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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一中教职工请假规定

赣榆一中教职工请假规定

  榆赣一中教职工请假规定

  1、事假:教职工有特殊事情可请事假,半天由年级主任批准,一天内请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一周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报上级审批,请假者必须先作好课程(工作)安排,凡是不准或未批准假而离开工作岗位者作旷工处理。

  2、病假:具有医生休假证明,经学校同意的作病假;虽有医生证明,经调查不属实,并未批准者作旷工论处。

  3、公假:教职工因公出差、开会、听课和参加学习等作公假。凡公假者须持有关书面通知并经校长同意方能请假,同时做好课程(工作)安排。公假结束须在规定时间内返校,

  4、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丧假:丧假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的处理丧事时间,一般为3天(假期内不另补假)。若直系亲属在外地居住者可考虑一定往返时间。

  6、函授请假。教师参加函授请假时须凭面授通知书向学校请假,销假时要出具函授学校的出勤证明。

  7、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公布,违反规定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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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胶州实验初中教职工请假规定及流程

  州胶实验初中教职工请假规定及流程

  一、规定

  1.请假时限在2节(含2节)课以内,级部(处、室)主任审批。

  2.请假时限3节(含3节)以上,一天(含一天)以内,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

  3.请假时限一天以上者,校长审批。

  4.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培训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5.所有行政领导请假,校长审批。

  6.特殊情况下电话请假者,返校后按规定完成请假流程。

  二、流程

  (一)请假时限2节课以内流程

  请假人到所属级部(处、室)主任处请假,并做好登记,主任签字。以备校值日领导督查。

  (二)请假时限3节以上流程

  1.请假人到所属级部(处、室)主任处填写《请假审批条》有关项目,由主任审批。

  2.请假人持由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审批条》到分管考勤副校长或校长处审批,同时备案。

  3.请假人返校后,及时到分管副校长处办理销假手续。

  三、要求

  1.所有教学人员请假先到所属级部主任处办理(三级部)。

  2.所有行政人员请假先到所属处(室)主任处办理(教导处 电教室 总务处 办公室 )。

  3.所有行政领导请假先到校长办公室办理(办公室)。

  4.《级部、处(室)请假记录》请于月末上交分管考勤副校长,备查。

  州胶市初级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