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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中学出勤考核办法

同济中学出勤考核办法

  济同中学出勤考核办法

  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在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手续

  1、凡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以及外出开会或参加学校派出的各类公务活动,须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凡需请假者需写出书面申请连同有关证明,经有关领导(单位)批准,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收手续后方可离校。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学校可随时查阅病假者的病历、检查等有关证明,到医院了解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作矿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病假、计划生育假等须出示市公费医疗机构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诊断书(病历本和病假条)。

  3、请假手续须由本人提前办理,以书面形式报告,坚持先办理后实施的原则,经同意后执行。

  4、办理请假手续后,请事假的教师还要事先安排好当天的工作,在办公室备案,由教导处调整课务。

  5、特殊情况需经常晚到或早走的教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后享受一半出勤奖。

  二、批准权限

  1、教职工因看病或有事外出,半天之内不影响课务,向本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口头请假,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作好记录,可不作假期处理,但一月之内不得超过3次,否则作病事假处理。

  2、半天内向办公室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准假后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3、学校组织全校性活动期间(大会、学习、培训等)请假者须报请校长室批准。

  4、审批人须做好因请假人离岗带来的相关工作安排。

  三、各假及奖励处罚办法

  (一)、迟到、早退、零星假:

  1、迟到、早退: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派出教研活动或开会等迟到或早退与在校同等处理。开会迟到早退、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含学校活动)每次扣5元;

  2、零星假:一个小时记一个零星假,当月三个零星假算一天事假。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休假。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请病假,病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不算作病假时间。2天及2天以上,需医院的病假证明,并经校长认定(凭病历)。

  2、病假期间学校扣发绩效工资。请病假半天者,扣10元,一天扣20元;

  3、当月病假累计5天(含5天)以内者,扣发月绩效工资30%÷22×休假数;5天以上10天以内扣发全月绩效工资30%的50%;病假累计10天以上扣发月绩效工资的30%部分;

  4、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指财政统发部分,下同)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其中工作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当年的工龄不能连续计算。病休一年扣除工龄教龄一年(特殊病种除外)。

  5、病休人员在病休期间应安心治病,不能参与经营性活动或从事其他有报酬的工作一经发现,其病休时间视为旷工,且医药费由个人负担。

  6、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应报教育局备案。

  (二)事假:教职工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

  1、请事假,须先办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凡是没有批准而强行休事假的一律作矿工处理。3天以内事假每天扣60元。

  2、教职工事假一年内不超过3天,每超一天扣发本人当月日均工资。

  3、请事假者所任课程由学校教导处安排代课,本人不能私自请人代课(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方可)。

  (三)法定假:法定假不影响评职称和评优,且工资和政策性规定的奖金补贴照发。

  1、婚假:教职工婚假时间为3天。结婚对象不在本市的,根据路程远近,可另给往返路程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加12天。根据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及长假期间进行。在批准的婚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2、产假:女教职工产假时间为90天。晚育者(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30天;难产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婚晚育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男方可享受护理假15天。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者,给假15天;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30天;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42天。产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3、哺乳假:每天享有两次半小时哺乳时间合并为1小时(提前下班),直至宝宝周岁。不影响月奖。节育假:超出法定假的按事假处理。

  4、丧假:教职工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请丧假,时间为3天。死者不在本市的,根据路程远近,可另给往返路程假。丧假期间和往返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5、探亲假:

  1、教职工探亲假安排在寒暑假,探亲对象的户口须在外地区。

  2、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往返路费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时间安排在寒暑假。

  (四)旷工及处理:

  1、教职工必须自觉服从工作分配,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因工作需要调换岗位的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新的岗位工作,否则作旷工处理。

  2、凡未办理请假或其他手续离岗者,均以旷工论处。派出教研活动或开会等未参加作矿工处理。

  3、教职工擅自离职(含请假或申请调动未获批准)、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含申请续假而未经批准)或因其他情况作旷工论处的。

  4、矿工处理:矿工半天扣100元;旷工一天,扣发本人当月两天日平均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5、根据人事部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规定:单位对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予以辞退,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学校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学校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学校安排的;

  (3)学校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4)损害学校名誉,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学校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6)贪污、盗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8)违反教学常规,发生教学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教职工必须集中精力搞好本职工作,不能留职停薪从事其他职业。不允许个人经商或承包企业,参与其他经济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教师上班时间和业余时间不能外出兼职兼课,不许教师以盈利为目的组织学生进行学习辅导和餐宿。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职守。按规定时间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误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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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南浦幼儿园教师出勤考核办法

  南丰幼儿园教师出勤考核办法

  为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秩序,公平公正考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学校的实际,特拟定本园教职工出勤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体在职员工。

  二、考勤程序: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达半天,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方可生效。事假须提前履行手续,由于急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请假的,须及时电话通知园长办公室,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的,或随机检查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请假一般流程:教师填写请假单,报园长室审批同意,由教学条线分管领导安排值班、调课或代课等事宜。

  2.教职工在请假时说明请假的天数,若请假一周以上的,回校上班需与园长办公室联系,以便计算截止日期。

  3.各条线负责人(教学、后勤条线)负责记录本条线教职工病事假、公事、私事外出情况。

  4.每月由考核小组核对教职工出勤情况,并按考勤细则进行考核。

  三、考勤细则:

  1.事假:事假一天扣当月考核分20分,扣完为止。若因事假使当月工作日不满10天的,扣年终考核奖的1/5。(例上学期公办教师年终考核奖为10000元,即扣除2000元,民办教师年终考核奖为5000元,即扣除1000元。)

  2.病假:病假一天扣当月考核分10分,扣完为止。若因病假使当月工作日不满10天的,扣年终考核奖的1/10。(例上学期公办教师年终考核奖为10000元,即扣除1000元,民办教师年终考核奖为5000元,即扣除500元。)请病假时须出示镇医院或市级医院的证明,请假外出看病的,或外出挂水的须出示医院的诊断书或本人看病时的付费证明。

  (注:因重病、大病或难事造成的病、事假,学校可酌情在年终时给予一定数量的补助。)

  3.当年病假累计满10天或事假累计满5天的,按年终考核奖总额的90%发放。当年病假累计满20天或事假累计满10天的,按年终考核奖总额的70%发放。

  4.零星假:所有教职工临时外出两小时以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行政人员要向园长办公室请假),并做好相关记录。两小时以上视作半天,须到园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当月临时外出4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以上的(不含4次),以事假半天处理。

  5.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满三次,或当月累计满30分钟的,扣月考核奖的一半,满5次,或当月累计满一小时的,扣除当月考核奖。未经批准的非因公外出,论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二分之一、当月出勤奖、月考核奖、学期全勤奖。

  (以上出勤的考核将与月考核奖合并在一起,原出勤30元,月工作考核150元,现合并在一起考核,一共180元。该规定执行时间有两种:一是从20**年5月1日起执行。二是从本学期开学起执行,需要和老师们一起商量后确定。)

  6.从学校大局出发,为学校作出贡献,如婚、产假等法定假期提前上班的教职工,学校设奉献奖,视情况发放奖金每天50元。利用双休日取环、上环的奖励每天50元。

  四、其他假期规定(婚、产、节、丧等按规定执行)

  1.探亲假: 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 一般情况下凭结婚证到园部办理休假手续,一次休清。若以举行仪式的,从结婚当日起办理休假手续,一次休清。婚假适龄为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双方符合,双方享受,一方符合一方享受。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以内不作产前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晚育假30天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如果是符合国家政策的第二胎,不能享受晚育假期,只能享受3个月的带薪产假。

  4.节育假: 女职工带环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包含双休日)。未采取节育措施怀孕流产的做病假处理。

  5、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的,3天假期。隔代长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配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1天假期。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6、哺乳教师:哺乳期十个月内,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也可一次,时间为一小时。奶粉哺乳的教师,自行放弃哺乳时间。

  以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有园长室负责解释。

  z南丰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