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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中笔记本电脑使用及管理规定

贵阳一中笔记本电脑使用及管理规定

  为充分利用学校信息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教师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批,可向学校借用笔记本电脑,管理要求如下:

  一、借用时,借用老师必须与学校签订借用及管理协议,原则上用期限为1年。

  二、笔记本电脑使用过程中的一般故障由学校负责维修。在使用期限内合理使用和维护笔记本电脑,不得私自拆卸和组装。

  三、在使用期限内利用笔记本电脑上2节多媒体录像课。

  四、在使用期限内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现代教育技术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一篇,如论文、教案、反思等。

  五、在使用期限内承担或参与一项以上的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工作。

  六、在使用期限末将运行正常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管理。

  七、在使用期限内若发现笔记本电脑有故障,必须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以便进行及时处理。

  八、在使用期限内若笔记本电脑被偷盗或人为损毁,由协议签订人负责赔偿。

  九、本协议至协议签订人将运行正常的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时终止。中途变更由学校与协议签订人共同协商。

  十、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协议签订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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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东初中学校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海东初中学校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教学效率,长久、有效、充分地发挥和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延长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为保证计算机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网络及教学秩序,让教师们能在干净、整洁、安全的网络环境中工作、学习,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各办公室电脑供本校教师在上班期间教学和办公使用。

  2、不准频繁开关或重启电脑,人离开电脑超过半小时以上的应关闭显示器,离开超过二个小时的应关闭电脑,每天下班前检查主机和显示器电源是否关好。

  3、当电脑出现问题时及时报告电脑管理员,不准自行处理问题。

  4、年级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好办公室里的电脑(一旦损坏、丢失将实行责任追究)。各办公室教师应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随时清除机器尘埃,以保证良好的计算机运行环境。所有教师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的工作。

  5、严禁上网登陆***、色情、暴力以及宣传不良言行的网站,不准在任何网站散布、发表对国家、社会和学校不利的言论,不得下载网上未被公认的文件,防止病毒和木马的入侵。

  6、严禁利用学校的电脑进行私人的商业活动(股票、期货等)、打牌、聊天和上网打游戏等。

  7、严禁利用学校的电脑登陆有赌博性质的网站进行任何博彩活动。

  8、学校、年级部将不定期对各个办公室电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学校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规定》的,将严格按《海东县初级中学办公制度》进行处理。

  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长室。

  海东初中

篇3:双语学校教职工办公电脑的使用和维修管理暂行规定

  双语学校教职工办公电脑的使用和维修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便办公电脑使用得当、维修方便、责任明确,参照州台一中相关办法,特制订本规定。

  一、每位一线教师必须拥有笔记本电脑,应用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之中,所用电脑需更新的,原则上鼓励自备。

  二、学校将在每年的6月25日-30日由科技中心组织进行一次年检。年检结果交教研部门审核备案,不参加年检或者年检未通过的不退还押金也不补贴。

  年检项目:

  1、每学年至少有10个所教学科本学年的自制课件,年检时存放在桌面上的一个文件夹中。

  2、在学校网站中开通教师博客,每学年发表教学案例、教学日志、教育叙事、教学论文、心得体会等教学内容10篇以上。

  三、电脑的使用和维修管理规定

  1、电脑属于学校财产,作为办公用具借给本校在岗的一线教师使用,20**年9月份开始借用押金为2500元,教师是电脑的使用者和维护者,不得私自转借给校外人士使用。

  2、教职工调离、退休、自动离职等不再在岗的,在离岗前须将电脑完好交还学校,并退还押金;若擅自带走电脑,则不退押金,还要按价赔偿。

  3、若在借用期间遗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负全部责任,并折价赔偿,折价赔偿原则:原购买价×0.56n。(其中n为购买至遗失或者损坏时的年份,月份四舍五入);若在借用期间自然损坏,须将电脑交还学校,且部件齐全、原配,方可退还押金,否则按赔偿处理。

  4、借用的电脑运行完好,若需提前退还给学校,则送交科技中心验签,再到校总保管室消签,后退还押金。退还后不允许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校长签字同意方可再借。

  5、在使用的过程中,若因内存不够或运行不正常等,需要升级或维修的费用由使用者本人承担,学校限额补贴维修费。

  四、限额补贴电脑维修费的管理规定

  1、属学校所有的笔记本电脑需升级或维修的,学校将补贴每台维修费每学年400元。

  2、末借用学校电脑的一线教师个人自行购买笔记本电脑用于办公的,学校将补贴每台维修费每学年500元。

  3、补贴维修费对象:经年检符合本规定第二款要求者,否则不予补贴。

  五、20**年开始新调入的一线教师,学校不再统一采购新电脑,教师可自行带用笔记本电脑,也可借用学校的现有可用的笔记本电脑,若借用需交押金2500元,维修费的补贴办法同第四款。

  市双语学校

篇4:鸡岭小学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条例

  鸡岭小学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条例

  1.笔记本电脑是学校的固定资产,教师必须办理固定资产借用手续,并承担保管责任,教师不得将电脑外借他人,如有丢失需根据当时实际价格赔偿。

  2.学校为教师配备的笔记本电脑供教师教育教学、教育科研、进修学习、交流讲学使用,不作他用。

  3.学校负责笔记本电脑正常使用的维护。因教师非正常使用的人为行为(包括非正常操作、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电压等)导致的损坏;教师本人承担维修费用。

  4.使用中要经常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护理(如升级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清洁等),教师要不断提高计算机的操作能力,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

  5.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教学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依照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使用,注意清洁卫生,悉心爱护,禁止私自拆装,防火防盗,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注意易损、保质期短的硬件的使用保养。如因未按要求使用或不正当操作等损坏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电源线、电池、光驱等),责任自负。

  6.学生一律不准使用教师电脑,如特殊原因需使用教师电脑,教师必须在现场。

  7.教师若退休、调离我校,应将笔记本电脑及附属设备、说明书、保修卡、驱动程序光盘等所有资料交还学校。

篇5:第二中学教师笔记本电脑使用与管理制度

  第二中学教师笔记本电脑使用与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笔记本电脑发放范围:月湾二中任教的一线在编在岗教师和领导班子成员;

  二、笔记本电脑为学校固定资产,使用人员享有保管使用权,不得将设备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

  三、领取笔记本电脑,使用者要在登记表上填写设备序列号后签字领用。平时要提高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效率,日常安全、维护等工作由使用者负责。设备领取后,应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的包装、说明书、光盘和保修卡。若因保修卡遗失导致保修期内无法由厂家免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四、学校配备的笔记本电脑为教育教学工作使用,不得用于聊天、网购、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收回笔记本电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五、学校定期组织人员对笔记本电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使用者调离学校或离开一线教师和领导岗位时,应将笔记本电脑主动上缴学校,不按时上缴的,按笔记本电脑遗失处理。

  六、笔记本电脑在使用期间,若发生非人为或意外原因损坏,而是设备自身硬件发生故障,二年保修期内由使用者联系厂家维修站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由学校统一安排维修。

  七、若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笔记本电脑遗失或损坏的,使用者应负全部责任,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笔记本电脑遗失的,从领用日起一年内,按原购置价的100%进行赔偿;从领用日起二年内,按原购置价的80%进行赔偿;从领用日起三年内,按原购置价的60%进行赔偿;从领用日起四年内,按原购置价的50%进行赔偿;从领用日起五年内,按原购置价的30%进行赔偿;五年后按原购置价的20%进行赔偿。若发生人为或意外原因导致笔记本电脑损坏的,由使用者自费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无法维修的,按笔记本电脑遗失赔偿。

  八、不准私自拆卸设备,若因私自拆卸导致设备损坏或厂家拒绝保修的,由使用者自费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无法维修的,按笔记本电脑遗失赔偿。

  九、本制度自笔记本电脑发放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