求感情真挚,大胆想象,力求有创意地表达出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崇尚自然、真诚、创新,不怕稚嫩。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力求起到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作用。

  3、在稿件充裕的前提下每三周出版一期,社员人手一册。各班团委一至三册。

  奖励制度

  1、根据投稿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参加活动的表现,期末评出“优秀社员”、“优秀社干”、“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给予奖励。

  2、每期刊物由编辑部选出优秀习作,给予奖励,并推荐给相关报刊杂志社发表。

  3、对社委的工作和刊物提出可行性意见者,给予表扬奖励。

  4、对抄袭文章行为进行揭发的同学,给予表扬奖励。

  5、对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习作者,给予表扬奖励。

  6、对能资助文学社,为文学社筹集活动资金作出贡献者,给予登名表扬奖励。

  活动经费

  本社活动经费由社员自筹一部分,学校资助一部分,争取社会力量资助一部分。并全部用于本社活动开展。接受学校行政部门和全体社员的监督,做到收支公开,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