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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龙小学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方案

三龙小学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方案

  龙三小学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大人社〔20**〕9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对全校教职工岗考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特考核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各级关于岗位考核的精神,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教师座谈会、教职工会议、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和教职工个别访谈等多种渠道讨论,充分保证教师的发言权,努力做到民主集中。经过教职工大会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使岗位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程序公开,客观公正。

  二、考核内容

  1.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德”和“廉”实行“一票否决制”;“能和绩”合计为85分(分别对应教导处、教科室、大队部和总务处考核细则);“勤”为15分(对应考勤细则)。对学校教辅、后勤人员实行同类考核,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2.根据实际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平时组织活动参与率及所取得的成绩,制订相关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总分100分,各块分值分别是:教导处35分;教科室25分;大队部15分;考勤15分;后勤10分。(具体打分方法参见各部门细则)

  三、考核组织

  为做好岗考工作,学校成立了z为组长、分块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长:z,成员:zz。具体负责制订学校教职工岗位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考核实施

  1.根据《大丰市龙三小学教职工岗位考核方案》,五个职能部门打出各块分数,再由考核小组按权重计算,汇总得出考核总分。

  2.按照指标分配数,由高分到低分评选出优秀格次。如出现积分相同,则采取教职工全员民主评议和考核小组集中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格次人选。

  3.教职工考核结果出来后,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4.公示期截止后向龙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上报岗考结果。

  以上《教职工岗考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大丰市龙三小学岗考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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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明达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达明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六、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滨海县达明中学20**年度

  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

  一、相关系数设定

  1、职务系数

  对备课组长以上职务岗位设定课时津贴。

  岗位周课时数岗位周课时数

  副校级 10 中层正职 8

  中层副职 6 年级主任 8

  年级副主任 5 干事 5

  教研组长 3 备课组长 3/2

  注2、享受岗位津贴人员如有兼职,在就高的同时享受另一职务的一半津贴,再有其他的兼职不再兼得。

  2、特殊岗位系数

  对特殊工作岗位设定岗位课时津贴。

  岗位 周课时数 岗位 周课时数

  实验员(专职) 6 实验员(兼职) 3

  心理老师 5 教务员 4

  注:网络、电教、学生机房管理员、校报编辑、会计、材料员、非教学岗位的中层干部、工会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等岗位津贴另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后发放。

  3、学科系数

  语、数、英学科:1.2;理、化、生、政、史、地学科:1.1:音、体、美、信学科:1.0。

  4、职称系数

  中学高级:1.4;中学一级:1.2;中学二级:1.0。

  注:因年龄、职务及特殊岗位补助的课时不计算学科系数、职称系数。

  二、测算办法

  根据教学人员实际工作量及各相关系数得出本人学期总工作量。以学校用于工作量考核奖的总金额除以学校两学期总课数(剔除超课时)为单位课时发放标准(称为课时基数)。

  教师工作量考核奖=课时基数×教师个人两学期课时总数

篇3:刘庄二幼教职工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庄刘二幼教职工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常规工作考核奖

  1、奖金来源:每人每月奖励工资200元。

  2、发放办法:按月考核发放。

  3、考核办法:每出现一次违反保教常规的现象扣6元。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

  (1)上班期间班上无人;

  (2)室外活动无两人以上看管;

  (3)一周活动安排表不能及时上墙;

  (4)不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按时活动;

  (5)无特殊情况不按课表活动;

  (6)上班期间干私活;

  (7)不让幼儿正常使用手帕或手帕不能做到每天清洗消毒;

  (8)被褥不能按要求正常曝晒;

  (9)卫生包干区有垃圾不能及时清理;

  (10)厕所打扫不及时,有异味;

  (11)餐具消毒不正常;

  (12)晨检工作不正常,晨检资料不健全;

  (13)提前到食堂领取饭菜;

  (14)同事间不懂得谦让,因争抢物品等引发矛盾纠纷;

  (15)计划、总结、规划、教参、光盘、课题研究、公开课教案与反思、听评课记录、卫生保健台账、班级管理等档案资料不能及时上交等;

  (16)下班后水、电等不能及时关闭;

  4、特别说明:应该参加的重大活动无故不参加而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整体工作,每出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奖励工资。如果所有班级都不参与,则园长室人员同样扣除一个月的奖励工资。

  二、教职工出勤考核

  1、经费来源:教职工工资。

  2、发放办法:学期末考核发放。

  3、考核办法:

  一学期事假不超过3天,3天以上,一个月以内,每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则不安排工作岗位,作请长假处理,扣除本学期基本工资,保留效益工资。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算半天事假,工作例会及业务学习少一次算1个半小时事假。以往的早晚班工作制度在无特殊情况时可以继续执行,特殊情况指室外活动无两人带班,未完成各类工作任务,当天有会议安排,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等。

  三、保教质量奖

  1、经费来源:幼儿园以班级为单位每个年级设保教质量一、二、三等奖各一个班,分别给予300、200、100元奖励。

  2、发放办法:平时检查与学期末质量检测相结合,学期末考核发放

  3、考核办法:百分制评分。具体内容为:

  项目基本分考核内容评价方法得分

  完成教学任务

  健康

  2所有幼儿都要参加健康检查1分,每少1人扣0.1分。晨检工作正常规范2分,根据晨检资料及平时检查酌情记分。

  2完成本学期健康教学任务,每少一课扣0.5分。

  3结合幼儿园“乡土特色”课题研究,积极开展乡土体育游戏开发。老师每提供一种乡土游戏材料记0.1分;自主性体育游戏时,幼儿每选择一种游戏记0.2分。(必须是幼儿自主选择,老师不得指定。)

  2《指南》规定的动作协调灵活。

  语言

  2具有良好的倾听、思考的习惯,能积极、大胆、独立地用普通话与老师、同伴交流,踊跃举手回答问题。

  3具有初步的阅读理解能力,能在阅读中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能用连贯的语言讲术故事,喜欢背诵儿歌。

  1具有正确的读书、写字姿势。

  4能完成本学期规定的语言教学任务。每有一项内容未教扣0.5分。目标达成度酌情记分。

  社会

  5完成本学期规定的社会教学任务。每有一项内容未教扣1分。

  科学

  5完成本学期规定的科学教学任务。每有一项内容未教扣0.5分,此项不超过2分。视目标达度情况酌情记1-3分。

  5结合乡土特色课程正常安排亲近自然、探究周围事物的活动,并有活动方案与活动报道上传班级空间。根据空间上传内容适当记分。

  艺术

  5每周一次创意美术活动,方法多样,能充分发挥孩子想象力和创造力。根据幼儿作品的质量和数量适当记分。

  5完成本学期音乐、美术教学任务。每有一项内容未教扣1分。

  数学

  10认真研究各年龄段数学领域的教学目标,目标达成度高。根据期末检测适当记分。

  课件制作

  15课件能体现教学过程,与教案相吻合,有一次记1分。只是课本上的图片,没有自己独特思考的课件记0.5分。

  幼儿成长档案

  20按模板要求,每完成一个幼儿成长档案记1分。

  积极参与幼儿园网站建设

  10活动报道、公开课教案、活动反思、听课感受每有一篇上传计1分,此项不超过5分;家长与教师评论每有一次计0.5分,此项不超过5分。

  四、其他奖惩:

  1、经费来源:在保育教育费中支出。

  2、考核项目和标准:

  (1)在园内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5、20、15元的奖励,在镇以上非教育系统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按园级活动标准奖励。

  (2)在大丰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予100元、60元、40元奖励。

  (3)在省、市优秀教育论文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以论文为单位分别奖励110元、100元、90元和60元、50元、40元,论文评审费自理;

  (4)在幼儿园“六一”庆祝活动中所编排的文娱节目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元、50元、40元。

  (5)当年有大丰市级研究课题并结题奖励50元,盐城市级课题结题奖励100元,课题申报费在幼儿园办园经费中支出。

  (6)在教育局规定的省、市正规教育刊物上每发表一篇论文奖现金300元。

  (7)每学期设保育保健综合奖,奖励标准为150元、100元、50元。

  (8)家长、教师优秀日志及评论奖若干名,按园内竞赛活动标准进行奖励。

篇4:盐城三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城盐三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使学校分配与业绩、贡献挂钩,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及责重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城盐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人发[20**]34号)、《关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盐人发[20**]35号)和城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盐教人[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_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_,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建立健全对教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发放项目

  (I)基础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总量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月发放。学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学年度考核为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满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II)奖励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将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基本奖励性绩效和考核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根据不同人员和岗位性质,在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中,设立师德奖、骨干教师津贴、工作量津贴、管理津贴、出勤津贴、工作效果奖、特殊贡献奖、年度考核奖等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既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后,分春学期(1-6月份)、秋学期(7-12月份)两次(其中班主任考核按月进行)造册,经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批后报市财政局,直接发放给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一)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

  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额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由考核小组认定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人数。

  (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奖。 (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⑴师德奖设优秀(占10%)、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第。

  ⑵考核办法:对照《城盐市第三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末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

  凡“总体评价”中“优秀”的,发放72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60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48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师德奖。

  2、骨干教师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对获得教育主管人事部门评定的,且常年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经学校考核分别给予一定的津贴。具体如下:特级教师2000元/年、市名教师1500元/年、市学科带头人600元/年、市教学能手500元/年、市直学科带头人400元/年、市直教学能手和市教坛新秀300元/年。

  3、工作量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⑴标准课时。

  全体教学人员的额定满工作量标准,根据省教委苏教人(1994)44号文件精神以及新课程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教师满工作量课时标准如下:(若有新标准以后再调整)。

  学科语、数、外物、化政史地生信音体美劳

  额定

  周课时10121314

  课时系数15/610/135/7

  ⑵工作量补贴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①各部门干事及网络管理员每周补贴4个标准课时。

  ②教研组长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备课组长每周补贴0.5标准课时。

  ③负责学校宣传工作的,根据工作量情况,每周补贴1-2个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案津贴:不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3学科课时;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25学科课时。

  ⑤实验室工作量补贴:各实验室保管员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物理实验员补贴每周补贴3个标准课时,化学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生物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艺术器材保管员每周补贴0.5个标准课时。(实验员绩效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⑥辅导课(含国防教育、健康教育课等)每节折算为0.5标准课时。

  ⑦期中、期末命题,语、数、外每科补贴4标准课时、其他学科每科补贴2.5标准课时。

  ⑧出操、跑步全部到位的体育教师每周补贴1学科课时。

  ⑨对老教师的工作量,学校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a、男教师年龄达54周岁、56周岁、58周岁,女教师年龄达49周岁、51周岁、53周岁,每周分别加标准课时3课时、5课时、7课时。(上半年出生的,从春学期开始享受;下半年出生的,从秋学期开始享受。)b、对于服从学校分工并完成一定工作量的老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亦可享受除管理津贴、骨干教师津贴之外的平均数。(享受了平均数的老教师,不再参与基础性、奖励性绩效考核。)

  ⑩其他工作,工作量补贴标准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①教学人员月工作津贴=(月实际学科课时数×课时系数×12元×k1)+补贴的标准课时数×12元(k1为职称岗位系数,初级1.0,中级1.05,高级1.1)

  ②后勤人员月工作津贴=教学人员实际课时数月平均工作津贴×k2(岗位系数,初、中级工0.95,高级工1.00,技师1.05。财会人员按职称岗位系数计算)

  4、管理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2%)

  ⑴中层管理津贴。考核对象为学校中层干部。津贴发放标准:中层正职为350元/月,中层副职为300元/月。考核办法:每学期由校长室组织测评综合考核(校级领导班子占权重50%,教职工占权重30%,互评20%),凡考核为“优秀”的(权重占参评人数的20%),发放11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10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8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管理津贴。(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安排满工作量,工作量按实计算)

  ⑵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年发放12个月,每月300元,其中:学期内按实际担任班主任时间逐月考核发放,余额作为班主任的综合考核奖励发放。具体考核发放由政教处负责。

  (3)兼职管理岗位津贴 兼职管理岗位津贴按兼职岗位津贴的20%标准发放。

  5、出勤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⑴出勤津贴标准为100元/月。

  ⑵考核内容:上、下班、升旗、会议、集体活动、各类请假等。

  ⑶发放细则:

  ①全月出满勤,全额发放出勤津贴。

  ②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每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离岗位1次,教职工扣发津贴10元,干部扣发津贴15元;上课、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1次,扣发津贴15元;升旗仪式、会议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迟到1次扣10元,无故缺席1次,扣15元。

  ③旷课1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20%师德奖;旷课2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50%师德奖;旷职半天(不含旷课)及以上,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10%师德奖;旷职旷课半天,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旷职旷课一天及以上,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和扣发10%年度考核奖。

  ④事假月累计3天以内,每天扣发津贴10元,从第4天起每天扣发津贴20元。

  ⑤病假参照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分30周岁以下;31-45周岁;男46-56周岁、女46-51周岁;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四个年龄段,月累计病假分别达1、2、3、5天后,每超过一天扣津贴10元;住院病人折半计算;因公负伤,重病患者,原则上不扣发工作规范津贴。其他长病假,按省人通[1998]130号文执行。

  ⑥婚丧假和生育假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⑦公假。经学校批准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及公务活动的教职工,规定活动时间按公假处理。

  ⑷关于考勤的说明:

  ①考勤时间:所有教职工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考勤。

  ②请假办法:各类请假,如担任课务的须到教导处、其他人员须到总务处填写请假条,调整课务或安排好工作,经相关程序(半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年级、处室负责人代为书面请假,否则作旷职处理,假满后尚需续假者,须按原请假程序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作效果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

  ⑴教学效果奖。具体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后,按学期(期中、期末)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年结算发放。

  ⑵后勤服务管理奖。后勤服务人员、专职教辅人员履行年度岗位职责好,教职工、中层干部、校级领导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的,年终可获得600-1000元不等的奖励。具体由总务处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确定。

  ⑶竞赛奖。

  ①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

  Ⅰ优质课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150080050020**00

  二等奖(或第二名)100060030010050

  三等奖(或第三名)80040020**00

  Ⅱ课件、命题、教案设计、知识竞赛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80040020**0050

  二等奖(或第二名)5003001508020

  三等奖(或第三名)30020**00500

  ②教师参加教学论文竞赛获奖(不含二级委员会和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30020**005020

  二等奖(或第二名)20**50803010

  三等奖(或第三名)15010050200

  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竞赛活动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指导教师(集体获奖2--5倍发放):(每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获奖,只取前3名)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

  一等奖(或第一名)20**5010050

  二等奖(或第二名)150804020

  三等奖(或第三名)100503010

  ⑷教改教研奖。

  根据课题级别不同,凭结题验收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课题500元,省级课题1000元,国家级课题2000元。奖金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确定后课题组负责人根据课题组人员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⑸论文奖。

  教职工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凭用稿稿酬单,学校分别给予3倍、2倍、1倍于稿酬的奖励。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宣传报道学校工作的,凭用稿稿酬单,学校给予撰稿人等同稿酬的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7、特殊贡献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

  ⑴对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根据当年度贡献大小,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⑵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补助。

  ⑶节假日值班。

  8、年度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在学年度考核中,优秀等第的每人发放300元年度考核奖,合格等第的每人发放100元年度考核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第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五、考核的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六、说明

  1、每年暑期7、8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与临时指令性工作挂钩,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并请示校长室同意,具体安排有关工作,考核后发放。

  2、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3、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新招录(聘)的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的当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5、经教育局同意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外借人员按满负荷工作量计算。

  7、教职工在拒聘、缓聘、自动离职期间,两个月内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只发“生活补贴”。两个月后仍不能应聘上岗或返岗的,停止发放全部绩效工资,并由校长会办决定其他处理措施。

  8、严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和校纪校规的,如无故旷课或旷职每学期累计达一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教育教学方法失当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涉足黄赌毒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被政法机关处以拘留及其以上刑事处罚等,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9、三种病(癌症、麻风、精神病)、长病人员(经教育部门组织参与相关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工作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公伤残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长期病假,按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1998]130号文件执行。

  10、教职工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11、教职工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2、教职工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教职工本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13、绩效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进修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4、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疑难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由校长室会办决定。

  七、本方案经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专题会议决议通过,于20**年元月1日起执行。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5:五汛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汛五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滨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年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现就我镇20**年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小学教育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先进。

  2、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3、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4、科学合理、规范简约。

  5、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根据管理、教师、教辅和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教师绩效主要考核其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

  2、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项目:

  1、工作量:25分

  (1)由学校根据本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师人数确定本校教师基本授课时数,再确定具体得分。

  (2)管理工作量:学校副校长加6课时,参加分工的干部加3课时,未参加分工的干部加2课时,班主任加3课时计入总工作量。

  (3)任教六年级的教师工作量分别乘以1.1计算。

  (4)所有管理工作量按最高等次计算,不重复累计。

  2、工作表现:35分

  (1)主要考核教职工的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工作规范,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作息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等方面。

  (2)本项考核由各学校提供,根据以上项目对教职工进行积分,共分为四类,分别得35分、34分、33分、32分及以下。

  (3)有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且造成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4)进行有偿家教的此项不得分。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扣5分。

  (6)不服从学校分工,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有1次扣1分。

  3、工作成效:40分

  (1)对教师侧重考核教学质量、育人效果、教科研成果等;对管理人员侧重考核分管工作业绩和承担的教学工作质量等。

  (2)教学质量的测算取一学期来每次测试成绩综合分的平均值。

  (3)本项考核共分三类,根据名次一类人员为年级数的前三分之一,三类人员为名次的后三分之一,中间人员为二类人员,中心小学40岁以下教师无文章发表的不得评为一类,及格率达100%的直接定为一类,平均分与第一名相差一半的直接定位四类,在县抽测中前三名的直接定为一类,后五名的直接定为四类。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由镇中心小学统一负责。

  2、镇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做到三个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4、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平时记载。学校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表现等考核内容及时做好考核记载。

  (2)个人自评。教职工应及时做好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提交相关材料。

  (3)考核测评。学校组织领导、同事、学生、学生家长等层面人员参加的民意测评或评议,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所在处室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根据平时考核记载内容,对照考核内容进行定量积分或定性评价。

  (4)汇总评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测评等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根据积分情况把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五类:没有任教任何学科,且没有经常性的深入学校的定为五类,学校工勤人员、教辅人员定为四类,但工作量较大、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上浮档次。技能科教师所教学生在县比赛中综合成绩在10名以下或没有获奖的定为四类,综合成绩在6-10名或学生获三等奖的定为三类,综合成绩在3-5名或学生获二等奖的定为二类,综合成绩在1-2名或学生获一等奖的定为一类,任教主科的教师,根据积分直接定为一、二、三类。

  (5)校内公示。绩效考核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查询。教职工对结果有不同意见,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诉,学校应及时作出答复。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责任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等次,坚持向一线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1、总量的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按绩效工资总量的30%测算到每个单位,不存在按比例对应到个人,不得平均发放。

  2、单独考核的项目:

  (1)安全工作考核:一年中未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3000元,具体见《汛五镇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2)教学质量考核2000元。对在县、镇教学检测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20**年上半年执行《汛五镇20**/20**学年度小学教学质量考评细则》,20**年下半年每人每学期拿出1000元用于教学质量考核。

  (3)学校管理奖。学校一年中无安全事故、在县各类考核中不是后三名的且在县、镇及以上各种检查、评比中没有通报批评的奖完小校长800元,奖教学点负责人600元,中心小学副校长参照完小校长执行。

  (4)教科研工作考核。

  a、教师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县级及以上现场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现场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100、50元,市级以上加倍计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学生现场竞赛获奖得半,学生在市级以上发表的每篇30元。在一次比赛中有多名学生获奖的,按学生获奖层次最高的一名学生计算。

  b、课题在本学年度市以上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结题的课题组分别得200元、150元,立项的分别得100元、80元。

  C、骨干教师奖。骨干教师在获得以下5个条件中的2个,每年方可得到以下奖励:获县教学能手称号(市教坛新秀)的得500元,获县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奖800元,获市教学能手称号的得1000元。条件为:1、教学实绩为中游以上;2、当年发表一篇论文或获奖;3、指导学生作品发表;4、现场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在县上展示课。5、正在主持县级以上课题研究。

  (5)考纪考风考核。在任何检测中必须全员参与,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具体考核办法见《汛五镇关于加强学籍管理、严肃考纪考风的规定》。

  (6)教学六认真考核。各学校对照《汛五镇中心小学六认真要求》,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填写月报表,中心小学不定期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扣教师30元,校长同罚。

  (7)教师考勤、培训考核。实行考勤月报制,学校内部考核的考勤扣款全部返还学校。中心小学实行抽查,凡中心小学抽查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教师未上班且有请假条的视为事假(病假),每天扣30元,无请假条的视为旷职,每天扣100元。全镇集中开会、监考、阅卷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病事假每天扣30元,未请假缺席的每天扣100元。在县及以上听课、培训等活动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0元,缺席的每天扣200元,被县通报的扣500元。参加县以上现场或网络培训不合格的教师扣500元,这些扣款一律不返还学校。

  (8)班主任津贴: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津贴为每班每月100元,每个班级可设正、副班主任,发放比例学校自定。

  (9)教师资历考核。每人拿出一定数额作为基数,教师工龄一年折算0.5分,员级教师折算2分,二级教师折算5分,一级教师折算10分,高级教师折算15分,工人技术等级按照同级别测算。总钱数除以总分数的值乘以个人的总分为教师的实际所得数额。

  (10)设立“老黄牛”奖:当年退休,但仍在岗任教语、数、英学科的每学期奖1000元,第二年退休但仍在岗任教语、数、英学科的每学期奖500元。

  (11)设立工作量特别奖:任教数学双班、英语三个班级,生数在45人以上,所教班级综合分平均值与第一名相差在10分之内的奖800元。

  3、发放步骤:

  将班主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自主设立的考核项目以及离岗等特殊类型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列支后,根据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和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的考核结果计算每个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分配结果公示后,报县财政局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八、特殊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见习期除外)人员,停发三个月岗位津贴,不合格人员,停发六个月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经局批准保级离岗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病请假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方法根据滨海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为:

  (1)、请假在3天以内,由各学校校长批准,按日扣除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日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30)。由各学校考核。

  (2)请假一星期,由中心小学校长批准,按日扣除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日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30)。全镇统一考核

  (3)月请假累计满10天,由中心小学校长批准,扣除请假人员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月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全镇统一考核

  (4)一学期累计请假满15天,扣除请假人员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月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全镇统一考核

  (5)教职工请假超过1个月的,经中心小学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教职工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苏人同<1998>130号文件和滨教人<20**>16号文件执行。病事假在3天、7天、10天、15天以内的按上面1、2、3、4、5几种情况实施,超过15天但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下同)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病事假超过两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

  以上1-4条扣款全部返还学校,迟到、早退每次按0.25天计算,累计上报,每人每学期按300元考勤,扣款用于奖励出满勤的教师。

  4、特殊人员请假规定:

  (1)长期病假:癌症,重症住院病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平均数。婚、丧、产假在规定期限内的不扣分,经批准休产假人员,在规定的产假期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发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2)男57周岁、女52周岁,确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上班的人员,在履行合法手续,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得到本校校长认可,由个人自费自找代课教师,且在绩效工资中再分别扣500、1000、1500元,用于全镇教师的教学奖励。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见习期除外),停发三个月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参加借用学校的绩效考核,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原学校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且不再扣款。

  (7)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在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5、县及镇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我镇制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注:1、教职工的法定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一个月以上请假人员扣除下来的资金全部纳入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进行测算、发放并公示。

  3、对病事假人员的姓名、扣除金额年终在全镇予以公示。

  4、请产假人员请假期间发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5、癌症病人和重症人发放数额按平均数额(剔除单独考核项目)发放。

  6、教辅人员、技能科人员、后勤人员根据其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情况由学校打分分类;教学质量奖由学校或被服务人员进行评分,满意率乘以2000元为该教师的教学质量奖。

  九、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

  2、校长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本实施细则,让全体教职工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3、做好稳定工作。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做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不上交,更不得出现*,无理取闹等情况。

  4、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汛五镇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