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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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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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同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84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发〔20**〕61号)和《关于局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意见》(常教人[20**]50号)精神。从20**年1月1日起,对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和教育局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就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z组员:zz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办法:
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全体人员的基础性津贴工资总额÷70%*30%*12+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全体人员的基本工资总额。(总金额1595801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绩效性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依据考核情况,与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直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着重考评教师工作实绩,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敬业爱岗、发扬开拓进取的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创设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机制环境。
3.导向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与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质量、岗位职责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拟定分配方案,严禁平均发放。
4.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多方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完善分配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的设定和考核
(一)工作量津贴(含教师课时津贴、行政工作津贴、月考勤奖、加班补贴)
(约占总量的52.6%)
满工作量系数为1,月津贴基数为700元/人。计算工作量系数的工作为教师的周课时数、行政人员的核定系数。另设月考勤奖200元/人,全年按10个月计发。
1、教师课时津贴
教师课时工作量按照实际工作量和额定工作量折合成系数,每月以计算工作量系数发放课时津贴,工作量不足或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计算系数
★周课时定额数:(我校取相关文件规定额的周课时下限)
语文、数学、外语各10节/周或两个班的教学;
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生物各12-14节/周;
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各14-16节/周;
综合实践课(含劳技课)、校本课程各16节/周,(兼课教师根据实际实施情况,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后按学期发放);
校级领导(本学科):正职按周课时定额数的1/4计;副职按周课时定额数的1/3计;
中层干部:按本学科周课时定额数的1/2计。
★任课教师每个周教案补贴20元
★九年级语、数、外、政、史、理、化学科任课教师,满工作量的增加0.15系数,体育教师满工作量的增加0.05系数;不满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乘相应系数增加。
★九年级任课教师参与学生自主学习管理按1课时计,归并到周课时内。
★七、八年级语、数、外、理、政、史学科任课教师,满工作量的每月增加0.1的系数,不足工作量的按实际工作量乘相应系数增加。
★体育教师组织好学生课间操、体育活动,计每月补贴50元。
★相关学科教师参与学生晨间自主学习管理,补贴3元/天
★代课津贴:中考文化考试学科代课:跨年级每节20元,同年级每节15元;
其他学科代课每节10元。
★男教师年满57周岁、女教师年满52周岁,仍坚持正常工作者,每月补贴0.1系数。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因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一半(含一半),补贴0.15系数,其他课时不足,则补贴0.1系数(总数不能超过1系数)。
2、行政工作津贴:行政人员工作量的核算,以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前提,根据所在岗位实际工作量大小和岗位工作性质,在每学年开学初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核定各人工作量系数。系数按0.6---1.0计算。
3、月考勤奖:每月以党政工考勤结果为准,出全勤教师每人计发月考勤奖300元。
(具体细则见附件一)。
4、加班补贴:含节假日各类校本培训、研讨会、加班、外出活动组织等
★经学校领导批准的工余时间加班按天计算(含误餐补贴),零星的加班(不满半天)酌情发放。
(二)工作质量奖(约占总量的17.3%)
1、岗位质量奖(即期中期末工作质量奖)(具体细则见附件二)
2、教科研成果奖(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3、辅导学生奖(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4、毕业班工作质量奖(具体细则见附件四)
毕业班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全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给予关心和支持。为了激励全体毕业班教师以及全校教职员工团结协作,优化过程,减负增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设该项奖,对在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和科任教师及全体教职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学年实施一次。
(三)岗位津贴(约占总量的11.9%)
(1)班主任津贴
按上级文件规定,班主任津贴每月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每月经考核后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发放。另外每月100元作为奖励(按10个月计),每学期末对照本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
(班主任工作纳入总工作量,考核细则见附件五)
(2)中层干部津贴
★中层干部正职岗位(含工会主席)津贴每月550元,副职岗位津贴每月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另外每月100元作为奖励(按10个月计),根据学期分管工作的考核结果和学年民主测评情况发放。
★中层干部属于到年龄不再聘中层干部岗位的,不再发放中层岗位津贴。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承担适量课务,按满工作量计算。如不承担课务,拿0.5系数。
★中层干部属于竞聘落聘的回归普通教师系列计算。
(3)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专项管理员、少先队、民盟负责人等人员的津贴。
★教研组长月津贴100元;备课组长月津贴50元。
★年级组长月津贴100元;
兼任:高的职务津贴+1/2低的职务津贴
★实验员津贴:物理0.4系数,化学、生物0.35系数;
★体育仓库、电教室管理及器材保管津贴0.15系数;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每月津贴30元。
注:每学期末,经各相关部门汇总对以上岗位进行的过程考核资料,根据考核结果另外给予相应的奖励。
(4)宣传报道计件制津贴(具体细则见附件六)
(四)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约占总量的8.2%)
1、优秀个人奖
(1)各级综合先进、单项先进奖励(此项奖励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且组织者没有给予物质奖励的)
★教职工获综合荣誉称号的,分别享受以下标准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市区级校级
1000800500300150
★教职工获单项荣誉称号的,分别享受以下标准奖励:
国家级省级市级市区级校级
80050020**50100
(2)专业发展奖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由校党政例会或校长室研究决定。
a.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2000元,市学科带头人1500元,市骨干教师1200元,市教学能手800元,市教坛新秀500元(鼓励教师积极参评,获评当年发放50%,另50%分三年按考核结果发放)。
b.校骨干教师、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带教老师、青年教师脱颖奖、优质服务奖等;
c.特别贡献奖
d.年度考核校嘉奖
2、学校集体荣誉奖(含市文明单位、好班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工会集体荣誉等)
为了鼓励、表彰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积极营造优良的校园人文环境,对学校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局级取得的各种综合性荣誉及单项荣誉给予相关个人及全员奖励。由校行政例会研究决定,根据每年度实际情况具体实施。
3、优秀团队奖(含校市级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文明办公室、各类团队荣誉等)
(具体细则见附件七)
4、继续教育奖励
能按教育局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规定课时的,经考核按年度给予奖励;按教育局规定,完成学历提高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5、学校安全奖
学校通过安全评估获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法行为,由校行政例会研究决定,普奖全校教职工,尤其是相关安全责任人,学校要给予特别的奖励。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的发放办法
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项目套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教育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学期划入个人工资的银行账户。
长病假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
四、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总量的10%)
1.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6倍发放。由市教育局根据《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2.副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在学校校长室参照《常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标准并由学校发放,原则上为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4倍。
3.退二线或按照局党工委发文明确职级的校级领导,参照在职同类人员的标准及考核办法由学校或局相关部门考核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审批程序
学校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审核批准。
备注:1.本考核发放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2.本考核办法实施后原有奖励方案中同类实施办法自行作废。
3.本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采编:www.234fw.cOm篇2:上冈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冈上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的科学、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5号)、《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24号)和《建湖县中等以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__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__,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体现教师工作专业特点,努力建构和维系有效的激励体系。
2.以德为先。坚持把师德放在首位,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规范。
3.以绩为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教学目标任务,教学实绩达学校规定要求。
4.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体现科学合理、简易便行,力求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1.班主任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班级管理、班队建设、德育活动、综合劳动、体艺特色、公务管护、少先队工作等。
2.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师德表现、教育管理、教学实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实绩。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分配金额及考核办法
对照省、市、县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拟从县局下发给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以下项目考核发放。
(一)出勤奖。
全体教职员工须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规定的时间出勤,准时到班到岗及参加各项会议和活动。各类假期均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年级部或处室负责人代为书面请假。假满后尚需续假者,须按原请假程序再办手续,否则作旷职处理。每月出勤津贴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有下列情况的相应扣除出勤津贴:
①会议。周前会、升旗仪式、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及各类全体教师会议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30元;无故迟到一次扣10元。
②事假。事假学期累计在3天以内,算出满勤,但不算干满点,不扣出勤津贴。超出3天开始扣除出勤津贴,每天扣50元,直到扣完学期全部津贴为止。
③病假。病假学期累计在5天以内,算出满勤,但不算干满点,不扣出勤津贴。超出5天开始扣除出勤津贴,每天扣30元,直至扣完学期全部津贴。另外,病假超出一个月的按《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和县局规定处理。
④婚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法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7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超出法定假期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⑤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怀孕期间和产后如确实因身体原因需请假的,按病假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5天。人工流产,遵守《计划生育条例》者按产假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按病假处理。
⑥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规定,职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超出3天的按事假处理。
⑦迟到。每月迟到3次以上的,每3次折算事假0.5天,临时外出2次以上的,每2次折算事假0.5天。
⑧旷职。每月旷职半天,扣除100元;旷职1天,扣除200元;旷职1.5天(含)以上,扣除当月全部津贴;旷职两天(含)以上扣发学期全部出勤津贴。
⑨旷课。每查到一次旷课扣50元,按月统计,每月出勤津贴总额扣完为止。
⑩抽查。每月由校长室抽查监控录像(至少一次),凡无请假或出门手续随便外出的,按离校时间的十倍时间算旷职处理(不足半天按旷职半天处理)。
⑾奖励。每学期没有一次请假,没有一次迟到、早退,没有一次临时外出的(因公除外),在出勤津贴以外另奖出满勤、干满点出勤奖300元。
(二)岗位津贴奖(每年按10个月计算)
1.班主任津贴。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方案》和文明示范班评比方案,每学期由政教处和少先大队组织考核。对照班主任综合工作实绩,按全校班级数的1/3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的等第,并按照班主任津贴系数的1.2、1.0、0.8报县教育局进行发放。
2.管理岗位津贴。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经领导小组考核后,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绩予以发放(副校长按县局文件精神发放)。
岗位月津贴(元)岗位月津贴(元)
中层正职120教研组长50
中层副职100备课组长30
级部主任80值周人员30
上表提供的津贴额度仅供参考,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可以适当上浮发放,未完成年度办学目标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可以适当下浮发放。
3.骨干教师津贴。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能按照县局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经考核符合要求的,由县局按标准发放(不在岗人员不享受此类津贴)。
(三)优绩奖
1.业务竞赛奖
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和课堂教学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发奖金300元;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发奖金500元、3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发奖金800元、500元、30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发奖金2000元、1500元、1000元。
团体竞赛获一等奖的每个奖项发群体奖县级500元、市级800元;“三人行”团体一等奖的每人再得奖金300元。同类比赛多层次获奖,按最高一级标准执行。
2.优秀论文奖
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论文评选,获县一等奖每篇发奖金50元,获市级一、二等奖每篇分别发奖金100元、50元,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发奖金200元、100元、50元。“教海探航”论文比赛一等奖奖500元、二等奖奖300元、三等奖奖100元。同篇论文多层次获奖,按最高一级标准执行。
3.文章发表奖
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教案设计、教学反思、教学评析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正规刊物发表,每篇分别奖100元、200元、300元。多人合作按第一作者发放,同篇文章不重复兼得,文章字数不足1000字的按1/2发放。
4.宣传报道奖
学校宣传报道在县级以上媒体刊登发表,每篇奖撰稿人50元。多人合作按第一作者发放,同篇报道不重复发放,校长办公室每学期要完成5篇以外方可得宣传报道奖。宣传报道奖全年不超过500元。
5.辅导学生奖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上级分配获奖计划的除外),按团体发放辅导老师奖。学生团体获县级一等奖发给辅导老师群体奖300元;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发给辅导老师群体奖金500元、3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发给辅导老师群体奖金1000元、800元、500元。
6.教育科研奖
(1)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正常开展研究,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结题鉴定,分别发给课题组奖金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课题研究成果在市、省、国家级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分别发给课题组奖金500元、800元、1000元(同一课题按最高奖记一次)。
(2)积极参与课改实验研究,执教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的,校级每节课奖100元,县级每节课奖300元,市级每节课奖500元,省级以上每节课奖800元。
(四)综合奖
综合奖按师德、工作量、教学六认真和教学实绩、教科研实绩四个方面进行百分考核。
1.师德(20分)
教师师德实行民主测评,由政教处牵头,根据《建湖县师德考核条例》进行考核,通过学生、家长、教师代表评议和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记20分,18分、16分、10分。年度内违反师德禁令造成一定后果及影响的师德考核记0分。具有突出表现,对提高学校教育声誉有积极影响的另加5-10分。
2.工作量(40分)
服从学校分工,并完成工作任务的,视为满工作量,计40分。如有特殊情况临时增减工作量的,酌情加减分。工作量未达全校平均工作量的,按比列适当扣分。本项由教导处组织考核。
3.教学“六认真”和教学实绩(30分)
该项由教学“六认真”和教学实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10分、20分。教学“六认真”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10分、8分、6分。在县局和联盟校的教学工作视导检查中,教学“六认真”工作存在严重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人员,该项不得分。教学实绩主要考核均分率、合格率、优秀率达成度,“三率”之和列年级上游记25分、中游记20分、下游记15分。在县局组织的教学质量调研中,列乡镇前三名的学科任教者教学实绩另加5分,列乡镇后5名的学科任教者教学实绩另减5分。本项由教导处组织考核。
4.教育科研(10分)
教科研由教科室根据学校教育科研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依次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计10分、8分、6分。
5.综合奖发放办法
(1)根据县局下发给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先发放出勤奖、岗位津贴奖和优绩奖,余额为综合奖总数。
(2)综合奖发放按考核后的各人得分排序,前20%的为一等奖,后20%的为三等奖,其余为二等奖,二等奖人员享受平均金额,一、三等人员分别上下浮动300元。
(3)标准金额计算公式为:标准金额=总余额÷全校参与考评人数
(4)工勤人员的综合奖,经考核、民主测评后,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发放。
六、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学期考核,按年度汇总发放。春学期在七月底前考核结束;秋学期在寒假前考核结束,年度汇总在春节前上报县局。
2.本着优劳优酬的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构建和谐校园,个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优绩奖、综合奖)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上级下发的平均奖金的1.3倍。
3.因工作需要,经县局和人事部门批准的抽借用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按建监发【20**】5号文件执行。未经批准的抽借用人员一律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交流来我校工作的老师,工作由我校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派出交流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受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回校发放。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半享受或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遵循不到岗不享受的原则,请长假的按出勤率享受。
(2)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能履行好岗位职责的;
(3)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的;
(4)以教谋私,搞有偿家教被家长举报,经查实查处的;
(5)因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5.其它有关情况的处理。
(1)经县局批准提前离岗和长期病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级精神执行。
(2)受党纪和政纪处分或受到法律处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3:东桥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桥东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教师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全面调动教师尤其是教学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姜堰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意见》(姜教发[20**]10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绩效考核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绩优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向一线骨干教师、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与结果确定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学校校级干部接受区教育局考核,中层干部及全体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副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及教师的考核结果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第四条 经区教育局批准借用的教师以及试聘期内的教师,由本校实施绩效考核。
第五条 考核等第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校长室根据不同岗位按全校教职工总数15%的比例合理确定优秀人员名额。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含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第:
1.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
2.不服从学校分工,无理取闹、搬弄是非、影响和谐校园建设的;
3.从事有偿家教,经查证属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参与越级或群体*、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有乱收费行为或违规推销教辅用书、复习资料及商品的;
7.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的;
8.违***公德,有损教师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9.旷工半天以上的;
10.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三、考核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七条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八条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制(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一),根据考核得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提取的奖励基金)÷教职工考核总得分×个人考核得分=外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九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制,根据量化考核情况发放班主任津贴(量化考核细则见附件二)。
第十条 试聘期内的教师,待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数的50%发放。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教师绩效考核按学期进行,每年考核两次,秋学期结束后的一周内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第十二条 教职工法定休假期间不影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 因个人原因经批准休病假、事假的人员,在量化考核计算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扣除病、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数(计算办法是用区拨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数除以全年工作日数再乘以病、事假总天数),用于发放代课人员补助。(教导处严格履行请假代课手续,按月统计。公出人员原则上调课不代课。)
第十四条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5%的比例提取奖励救助基金,用于设立有关岗位津贴、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和救助特困人员等。
四、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校长室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姜堰区桥东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量化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2.量化考核分德、能、勤、绩四个A级指标,下设若干个B个指标和C级指标,其中A1指标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考核相结合,A2、A3、A4三个指标为定量考核。
3.绩效考核为优秀等第的教师,A1指标定性评估必须为优秀等第。
4.A1指标定性评估为不合格的教师,绩效考核即为不合格。
5.A1、A2、A3、A4四个指标得分之和即为最终绩效量化考核得分。
6.分年级(组)确定优秀人员指标数,在年级(组)内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人员。
7.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在总务后勤、教辅等岗位的人员的绩效考核得分为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数。
8.对50周岁以上或教龄三十年及以上的教师在工作量、教科研、论文、网络交流等项目考核时适当照顾。
9.对临近退休的老教师,根据健康状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以享受一学期的工作量照顾,即:上半年退休的,先一年下半年任课但上下班时间不限制或不任课;下半年退休的,本年度上半年任课但上下班时间不限制或不任课。绩效考核时视作工作量满负荷、出满勤。
10.对外校来交流的老师在出勤、工作量考核方面适当照顾。
二、量化考核内容
A1:德(20分)
按照《姜堰区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考评量化打分标准》(总分100分),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在教师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评分,按20%计为绩效量化考核A1指标的得分。各年级组评比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有办法第六条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初步结果报校长室,经办公会研究确定。
A2:能(30分)
B级指标C级指标分值考核得分
B1 制定计划C1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科教学计划,具体措施落实,进度安排恰当。2
B2 备课C2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内容,超前一周写好教案。课堂教学目标明确,程序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恰当,有板书设计,有巩固练习的作业或思考题。4
C3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后记。1
以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的按年级学科组为单位的备课笔记评比结果为依据,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5分、4.5分、4分。(任教多学科的按最高得分计)
B3 上课C4认真上课,不迟到,不拖堂。用普通话教学,语言简洁、生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相机进行品德教育。3
C5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堂结构安排合理,课堂气氛良好,板书设计科学合理,书写规范有序。充分运用教具、学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注意创新。3
以教研组为单位,结合平时检查、听课情况,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6分、5分、4分。
B4 布置和批改作业C6作业布置及时,精心选配习题,要求明确,数量适中,难易适度。作业批改认真、及时,适时给学生以激励性的评价。4
C7学生作业书写认真,行款整齐;技能性学科,在备课中有明确、合适的作业要求,并认真检查、考核,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良好。1
以每学期教导处组织的学生作业评比结果为依据,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5分、4.5分、4分(任教多个班级、多个学科的按最高得分计)。技能性学科根据作业设置、学生技能考查(展示)情况计3.5-4分。
B5 教学辅导C8重视课后辅导,对优生、后进生采取针对性措施,分别进行辅导。经常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或其他教育教学活动。3
各年级(组)负责人根据教师平时工作情况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第分别计3分、2.5分、2分。
B6 教科研C9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含学历进修、各种培训等),继续教育学时达标,每学期撰写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的,得2分。全程参加教师发展学校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或积极参加校内教研活动的,加1分。3
C10开展相互听课活动,每学期每人不少于20节,认真写听课笔记。1
C11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报送课题研究资料的,计1分。课题主持人计1.5分,按期结题的得2分。2
C12承担区、教研站公开课的计1.5分,承担校级公开课的计1分,承担组内教研课的计0.5分。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含单项)中获奖的计1.5分,基本功全能竞赛中获奖的计2分。2
C13创建成优秀教研组。1
A3:勤(20分)
B7 工作量C14周课时每节计0.3分,早读课每节计0.15分。5
C15承担两个班数学、一个班数学和一个班英语、三个班及以上英语教学任务。2
C16小学部班级45人、幼儿园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以上部分按每人0.1分计算。任教多个班级的按最高分计。3
C17临时性工作由校长室核定工作量。2
B8 工作态度C18 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2
C19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各项中心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由学校各科室、年级组负责人评议确定A、B、C三个等第,分别计6分、5分、4分。6
A4:绩(30分)
B9 工作实绩C20所教学科统一考试(或考查)成绩在平均线以上计12分,每下降1分扣0.5分。非统一考试学科教师计10分。(因试卷难度、学生特殊原因等不达标的,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计分办法)12
C21辅导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学科竞赛或与学科相关的活动,根据成绩或名次分别计1分、0.5分;辅导学生发表作品的(含教育网站),校级每篇0.25分,区级每篇计0.5分,市级以上每篇计1分。4
B10 突出成绩C22个人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姜堰区及以上表彰计1分,镇、校级表彰计0.5分。1
C23所任教班级、学科、兴趣小组学生成绩突出,荣获省级奖计2分,市级奖计1.5分,区级奖计1分,校级奖计0.5分。2
C24撰写经验总结或论文发表(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核心期刊计4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区级计0.5分。此项封顶4分。4
C25辅导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在校级考核中获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计2分、1.5分、1分,在区级获奖或在区级以上重大活动中展示的,计3分。3
C26积极参与网络交流,在“姜堰教育网”发表文章每篇0.2分,在“桥东探微”网站发表文章每篇0.1分。建立个人博客且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的,计1分。2
C27承担突击性、特殊性学校中心工作,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
桥东中心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正确、客观、全面地评价班主任老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最大限度地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班主任老师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办法
1.完成班级管理工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学期实际时间每月发放班主任津贴200元。
2.班主任考核实行量化评分制,根据量化得分,分年级评定A 、B 、C三个等次,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
3.班主任因事因病请假,按工作日平均额扣发此期间班主任津贴,代理班主任享受此津贴。班主任因公外出期间,年级负责人指派临时班主任,每学期考核时由校长室核发相关津贴。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视具体情况扣发当月直至全年的班主任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5.存在以下行为的,年终综合考核不定等次。
①班级管理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因不讲究教育方式造成负面影响的;
②存在乱收费行为的;
③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相关工作任务的。
三、考核细则
项目具体内容分值考核得分
学生文明守纪 (40分)1.认真执行小学生一日常规,每天按时到校,有特殊情况及时请假(出具有关证明)。班主任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5
2.主动接受和配合学校红领巾监督岗的监督检查,坚持佩戴队员标志,做好包干区保洁工作。5
3.课间活动文明守纪,无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现象。5
4.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完成作业,课堂纪律好。 5
5.积极参加大课间体育活动,广播操比赛成绩好。5
6.阳光体育活动集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按时到场,学生全员参与。5
7.放学排队秩序优良,上下楼道靠右行,路队管理组织健全,路队纪律好。5
8.爱护校产教具等公共财物,保持班级电器、桌凳、门窗、洁具无遗失、损坏。 5
班务日常管理 (40分)9.班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计划制定及时、具体、重点突出,总结能体现班级实际和特点。4
10.认真做好除其他任课老师上课时间之外的学生在校教育管理工作。4
11.认真及时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及时上交计划、总结、班队活动方案、家访记录以及其他各种表册。4
12.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或临时性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4
13.全力配合学校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4
14.积极营造班级文化氛围,教室布置有个性,激励用语规范,洁具摆放整齐有条理,教室墙壁、地面清洁。张贴规范、美观大方、具有特色。4
15.能结合节日和学校的教育主题及时更换班级黑板报,做到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形式多样。4
16.注重家校联系,做好家访工作,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家庭教育状况,认真做好留守儿童等特殊生的教育工作,使他们在进步的同时,感受到学校、班级的温暖。4
17.积极向红领巾广播站投稿,用稿率高。4
18.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级兴趣小组活动,参与人数多,成绩优。4
班队主题活动 (15分) 19. 班级少先队组织健全,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5
20. 能根据本班实际,结合学校教育主题,制定好班队活动计划。5
21. 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每月上交一篇主题队会方案,并做好有关活动的资料积累5
特色加分 (5分)1.所在班级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各项竞赛、展示或作品在正规报刊发表的。区级每人次加0.2分,市级每人次加0.5分,省级每人次加1分,国家级每人次加2分; 2.所在班级注重班级特色建设,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班队会观摩活动的,每次加1分; 3.注重班级管理研究,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班级管理论文在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获奖),区级每篇0.2分,市级每篇0.5分,省级每篇1分,国家级每篇2分。 4.班级出现比较典型的好人好事受学校表扬的加1分。5
篇4:教师因病、事假学期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教师因病、事假学期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根据《z市z中学20**学年度工资分配方案》附件二《关于教师病事假的处理办法》中的规定:“教师发生病事假的,在学期结束发放有关绩效工资时应继续适当扣发,扣发办法由校务会议酌情处理。”经6月27日校务会研究决定,具体扣发办法如下:
1、因病扣发办法:
连续病假15天(含)~30天,发放本学期绩效奖的50%;
连续病假30天(含)以上,停发本学期绩效奖。
2、因事扣发办法:
事假天数累计5天(含)~15天,发放本学期绩效奖的50%;
事假天数累计15天(含)以上,停发本学期绩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