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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一中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永兴一中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兴永一中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校园和谐稳定。因此,安全工作要同心同德,齐抓共管,要警钟常鸣,常察细看,要常抓落实,责任追究。为有效保障校园安全,争创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z

  成员:z、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和保护等工作,安全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要求各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后勤人员各司其职,管好自己的面,管好自己的线,管好自己的点。学校安全由校长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校长负责,承担管理责任;具体执行人是直接责任者,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和错误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二、具体职责

  1、政教处:要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检查;加强警校联系,坚决打击侵犯人身安全和损坏财产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班主任、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明确其职责;配合其他部门搞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完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要负责本处室所属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

  2、总务处:要经常检查校舍安全、用电线路及电器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加强对食堂、水厂、小卖部的管理,防止食品和饮水中毒;要把好物品采购关,确保安全可靠;要负责本处室所属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要管理好学校公房和门面,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教务处:要负责本处室所属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必须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要加强教学实验过程管理,要求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药品和器械,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则,预防事故发生;加强对微机室和图书馆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体艺处:要每周检查运动器材的安全状况;加强对体育课和相关活动的管理,要求体育老师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一定要向学生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全程指导;要加强对做操的管理;要加强对特长生的管理;要加强对学校体育馆的管理;配合其他部门搞好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要负责本处室所属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

  5、办公室:要负责本处室所属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要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和管理,确保车辆和行驶安全;做好紧急情况的上传下达。

  6、工会:要负责教职工活动安全;要负责本处室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

  7、团委: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在组织活动时充分考虑安全事宜,做好应急预案。要负责本处室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

  8、教研室:要负责本处室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

  9、年级组:要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和管理,督促班主任充分履行职责;要经常排查本年级的安全隐患,处理好本年级的矛盾纠纷;要负责本年级办公室的室内财产及用电用火安全;要做好本年级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

  10、教职员工:

  学校内发生的偶发事件或者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每个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承担起阻止、汇报、救护的责任,不论是否任课、是否分管,发现学生的危险、错误行为或有害于学校的人和事,首见老师都应迅速处置,马上汇报,召集人员解决,学校每位教师都不应推诿、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如果发生因没有尽职的事故,要追究首见教师责任;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每位教职员工都有责任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全力保护学生安全,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救火、救灾等;不经学校同意,任何处室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社会活动;任何人不得妨碍学校公共安全通道的畅通;各位教职员工要管理好自己的校内私房,不得出现安全事故。

  ⑴班主任:要经常在读报和班会中加强安全教育,搞好本班安全教育活动;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到校情况,若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和向学校报告;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本班的电器及线路要经常检查,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就寝的督查;*、做操等大型活动要配合有关工作人员维护秩序和组织有序疏散。

  ⑵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负责本节课本班学生的教育教学、偶发事件的处理、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课内发生的事件一般由任课教师自己处理,任课教师不便处理的,班主任协同处理或报告学校。要负责清查学生人数,跟踪学生去向,不准学生无故离开课堂。

  三、责任追究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实行责任追究制.

  1、各分管领导要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要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要督促所分管部门落实安全工作措施;要与校长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若分管部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承担管理责任。

  2、各处室、各年级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与所管理的部门和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要狠抓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若相关部门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相关人员要承担具体责任。

  3、各教职员工要遵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措施;若因工作失职或过错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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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兴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兴大中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兴大中学

篇3:J门中学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门土中学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全员责任制,①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②校级副职为第二责任人;③中层领导为第三责任人;④中层正职是本处室主要责任人,中层副职是本处室责任人;⑤年级组是本年级组主要责任人;⑥班主任是班级主要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班级责任人;⑦行政教辅人员是本部门本处室责任人。

  (一)学校第一责任人职责

  1、领导学校安全稳定的全面工作。

  2、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3、组织制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检查责任制落实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整改。

  5、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校舍、宿舍、活动场所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部门和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

  6、组织和调动人力、物力、财产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委。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总结表彰和责任追究工作。

  8、定期向上级汇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和指导。

  (二)学校第二责任人职责

  1、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学校第一责任人职责第1-7条。

  2、领导和指导所分管部门和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学校第三责任人职责

  1、根据学校布置年级年级组本部门、处室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2、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本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3、定期检查本部门、处室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汇报。

  4、协助学校领导开展作好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

  5、负责处理本处室范围内有关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事件。

  6、指导和协助年级组、部做好年级组、部的安全稳定工作。

  (四)年级组、部主要责任人职责

  1、负责年级组、部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2、根据上级布置年级年级组本年级组全体人员学习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件、通知和会议精神。

  3、制定和完善本年级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4、定期检查本年级组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并上报。

  5、协助班主任开展好班级安全稳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处理年级组范围内一般性的安全稳定事件。

  (五)班级主要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安全稳定全面工作。

  2、制定和完善班级安全稳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执行。

  3、利用班会和平时时间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稳定、饮食卫生、防火、防爆、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

  4、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化解并上报。

  5、严格履行本人的岗位工作职责。

  (六)班级责任人职责

  1、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主要责任人职责第1-4条。

  2、及时向班主任和年级组汇报班级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情况并协助处理。

  3、严格履行本人的岗位工作职责。

  (七)处室责任人职责

  1、完成处室主要责任人布置的安全稳定工作。

  2、严格履行本人岗位工作职责。

  三、检查制度

  班级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常规检查,总务处每周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一次食品及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处室、年级组每半个月开展一次安全常规检查,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

  四、会议制度

  1、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门卫和保安员、宿舍管理员、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

  五、接待制度

  学校每天均接待来访,并定每周一为集中接待日,听取来访者意见和要求。

  六、救治制度

  学校每学期定期1-2次对教师进行常见意外事故救治的培训,每位教职工都有义务和责任接受培训,学生在校内或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或意外伤病时间,在现场的教职工和学校领导一定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对学生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要向有关部门求助。出现重大事件,学校主要领导人必须及时到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

  七、联系制度

  学校每学期分年级各召开家长会一次,对家长进行培训并通报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每年与街道(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联系1-2次,年级组师生开展参观访问、观看电影、表演、听讲座、郊游、文体比赛、为民做好事等活动。班主任每学期普遍与学生家长联系一遍,三年内对市区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汇报本班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教育工作。

  八、通报制度

  各处室、年级组每月25日前向学校书面汇报本部门、处室、年级组(部)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各部门、处室、年级组对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重大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将按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奖惩办法》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篇4:BV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安全分管领导职责: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

  2.对学校门卫安全、报警装置、消防队及重大节日值日等统筹管理。

  3.协助校长及有关部门对在校内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理。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

  2.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

  4.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

  5.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

  2.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

  3.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

  4.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5.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五、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

  1.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

  2.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

  4.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六、教师的工作职责:

  1.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

  2.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

  3.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

  4.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z市中心小学

篇5:学院档案人员安全保密责任制

  学院档案人员安全保密责任制

  为了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有效地保护档案和提供档案信息,根据《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2、档案文件的划密、更密、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3、档案工作人员,在提供档案利用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须经综合档案室主任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须经校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工作人员,人不准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档案,不准出卖、转让档案。

  5、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抄录、公布、转抄档案,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6、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7、档案库房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装置及电子报警设备。

  8、档案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档案中的机密。

  9、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者,或造成泄密、失密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的安全保管与保密工作责任到人,综合档案室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档案工作人员按工作岗位为具体责任人,一级管一级,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