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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晶华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华晶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一、课题研究奖励

  凡按照学校课题研究要求,有可行的研究计划、实验方案,接受教研处管理,并有始有终完成课 题研究,有研究成果,提那个过审评的校级以上课题,学校给予奖励。

  1)阶段成果。每学期学校对所有校级以上立项课题进行阶段成果验收,视其情况,对优秀课题给 予100-200元奖励。

  2)最总成果奖。学校对所有校级以上立项课题进行课题验收,视其情况,对优秀课题进行奖励。 给予100-200元奖励。

  3)课题研究中发表在课题核心刊物上的论文参照第五项的2条奖励。

  说明:1)课题成果:阶段性报告、优秀课例、示范课、论文集、校本教材。阶段成果奖、最终成 果奖以教研组为单位。

  二、优秀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1)凡积极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教研组长;出色完成说课、备课任务的备课组长,每学期 期末给予物质奖励。

  2)奖励办法:

  (1)教研组:省部、市、校级论文分别奖400、200、100;组织科研课题、校本培训、校本教材 编写等一次性记2分;组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示范课、汇报课、外出讲座等每次记2分。

  (2)备课组:期末全组教师“学生测评满意率”均在60%以上;期末时调研考试位居年级前三名 ;本学期本组教师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含论着)以上。

  (3)期末累计,总分居第一的教研组,其组长为优秀教研组长;总分居年级前两名的备课组,其 组长为优秀备课组长。

  说明:既是优秀教研组长又是优秀备课组长,按优秀教研组长奖励。

  三、科研能手: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科研活动,注重科研理论学习,撰写教学论文并对我校教学有一定指导 作用,自主参与课堂教学改革。

  论文、竞赛、说课、示范课、科研课题等按下列办法计分,期末累计,位居全校教师前五名者, 依据德、勤、能、绩,评出“校科研能手”。

  校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省部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参与教师培训、玩出讲学等活动每次记2分,其中校本教材编写等一次性记3分。

  四、教改研讨课、示范公开课、说课奖励

  凡承担校级以上作课任务,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市 校级100元。

  凡承担市级以上说课任务,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国家级150元,省级100元,市 级80元。

  说明:此项活动不包括学校组织的。

  五、论文论着奖励

  (1)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着,学校给予奖励。省部级100元,市级 50元。

  (2)省部、市教科研所征文比赛,获奖论文,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六、编写校本教材奖励

  有实力的教研组、备课组编写校本教材,经教研处、教务处审核,主题质量高,学生反映好,可 供全校或年级学生使用,学校给予奖励,奖金1000元,如修订再版,视其情况,给予300-600元奖励 ;只供阶段使用奖励400元,如修订再版,给予200元奖励。

  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奖励

  只奖励参加国家级、省级知识竞赛复赛获奖的指导教师。

  一等奖国家级200元、省级150元;二等奖国家级150元、省级100元;三等奖国家级100元、省级50 元。

  说明:一位教师同时知道多个学生获奖,取最高奖;指导教师按现任教学班奖励。

  八、专题讲座奖励

  教师在校组织“专题讲座”,面向全校学生,奖励80元,面向年级学生,奖励50元;一稿多讲, 每讲一次奖励30元。

  九、外出讲学奖励

  我校教师外出到本县兄弟学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外出一次奖励15元。

  十、优秀指导教师和教学新秀奖励

  1)指导教师要按《培养协议书》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改课,指导青年教师落实个教 育环节;青年教师在拜师活动中必须认真落实学校提出的各项要求。

  2)青年教师出师后,“学生满意测评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出师课”被评为“良好课”(74 -84分),学校根据“德、勤、能、绩”,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和“教师新秀”。

  说明:

  1)同一篇论文获不同级别奖励,或在不同刊物发表,或既发表又获奖,只取最高奖,不累加;在 校《教育园地》发表后,又在他刊物发表或在论文交流中获奖,扣除学校已给部分。

  2)一篇论文多人署名按第一作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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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达立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达立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一 论文发表奖励

  (1)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200元;

  (2)在市级或相当于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100元。

  (3)在校报发表论文,每篇奖励30-50元。

  说明:

  1 论文只限于发表于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有关单位、机构和学会内部刊物,正式刊物的增刊专辑等均不予以奖励;

  2 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3 论文内容必须围绕中学教育和中学教学,且有一定学术性。

  4 同一篇论文在不止一家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二 出版论着奖励

  论着出版奖励根据著作在有关方面所获得的奖项具体决定。

  三 课题研究奖励

  (1)国家级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500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奖励500元;

  (2)省级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300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结题奖励300元;

  (3)市级立项课题每年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研究经费200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结题奖励200元;

  说明:

  1 课题奖励为集体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购买资料和开展研究活动等;

  2 同一课题在不同层次立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

  3 凡某一层次的重点课题,按高一级课题计算;

  4 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大作用的课题报请校长室申请特别奖励;

  5 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四 教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50元;

  (2)省级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奖励40元;

  (3)市一等奖奖励8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三等奖奖励20元;

  说明:

  1 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2 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篇3:达立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立达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1.获得成果的时间以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2.凡于当年调进我校的老师,本年度取得的成果均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3.非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4.指导学生获奖的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5.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6.在校报上发表的领导讲话及各部门因工作职责需要撰写的有关材料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在学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折半计算。

  9.在校刊发表的散文或报道折半计算。

篇4:金岸中学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及成果奖励规定

  金岸中学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及成果奖励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加强教育与教学研究活动,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与成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促进我校教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更好地发挥教科研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教学理论等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课题。

  第三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视实践性,注重成果性。强调研究课题必须与教育教学第一线紧密结合,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在实践中检查验证,以教育教学实际成效大小作为衡量课题研究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第二章 确定研究课题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对我校、区、市、省乃至全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第五条: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科学,步骤可行,有一定的创新与与特色。

  第六条: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向。针对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

  第七条: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并在该课题领域已进行过前期研究,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主客观条件。

  第三章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校长室统一负责课题的规划、评审、立项、督导、鉴定和评奖等工作。学校教务处(教研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第九条:立项课题由省、市、区教科研主管部门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日常研究工作在本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条:课题承担者负责对本课题的实施进行管理。

  第四章 研究课题的分类

  第十一条:依据研究课题的重要性,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限,研究课题分为:规划课题和年度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领域,研究课题分为:学科教学研究,课程研究,评价研究,教学管理研究,教研工作研究,教学理论研究。

  第十二条:重点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对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的课题;一般性课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对局部的教育改革能起到推进和促进作用的课题。

  第十三条:规划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长的研究周期(2年以上),具有较强计划性和前瞻性的课题;年度课题主要是指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的课题。

  第十四条:学科教学研究主要是指各学科开展的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课程研究主要是指课程教材改革与建设研究,以及课程管理研究;评价研究主要是指针对学科或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开展的理论、方法、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教学管理研究主要是指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养、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研究;教研工作研究主要是针对教研室工作的性质与职责,从提高工作效益与工作水平出发而开展的自身建设方面的研究;教学理论研究主要是指学科或综合性理论研究。

  第五章 申报和申报人

  第十五条:课题申报原则上实行限时受理、定期评议的办法。校级课题一般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份。

  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教研室)负责全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受理,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申报个人或单位须填写统一制定的《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属年级组和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学校申报课题原则上先报送区教研室,个人申报由各教研组上报校教研室。

  第十八条:重点课题或规划课题的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第十九条:同一时间内同一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第二十条: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课题者,2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第六章规划、评审与立项

  第二十一条:依据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研究课题指南》,供研究选题参考。申报者也可自定其它课题。

  第二十二条:申报课题由学校组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由学校下达《立项通知书》。

  第七章 课题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立项课题由教研室和课题负责人共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所有立项课题,教务处将采用多种方式不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研究情况。每年的1月和6月底之前,每个立项课题必须向教务处提交学期内课题阶段性小结报告(内容包括阶段研究成果,实验开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第二十五条:立项课题在研究时,应建立必要的档案和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十六条:课题研究中,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对“实施方案”确定的研究目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不能随意改变,如需作重大改变,则须书面报告,经课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七条:研究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时,课题负责人应主动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教科室提交报告,阐明理由,并提出终止要求。

  第二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况的课题将作中止研究处理。中止研究的课题按本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1、课题立项后,无故不提交学期内课题阶段性小结报告;

  2、在规划到期后,没有形成成果,或者形成的成果与预期目标太远的。

  第八章 课题的经费

  第二十九条:研究课题经费原则上由学校根据课题等级给予一定的数额,并分两次下发。立项时下发经费的30%,结题后下发经费的70%。

  第三十条:课题负责人应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精神,合理地编制研究经费的开支计划(经费预算)。经费开支范围限于该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课题负责人有权按照研究计划和研究经费预算支配经费。

  第三十二条:课题研究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必要的财务审核。

  第三十三条:对于被撤销的课题,根据性质终止或追回课题经费。

  第九章 课题结题与鉴定

  第三十四条: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工作。课题完成了符合《申报表》中所承诺的课题成果,即可结题。每年的1月和6月为全校课题结题工作月,由教务处(教研室)统一安排结题工作。

  第三十五条:研究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写出结题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递交《课题研究记载册》,内附课题研究的主体报告和附件;附件包括主要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包括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结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发给结题证书。

  第三十六条:课题研究成果的形式分为: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着、教育产品(仪器、教具等)等。

  第三十七条:已立项的课题,到期因故不能完成,课题负责人应以书面的形式主动向学校提出延长课题研究的要求,经同意批准后方可延长。原则上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未能按时(含延长期)结题的课题,将被撤销。

  第十章 成果推广与评奖

  第三十八条:成果的推广是进行课题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体现课题价值,产生出效益的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课题负责人应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确保研究课题的推广。

  第三十九条:对课题研究开展较好的以及成果推广比较好的,学校每年评选出教科研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金岸中学教务处

篇5:长正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

  征长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

  为更好地组织我校各种教育教学科研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举行讲座、教研组学习、印发学习资料、网络、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德育活动及进行校内外的交流形式,组织教师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育模式和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学校不定期举行各种讲座。通过讲座进行教育新理念的学习、科学育人方法、教科研经验的推广等。

  二、教研组学习活动。各教研组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可以是理论学习,也可以讨论学习一些教科研的经验成果等。每次活动做到有计划、定时间,且要认真选定内容、定主讲人、定讨论题。

  三、校内交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教科研交流,对我校的课题(专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及其它教科研工作进行交流,使大家在交流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启发、有所认识、不断提高。

  四、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加强德育信息和德育工作交流。经常走出去或通过网络,学习先进教科研经验,以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向着正规、科学、深入的方向健康发展。

  五、充分利用学校德育网站进行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六、每学期收集优秀德育论文、案例进行汇编,便于学习交流与推广。

  七、教科研成果归档制度。凡我校的教科研成果材料,如获奖论文、发表的论文、开发的校本课程等须及时向德育室申报归档。一方面作为学校档案保存;另一方面也用于作为奖励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